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6日,依據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臺“電訴寶”商家投訴通道上半年受理的全國196家電商平臺近萬份商家投訴案例,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例行發布《2025年(上)中國電商平臺商家投訴數據報告》(以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臺“電訴寶”的投訴數據為樣本)。
報告涉及了綜合電商、直播電商、B2B電商、跨境電商等領域,并公布了上半年電商平臺商家投訴數據及十大典型案例,通過這些投訴案例可窺見當前電商平臺商家困境。其中,淘寶平臺在2025年上半年收到近1500份商家投訴,以下為淘寶平臺商家投訴數據分析以及典型商家投訴案例。
一、淘寶平臺商家投訴問題類型分布
據“電訴寶”顯示,2025年(上)淘寶平臺涉及近1500份商家投訴,問題類型主要集中在:任意僅退款(55.67%)、過度維護消費者(22.34%)、任意罰款(6.74%)、扣押保證金(5.67%)、隨意封店(1.95%)、強制運費險(0.35%)。
二、淘寶平臺商家投訴地區分布
上半年,投訴淘寶平臺的商家注冊地區TOP10依次為廣東省(32.09%)、浙江省(14.36%)、山東省(6.74%)、江蘇省(6.56%)、福建省(6.21%)、河南省(4.79%)、河北省(3.37%)、江西省(3.01%)、四川省(2.66%)、安徽省(2.48%)。
三、淘寶平臺商家投訴經營范圍分布
上半年,投訴淘寶平臺的商家經營類目TOP5依次為服裝服飾(23.05%)、3C數碼(10.11%)、居家用品(7.62%)、食品生鮮(6.21%)、運動用品(4.61%)。
四、淘寶平臺商家投訴案例
【案例一】淘寶商家遭遇“閃電僅退款” 質疑平臺判罰不公
6月15日,福建省的呱呱樂網游店鋪向“電訴寶”投訴稱一位買家在收貨后幾分鐘內直接申請“僅退款”,未提供任何憑證,僅以一句訴求要求退款。盡管商家提交了完整的發貨記錄和充值憑證,平臺仍以“憑證不足”為由支持買家,并在幾小時內完成退款。
商家指出,其商品頁面已明確標注“未到賬需買家舉證”,但平臺未予理會,導致貨款損失。商家認為該判罰嚴重損害其權益,要求平臺追回款項并對買家賬號標記“惡意退款”。
【案例二】淘寶商家遭遇"誤判售假"申訴無果 質疑平臺審核機制不公
5月25日,廣東省的奧萊CK折扣店鋪向“電訴寶”投訴稱因平臺系統判定"出售假冒商品"遭處罰。商家表示其商品均從得物、奧萊等正規渠道采購,可提供完整購買憑證和發票,但申訴仍被駁回。據商家反映,為配合平臺要求,其不惜升級4星商品權益參與618活動,幾乎無利潤可言。
然而平臺小二僅以"賬號有問題"為由拒絕申訴,未結合其提供的正品證明進行實質審查。目前商家要求平臺重新核查實際情況,還其經營清白。
【案例三】淘寶物流系統漏洞致商家誤判 賣家申訴無門權益受損
5月13日,廣東省的中國方力電機店鋪向“電訴寶”投訴稱其遭遇平臺系統誤判處罰。其商品雖已按時通過小型物流公司發貨,但因淘寶系統未能識別該物流單號,被自動判定為延遲發貨并凍結部分保證金。商家質疑淘寶物流查詢系統存在嚴重缺陷,僅能識別少數大型物流公司信息,卻將系統自身的技術漏洞轉嫁為商家責任。
目前商家已提出申訴,要求平臺返還違規扣款并解凍保證金,同時呼吁淘寶完善物流查詢系統,公平對待使用各類物流服務的商家。
【案例四】淘寶"無貨源"處罰引爭議 商家控訴平臺擅劃支付寶余額
4月15日,江西省的lALALEI明星定制店鋪向“電訴寶”投訴稱其遭遇平臺連續扣款,因"無貨源違規"被分兩次扣除保證金共2000元。更令其不滿的是,在保證金不足時,平臺未經許可直接從其支付寶余額劃撥資金補足罰款。商家表示,這已是第二次類似處罰,3月9日就被扣600元保證金,雖提供廠家代發憑證仍申訴失敗。
商家質疑平臺既當裁判又當運動員,不僅處罰標準嚴苛,更擅自支配用戶支付寶個人資產,嚴重侵犯財產自主權。目前商家要求平臺退還2600元罰款,并呼吁整改自動劃扣機制。
【案例五】淘寶"紅包罰單"引爭議 商家無故承擔平臺營銷成本
3月26日,浙江省的聚源銀材店鋪向“電訴寶”投訴稱遭平臺以"擾亂市場秩序"為由處罰1.5倍金額共3510元。處罰涉及3月22日多筆使用平臺紅包(50-200元不等)的訂單。商家表示其店鋪未開通任何紅包功能、信用卡支付或平臺活動,貨物尚未發貨即被處罰。
盡管商家按淘寶要求留存發貨憑證并嘗試網絡備案,但申訴仍被駁回。商家質疑淘寶將自身發放的紅包成本轉嫁給商家,強制扣款行為顯失公平。
五、淘寶企業數據
從網經社企業庫了解到,淘寶網屬于淘寶(中國)軟件有限公司,在2004年12月創立,法定代表人為蔣芳。
據網經社“企業風險評級系統”顯示,“淘寶”所屬淘寶(中國)軟件有限公司的風險評級為R3+,公司目前所處高風險。
六、全國電商平臺商家投訴平臺占比
據“電訴寶”顯示,上半年電商平臺投訴占比依次為:拼多多(43.25%)、抖音電商(26.47%)、淘寶(16.44%)、京東(3.82%)、天貓(1.84%)、快手電商(1.57%)、全球速賣通(0.82%)、美團(0.73%)、1688(0.61%)、微信(0.41%)、蘇寧易購(0.41%)、閑魚(0.41%)、微信視頻號(0.38%)、小紅書(0.32%)、阿里巴巴(0.32%)、微店(0.20%)、孔夫子舊書網(0.12%)、餓了么(0.12%)、BOSS直聘(0.09%)、其他(1.67%)。
七、十大典型案例
除淘寶外,十大典型投訴案例還涉及抖音電商、抖店、快手電商、微店、1688、微信視頻號、蘇寧易購、敦煌網、小紅書。涉及問題包括:任意僅退款、扣押保證金、任意罰款、過度維護消費者等。
【法律合規成果】
網經社在消費維權、立法等方面也取得不少成果,并得到有關部委、消協的肯定。如2020年網經社出席國家市監督總局在京召開的“互聯網企業創建無傳銷網絡平臺座談會”,發布國內首份《中國社交電商合規研究報告》;2017年承接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委托的“跨境網購消費者權益保護課題”;2016年承擔承接國家工商總局和浙江省工商局“全國網絡交易平臺合規審查”調研課題項目;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中國消費者協會指導,與《中國消費者報》舉辦的“促進電商發展指導網絡消費”座談會上,發布《2016年中國消費者網絡消費洞察報告與網購指南》。2024年9月25日,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屆專業委員會專家聘任儀式暨浙江《消法》實施辦法修改座談會在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舉行。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受邀參加,并獲聘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屆電子商務專業委員會專家。
2013年,網經社受邀出席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局等舉辦的《支付業消費權益保護研討會》,并做主題報告;發起“2010中國網絡傳銷不完全調查”,并發布中國首份網絡傳銷調查報告《2010中國網絡傳銷調查報告》,推動國家工商總局、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等六部門聯合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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