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因吃饅頭噎死引發的保險理賠糾紛引發關注。
2023年11月,48歲的潘先生在家中與母親吃饅頭時,突然倒地失去意識,鄰居協助撥打120后,醫生到場時其心跳已停止,急救病史記載“口腔內咽喉部有未咽下的饅頭”,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顯示死因為“猝死”。潘先生家人稱,2017年曾為其購買保額10萬元、有效期至2047年9月的意外傷害險,遂以“吃饅頭噎死屬于意外”為由申請意外險全額理賠,卻遭保險公司拒絕,理由是合同中規定猝死屬免責情形,且潘先生既往有多種疾病。因家屬未及時報案且已火化遺體,死因難以鑒定。
近日,經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調解,保險公司除此前通融賠付的2萬余元外,再支付2.8萬余元,共計賠付約半數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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