本報記者 武少民 靳 博
“大熱天不讓我們買水買電,像話嗎!”
“欠了這么多物業費,上門、貼公告都多少次了,我們也撐不下去!”
前幾天,天津市西青區西營門街一小區的物業公司因為部分居民長期拖欠物業費,直接限制水電銷售,引發和居民之間的激烈矛盾。
“化解基層糾紛,避免矛盾激化,及時、迅速是一個重要要求。”西青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第一時間調度西營門街綜治中心和調解委員會。
“別著急,咱們先把這事兒捋清楚。”調解員王鞠和王宏江接下了這個任務。
“物業這樣做,不妥,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明確規定,物業不得采取停止供電、供水等方式催交物業費。”
“物業提供了服務,咱們業主應該按時交納物業費;你不交錢,物業成本無法負擔,物業服務也沒法有效開展。但物業在催交物業費時,也必須依法行事。”
倆人擺事實、講法條,經過耐心調解,居民與物業心平氣和坐到一起簽署了調解協議:欠費居民承諾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內交納所欠物業費,物業則在居民交費之后第一時間恢復水電供應。
“多虧了綜治中心,這才能及時解決問題。要放以前,居民往往不知道要去哪里向哪個部門求助解決矛盾糾紛。時間一長矛盾就激化了。”居民感慨。
今年以來,不少天津市民發現綜治中心開到了自己所在的街道、鄉鎮,在家門口就能找到投訴問題、調解糾紛的地方。調解人員平時就在群眾身邊,也更了解情況。
為了讓群眾解決訴求“只跑一地”,解開心結“只進一門”,天津市為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列出了時間表:到今年年底,所有鄉鎮(街道)綜治中心要實現“有牌子、有場所、有力量、有機制、有效果”的“五有”目標,并完成規范化建設。
“我們明確在街道鄉鎮的綜治中心要有派出所、司法所人員和律師固定常駐,全面整合有關職能部門、特色調解組織等各類資源,將矛盾糾紛最大程度排查化解在鎮域。”武清區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書記顧亮介紹。
“本著開門接待群眾、便捷高效服務群眾的原則,天津要求各個綜治中心接待場所設在交通便利、方便群眾來訪地段。各個綜治中心還要全量登記群眾反映的各項訴求,依法受理后發放受理告知書,并通過閉環管理做到‘案結事了人和’。”天津市委政法委相關負責同志說。
《 人民日報 》( 2025年07月17日 1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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