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自有車輛的司機與團購平臺服務商之間是否構成勞動關系,需準確把握勞動關系中人身依附性和經濟從屬性兩大實質內涵,從司機與平臺、服務商之間的行政隸屬性、報酬結算方式、勞動內容三個維度進行審查。
提供自有車輛的司機與團購平臺服務商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系?
某科技公司是“多多買菜”平臺下的服務站點,為平臺提供運輸、倉儲等服務。2021年1月,羅某通過下載“多多買菜(司機端)”手機軟件,注冊成為平臺司機,并提供自有車輛為某科技公司完成配送工作。某科技公司根據軟件上統計的配送訂單數量,采取每件0.2元或每個團點2元的標準,按月無底薪與羅某結算報酬。工作期間,某科技公司對羅某進行考勤記錄及工作考核,要求羅某嚴格遵守平臺規定,按照平臺顯示的貨物數量、配送時間和路線完成配送工作。某科技公司沒有為羅某辦理社保參保手續,羅某在該公司一直工作至2022年4月初。2022年9月,羅某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仲裁,請求確認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某科技公司應支付雙倍工資差額、補繳社保金、加班工資等。勞動爭議仲裁委裁決確認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某科技公司向羅某支付差額工資并駁回羅某其他仲裁請求。雙方均不服,起訴至法院。
鶴山市人民法院一審認為,根據本案查明的事實,首先,某科技公司對羅某的工作內容、休假制度、服務要求、薪酬分配等方面進行管理、考核與獎懲,可見雙方存在行政隸屬性。其次,羅某為某科技公司提供持續性勞力,公司采用定期支付方式結算報酬,符合勞動關系中報酬的支付周期及結算方式。第三,羅某從事的主要工作屬于某科技公司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中的核心業務,為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一部分。據此,一審判決確認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某科技公司向羅某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另一倍工資差額及返還被扣除的工資(保證金)。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隨著“互聯網+”的高速發展,網絡平臺創造了大量的就業機會,依托互聯網平臺的新就業形態勞動關系也應運而生。“新業態不是法外之地”,如何正確厘清平臺、企業與勞動者之間的法律關系成為亟需解決的新問題。本案審理恪守“事實優先”原則,著重對雙方當事人之間的行政隸屬性、薪資發放方式、勞動內容等進行實質性審查,準確把握勞動關系中人身依附性及經濟從屬性兩大實質內涵,進而客觀公正認定雙方法律關系,劃分權利義務,切實維護新業態勞動者合法權益,助推新業態經濟健康良性發展。
以法治護航新業態經濟健康發展
在新業態經濟蓬勃發展的態勢下,依托互聯網平臺的新就業模式也應運而生。由于各平臺企業生產經營方式不同,由此衍生的用工模式產生各種新特點,與之相配套的勞動管理形式亦層出不窮。實踐中,部分平臺及企業因占有互聯網資源成為強勢一方,通過制定不合理規則、設定大數據算法影響勞動者的用工機會、勞動方式、勞動收入,或通過與勞動者訂立以運輸、承攬等為名的協議分解勞動方式、人員管理等傳統勞動關系要素,規避用工責任。國家發改委、人社部等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指導意見》指出,各級法院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機構要加強勞動爭議辦案指導,暢通裁審銜接,根據用工事實認定企業和勞動者的關系,依法依規處理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案件。因此,針對此類“隱蔽型勞動關系”,不能簡單以合同外觀進行審查,需要準確把握勞動關系中人身依附性及經濟從屬性這兩大實質內涵,據此揭開名不符實合同的“假面紗”,識別勞動關系的“真面目”。
人民法院在審理“隱蔽型勞動關系”類糾紛時,應謹慎區分勞動關系與承攬、運輸等其他民事法律關系,需透過勞動關系的基本特點梳理審判思路。本案處理為如何準確把握勞動關系中的人身依附性及經濟從屬性兩大基本特點提供了具有參考性的審理思路。首先,在勞動關系中,雇員與雇主之間具有較強的人身依附性。因此,證據審查中可以重點審查是否存在考勤記錄、休假制度、管理細則、獎懲制度、績效考核等,來判斷雙方是否存在支配和服從關系。其次,注意審查報酬的結算及支付方式。在承攬、運輸等其他民事法律關系中,無論是承攬人還是承運人,在完成工作的過程中往往具有獨立性,而且一般是完成特定工作并交付后才支付報酬,支付方式也以一次性結清為主。而勞動關系則具有持續性,用人單位通常是采用定期支付的方式進行結算工資。最后,應審查勞動者的具體活動內容是否屬于用人單位的經營業務范圍。承攬、運輸等其他民事法律關系中的勞動成果,一般為一次性或特定時間內需完成的工作成果,由此產生的勞動內容往往不構成需求方生產經營活動的一部分,這與勞動關系中勞動者的勞動內容應為用人單位生產經營活動的一部分顯然不同。
審核:黃慧辰
編校:邵靜紅 何雪娜
編寫:區藝霖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