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于584批次食品抽檢情況的通告
(2025年第15期)
近期,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組織開展了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抽取保健食品、餐飲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調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點、罐頭、酒類、冷凍飲品、糧食加工品、食用農產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食糖、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速凍食品、飲料等24大類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共584批次樣品,其中檢出17批次不合格樣品,主要是質量指標不達標,農藥殘留超標、獸藥超標與禁用藥物、添加劑超標、微生物污染等問題。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已責令呼和浩特市、呼倫貝爾市、通遼市、赤峰市、錫林郭勒盟、烏蘭察布市市場監管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督促企業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并向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報告。
現將抽檢不合格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質量不達標問題
(一)呼和浩特市玉泉區小鑫干果炒貨經銷部銷售的呼和浩特市鑫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葵花籽,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通遼市長春歐亞集團通遼歐亞置業有限公司銷售的今雋美全腿(雞肉),揮發性鹽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農藥殘留超標問題
(一)呼和浩特市內蒙古振華超市有限公司一分公司銷售的無絲豆角中噻蟲胺與泥蘿卜中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呼和浩特市內蒙古維樂惠超市有限公司金橋分公司銷售的帶纓胡蘿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三)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浙加都超市銷售的黃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四)通遼潤泰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土豆(馬鈴薯)中毒死蜱和甲拌磷,大蔥中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五)通遼市長春歐亞集團通遼歐亞置業有限公司銷售的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六)錫林郭勒盟蘇尼特右旗金葉超市銷售的白蘿卜,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三、獸藥超標與禁用藥物問題
(一)通遼市內蒙古伊樂鮮生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鯽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烏蘭察布市集寧區牛大哥現烤牛肉干店銷售的內蒙古烏蘭察布市草原肉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手撕牛肉(香辣味),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四、添加劑超標問題
(一)呼和浩特市玉泉區范范牛特產食品門店銷售的赤峰源泉老窖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馬奶酒(48%vol與46%vol兩批次),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審評查驗中心。
(二)呼和浩特市玉泉區牛鮮森食品經銷部銷售的內蒙古烏蘭察布市草原肉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手撕牛肉,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審評查驗中心。
五、微生物污染問題
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草源兄弟特產店銷售的呼倫貝爾哈達乳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甜味蒙古奶茶粉(固體飲料)與咸味蒙古奶茶粉(固體飲料),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審評查驗中心。
特此通告。
1.合格產品信息
2.不合格產品信息
3.部分不合格檢驗項目小知識
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7日
內容來源: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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