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里間的爭吵,往往表面上看似小事,背后卻隱藏著更深層次的矛盾。近日,遂川縣人民法院雩田人民法庭在成功調解一起因桂花樹引發的采光權糾紛的同時,深挖矛盾根源,“一攬子”化解了案件背后隱藏的三起鄰里糾紛,切實解決了群眾家門口的“糟心事”。
圖為案涉桂花樹
原告王某與被告胡某系枚江鎮某村村民,房屋前后毗鄰。2010年前后,胡某在自家門前栽種了一棵桂花樹,這棵桂花樹正對著王某家廚房窗戶。隨著年數增加,桂花樹漸漸枝葉繁茂,不僅滋生大量蚊蟲且嚴重影響原告王某家廚房的采光。雙方因該樹多次發生口角沖突,經村委會、派出所和鎮政府多次調處均未果。王某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排除妨礙清除該桂花樹。
首赴現場
挖出三起鄰里糾紛
收到案件后,承辦人李艷明憑借豐富的辦案經驗,認為該案沒那么簡單,背后可能隱藏著更多更為復雜的矛盾糾紛。于是,他并未急著安排開庭,而是第一時間奔赴現場,深入群眾中間開展調查。
7月1日,承辦人李艷明來到現場,通過詢問當事人、原被告鄰居及相關部門發現,王某與胡某之間果然并非簡單地因桂花樹而產生采光權糾紛,二人早就因排煙、土地界址等問題滋生許多矛盾,且由來已久。
經調查發現,原來因王某家廚房油煙未能及時排放,導致在一些無風或者少風的天氣胡某家門口甚至家中都滿是油煙,而隨著胡某家門口桂花樹的長大,未能及時修剪,導致王某家中采光受到嚴重影響,而且王某家樓頂的排水管排出的水直接占用了胡某家的土地。李艷明深知,該案要妥善化解必須將上述矛盾一并處理,方能徹底化解雙方矛盾。
圖為法官赴現場開展調查
再赴現場
傾聽雙方訴求
通過第一次走訪調查了解情況后,承辦人李艷明決定再次召集當事人去現場傾聽雙方訴求。于是,7月4日,李艷明又一次來到現場,王某當場提出要求胡某將整棵桂花樹移除,并劃定房屋排水管的土地界址,胡某卻要求王某在廚房加裝三米向上的排煙管。一時之間,雙方均要求按照自己的方案履行,各執己見、互不讓步,雙方爭執不下,調解未能成功。
圖為法院查看原告廚房采光情況
三赴現場
敲定解決方案
雖然雙方分歧較大,但經過前兩次的現場調查,承辦人李艷明堅持認為簡單地“一判了之”難以化解雙方之間的矛盾,今后可能產生更多衍生案件。要想實現“案結事了”,必須通過調解尋求雙方都能接受的最優解。
于是,7月9日再一次組織雙方來到雩田法庭進行庭前調解。在理清雙方的具體訴求和矛盾焦點后,承辦人李艷明有針對性地進行釋法說理,并將調解重點聚焦在了雙方利益的平衡,即胡某要求通過桂花樹的修剪來滿足王某家的采光需求,王某要求通過加裝排煙管來滿足胡某家的無煙需求。同時明確排水管的土地界址減少今后引發糾紛的可能性。
圖為法官組織當事人雙方開展庭前調解
朝著這三個調解方向,承辦人李艷明于當日下午再次來到現場,商定桂花樹修剪范圍、排煙管的加裝高度以及胡某讓出十公分用于排水的具體位置。經過整整一天的調解,雙方當事人終于達成一致:王某同意在自家廚房的排風口處向上加裝二米的排風管,胡某也同意將自家的桂花樹在以不影響王某家采光的條件下,定期修剪,并劃定了十公分的排水位置。
圖為法官組織原告修剪桂花樹
圖為修剪前的桂花樹
圖為法官查看修剪后的桂花樹和丈量排水溝距離
親仁善鄰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守望相助、崇德修睦亦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應有之義。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該案中,承辦法官傳承“密切聯系群眾”的紅色司法基因,充分發揚新時代“楓橋經驗”,三赴現場調查事情原委,“一攬子”實質化解案件背后隱藏的三起相鄰糾紛,力促矛盾糾紛實質化解。
新的征程上,雩田法庭將始終以人民滿意為尺,向人民滿意而行,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樹牢全流程調解理念,強化調解工作,時刻秉持“如我在訴”理念,把定分落到實處,把止爭做深做實,真正做到“案結事了”,全力做好新時代人民法庭工作。
來源:遂川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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