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懷希望跑幾百公里來定遠縣承包種地,沒想到定金和地租交了,承諾給的土地面積達不到,種植了一部分還不讓管理,最后連多交的租金還不退完。”這是家住蕭縣的土地承包種植戶王先生在安徽定遠縣的遭遇。
2024年初,蕭縣農民王景光通過安徽省滁州市定遠縣永康鎮胡呂村原村支書胡啟軍(自稱被返聘,仍在村委工作)介紹承包土地搞種植,遭遇了交錢后無法如約交付全部土地耕種、耕種一部分后不讓管理和收獲、租金退還受阻的糟心事,十多萬元款項至今未能全額追回。
此前,從事糧食種植多年的王景光計劃擴大種植規模,經人介紹認識了定遠縣永康鎮胡呂村原村支書胡啟軍,胡啟軍稱自己在當地人脈廣,雖然不干村支書了,但現在被返聘還在村委會工作,可協助承包1100畝連片耕地,并承諾土地性質合規、產權清晰,能保證正常耕種。
經過溝通后,胡啟軍以“中間人”和證明人身份促成王景光與劉正軍、李恒礦達成協議,約定承包不低于1100畝耕地用來種植,每年每畝土地600元租金。
從2024年1月26日開始,王景光通過微信向胡啟軍轉賬12萬元,其中包含10萬元定金和2萬元介紹費。劉正軍和劉恒礦打了收條收到定金10萬元,胡啟軍簽字證明。此后,2024年4月,王景光又通過銀行向胡啟軍轉賬支付土地租金40萬元。
然而,交付了50萬元租金后卻被告知種不了1100畝地面積(實際承包位置位于范崗鄉楊灣村),2024年5月份僅僅讓種了170畝土地的春耕玉米,一個多月后又被告知不讓管理了,種好管好以后也收成不了。
此后,經過多人出面協調,才賠償了這170畝地王景光種植玉米的補償金9萬元,已交付的50萬元租地款約定到2024年8月20日前全部退還。
可是直到現在,一年多時間過去了,還有12萬元一直不退還,王景光多次與胡啟軍聯系,經常不接電話,偶爾接電話也是一直找理由推脫就是不退款。
“當時付了租金他們說交付不了1100畝那么多地,后來讓種植了170畝玉米,又被告知不能管理和收獲,我才意識到可能被騙了。”王景光說,給他一樣付了土地租金不讓耕種的還有其他受害群眾。
律師觀點:北京某律師事務所王律師認為,胡某作為原村干部,若以虛假承諾收取款項且無法履行約定,已涉嫌民事欺詐;若其存在非法占有目的,還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編輯:苗其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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