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7日下午17時,年近20歲兩位女大學生李瑞瑞(化名)和徐樂樂(化名),在西咸新區(qū)綜合治理中心的9號“人民調解”窗口臺前,聽到手機微信的提示聲音后,異口同聲激動的說聲“我的414元錢到賬了”。
2025年7月13日,李瑞瑞與徐樂樂想在暑假期間打工掙錢,也是對自己即將步入社會的一種鍛煉,還能給自己掙些零花錢,在三橋萬象城附近一個葉某某開設“香甜甜”蛋糕店打工,口頭約定試用期為一個月,包吃住每天40元工作12個小時,一個月后正式工資每月為3600元,三天后,葉某某老板以她倆不適合工作為由被辭退,并拒絕發(fā)三天的工資。
女大學生李瑞瑞與徐樂樂兩人,抱著試一試的心態(tài)走進西咸新區(qū)綜合治理中心,工作人員了解到她們的訴求后,立即指派到在9號“人民調解”窗口值班的調解員王順虎辦理,盡快以調解的方式解決女大學生的維權。
調解員王順虎知悉女大學生的情況后,立即電話與葉老板聯(lián)系,依法向大學生維權,葉老板也認識到自己觸犯《勞動法》等相關規(guī)定,并愿意接受電話調解,經(jīng)調解協(xié)商,雙方達成每人每天按138月工資計算,3天共計414元,兩個人拿到共計828元工資。
如果按照女大學生與葉老板的口頭約定,每天按照40元工資計算,她倆每人3天工資為120元,該計算方法,嚴重低于2024年度陜西省的最低每月工資2160元標準,對勞動者嚴重失去公平,如果按照司法程序解決糾紛,兩位女大學生要等最少3個月的期限,人民調解在當下經(jīng)濟快速發(fā)展時期,快速的調解糾紛利國利民,老百姓不花一分錢還能得到圓滿的解決,這就是“楓橋經(jīng)驗”在西咸新區(qū)綜合治理中心的延伸。
該案例的成功化解,生動展示了人民調解制度在化解基層勞資糾紛、特別是保護弱勢群體(如學生工)合法權益方面的顯著成效。調解員依法辦事,快速高效地糾正了雇主的違法行為(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拒付報酬),為大學生挽回了遠高于其最初不合理約定的應得報酬(414元 與120元),體現(xiàn)了公平正義。同時,這也是“楓橋經(jīng)驗”在新時代基層社會治理中成功實踐的典型案例,彰顯了通過非訴訟方式解決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的價值。報道也警示求職者要提高法律意識,并宣傳了依法維權、尋求調解的正確途徑。
撰稿人 西咸新區(qū)黨群工作部 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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