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人民法院報》刊發題為《江蘇沭陽:司法守護花木之鄉好“楓”景》一文,專題報道沭陽法院廟頭法庭創建“楓橋式人民法庭”相關做法。
江蘇省沭陽縣是著名的“花木之鄉”,目前花木種植面積達60萬畝,花木品種3000余種,花木產業帶動40余萬人就業創業。近年來,沭陽縣人民法院廟頭人民法庭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立足轄區花木主產區的功能定位,深入參與基層社會治理,依托“約里看花”司法品牌和“花木法庭”巡回審判點,以貼心的訴訟服務、多元的調解機制、高效的審判模式竭力滿足人民群眾司法需求。2023年,廟頭法庭先后被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授予“服務鄉村振興實踐基地”和“全省優秀人民法庭”稱號。
巡回審判實現源頭解紛
“現在開庭!”2025年4月2日下午,廟頭法庭來到新河鎮,巡回審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
此前,該案承辦法官張思源通過庭前閱卷、實地查看、詢問村民,詳細了解了案件情況,并發現當地花木買賣糾紛并不少見。為在就近化解糾紛的同時提升當地群眾法治意識,張思源決定將法庭搬到糾紛發生地進行巡回審理,并邀請當地的苗木種植戶、苗木經紀人、村干部等群體旁聽庭審。
“被告向原告購買紫荊苗,在原告完成挖苗、包裝后,被告卻臨時反悔,導致價值1.2萬余元的苗木白白損失。我要求被告支付全部貨款。”庭審中,原告蔡某生氣地說道。
“苗木是有尺寸要求的,一開始我就告訴了原告,但他提供的很多苗木都不符合要求,我當然不能接收。”被告李某立馬反駁道。
“原告,被告的要求你有沒有跟所有挖苗的工人講清?”
“被告,你當時就在現場,為什么沒有及時提出來?”
“你們兩個換位思考一下,雙方是不是都有不到位的地方?”
經過法官為雙方細致分析前因后果,舉案例、擺事實,并邀請村干部、苗木經紀人一同參與調解,雙方的態度開始緩和。張思源見時機成熟,提出調解方案,獲得雙方的認可。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由李某支付蔡某貨款8600元,糾紛得以解決。
庭審結束后,旁聽的群眾將法官團團圍?。骸八麄兇蚬偎臼遣皇且驗闆]簽合同?”“微信記錄能作證據嗎?”“農戶要求漲租金,我該怎么辦?”
面對花農們的輪番提問,張思源結合民法典的具體規定,耐心地一一解答。
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在審判實踐中貫徹群眾路線,大力開展巡回審判工作,是實現矛盾糾紛源頭化解的有效途徑。2023年以來,廟頭法庭先后在轄區鄉鎮社會治理服務中心、沭陽國際花木城、胡家花園景區等地設立“花木法庭”特色巡回審判點12個,開展巡回審判140余場次,當場化解糾紛80余起,解答花農提出的法律問題200余條。2025年1月至5月,轄區涉花木、板材企業糾紛同比下降20%。
村規民約引導誠信經營
顏集鎮堰下村以花木產業為主導,幾乎是“家家種花木、戶戶開網店”,所種植的花木品種達上千種,遠銷全國各地。然而,隨著花木網絡交易的迅猛發展,個別花木經營者在銷售過程中違反誠信原則,出現了“虛假宣傳”“賣假苗”等現象,引發花木糾紛案件,一度影響了當地的產業形象,成為當地村干部的一塊“心病”。
廟頭法庭在與堰下村聯合開展“無訟村居”創建活動時了解到這一情況,便向村支書李彥春建議:“可以制定村規民約,重修誠信經營規范,將誠信經營納入到村規民約里?!?br/>李彥春豁然開朗,隨即邀請網格法官為制定村規民約提供法律幫助。帶著問題,法官與村干部們經過多番討論,確定了調研為先、民意為要、規劃打頭的思路,積極為該村制定網絡電商誠信經營村規民約出謀劃策。最終,堰下村制定出《沭陽縣顏集鎮堰下村網絡電商誠信經營村規民約》,分別從遵守法律法規、合法持證經營、張貼誠信標簽、禁止虛假宣傳、服從行業監管、做好售后保障、加強業務學習、維護交易秩序、嚴格失信懲戒、嚴格遵守約定等10個方面,對網絡誠信經營行為進行明確規定。
李某與龐某進行多次花木交易,幼苗在運輸過程中產生損耗,但因交易過程中對包裝、運輸方式和損耗承擔約定不明,雙方各執一詞,僵持不下,最終對簿公堂。法官在審理案件過程中詳細聽取雙方爭議焦點,運用村規民約促和止爭,最終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并在3日內履行完畢。
在幫助轄區村制定村規民約的同時,廟頭法庭還通過打造“約里看花”司法服務品牌,不斷加強矛盾糾紛源頭治理。針對少數花農在花木交易中存在強買強賣等不誠信行為,廟頭法庭與新河鎮政府聯合制定《關于建立花木農戶“誠信檔案”的暫行辦法》。該辦法以“在當地銀行非為不良貸款戶、在當地派出所非為管理對象、在法院非為被執行人”的“三個非為”為標準,引導花農誠信經營。同時,廟頭法庭與新河鎮政府聯合成立“誠信辦”,每年評比一次“最誠信花木企業”,實行集中授牌、流動掛牌、失信摘牌,旨在引導當地企業依法經營。
聯動聯調唱響解紛“大合唱”
花木產業是沭陽縣的支柱產業,在涉花木糾紛中,能否及時收回貨款,關系著花木企業的健康發展。為了更快更好地化解涉花木糾紛,廟頭法庭著力構建人民法庭、鄉鎮綜治中心、村居兩委三方聯動聯調機制,建立健全基層調解員隊伍,聯動開展矛盾糾紛調解工作。
2018年,何某從盧某手中購買了一批苗木,共計13.2萬元,當時約定貨款兩清,但何某并未及時將款項支付給盧某。盧某多次催促后,2023年,何某支付了1萬元并寫下欠條,卻再無下文,盧某無奈只得起訴。
承辦法官認真查閱了案件材料,又向雙方核實了具體情況,隨后邀請廟頭鎮花木協會工作人員、綜治中心調解員和村干部等共同參與案件的調查。
“交易當日既已達成協議,就應該給人家貨款了,到現在還沒給,是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承辦法官耐心釋法說理,向何某講明法律關系。
“人家賣你苗木,是對你的信任,你這樣一直拖欠,不僅給人家的生活造成困難,今后別人也不會再和你做生意了。”村干部從情理角度為何某分析道。
通過“面對面”談心和“背靠背”調解,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并當場履行到位。
從法庭一家的“獨角戲”向多方參與的“大合唱”轉變,應當是糾紛化解的常態。基于這一認識,廟頭法庭結合轄區特點,不斷深化聯動聯調機制,依托在花木產業集聚地設立的12個“花木法庭”巡回審判點,邀請基層干部、苗木經紀人、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參與調解,構建并不斷完善多元解紛模式,推動涉花木糾紛有效化解。同時,廟頭法庭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護航保障轄區花木經濟高質量發展,與轄區多個村居聯手共建,參與制定《網絡電商誠信經營村規民約》和《花農誠信公約》,規范當地花農誠信經營行為,從源頭預防涉花木糾紛的產生。
“廟頭法庭主動融入基層社會治理,持續推進矛盾糾紛源頭治理和多元化解,做實指導調解職能,助推形成‘黨委領導、法庭指導、社會參與’的基層治理大格局,助力基層治理現代化水平不斷提升?!便痍柗ㄔ狐h組書記、院長孫泳表示。廟頭法庭將以創建“楓橋式人民法庭”為目標,深挖沭陽“花”文化底蘊,結合鄉村振興的總要求,用法治勾勒出一幅鄉村和睦、產業興旺、法德并濟的鄉村治理斑斕畫卷。
來源:沭陽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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