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676年,那位被譽為“初唐四杰之首”的王勃去世了。
他的一生雖然只有短短的二十六年,但是卻極為精彩。他登上過最高的山峰,也去過最深的山谷,最后還溺死在了大海之中。
不過,王勃的死可能并非偶然,他的一首詩暴露了他的內心——那里有一座無法逾越的高山……
從高山跌落
王勃年幼之時,便已經表現出了不俗的才華,像是六歲作詩,七歲寫文章這種事,在王勃眼里只能算是“稀松平常”。
王勃九歲的時候開始讀《漢書》,而且還是顏師古注解版。
但是別人看一遍漢書,只能是略懂其大意,而王勃看一遍,直接開始給顏師古挑錯。
王勃將顏師古的錯誤總結在一起,還寫了一本名叫《指瑕》的書,這本書足足有十卷。
這還只是九歲的王勃,而十歲時他熟讀了《六經》。
十二到十四歲的時候,王勃跟隨老師曹元去了長安,開始在長安學習醫術,學了《易經》《黃帝內經》《難經》等醫學典著。
王勃只用十年的時間,便走完了別人一輩子都難以走通的路。
他十六歲那年,又在長安參加了科舉考試,考中了進士,被任命為“朝散郎”。
在此之前,王勃還通過李常伯為唐高宗李治獻上了一篇文章,得到了李治的贊賞。
王勃高中之后,李治又親自在大殿上面試他,王勃立馬寫下一篇《乾元殿頌》,驚得朝上官員交口稱贊。
李治看過這篇文章之后,更是稱王勃為“奇才,奇才,我大唐奇才!”
能寫出這樣的文章已是不易,可這篇文章的作者居然還是一位不到二十歲的少年,令李治高興不已。
但是李治覺得,王勃雖然很有才華,但是他當官不一定行,他還是比較適合搞學問。
于是,李治便將李治安排到了沛王李賢的府上。
李賢是李治和武則天的第二個兒子,由于他容貌俊秀,舉止端莊,才思敏捷,深得李治的喜愛。
王勃被調到李賢府上擔任太子侍讀時,心里還很高興,殊不知他的噩夢即將開始。
李賢他們這些皇子并不是愛讀書的人,他們每天最喜歡做的事,就是“玩游戲”。
但是那時候也沒有什么游戲可以玩,無非就是看看戲,聽聽曲,斗斗雞……
這天,李賢與弟弟李顯約好了斗雞,李賢讓王勃想辦法漲漲氣勢,于是王勃就寫了一篇《檄英王雞文》。
檄文就是打仗前的廢話,一般都是寫給人的,寫給雞的也是第一次見。
這雖然是一篇玩鬧性質的文章,但是李治卻認為王勃有問題。
李治心想:我讓你王勃去沛王府上是讓你教他讀書,你怎么也跟著他們胡鬧起來了?而且你寫這種文章,這不是有意在激化兩人之間的矛盾嗎?
王勃并不知道他們之間的矛盾,也不知道自己寫的這篇文章哪里有問題,總之李治親自下令,將他逐出了長安……
從深谷崛起
王勃被逐出長安后,去四川玩了一圈,之后便打算回老家找點事做。
他回到老家后,收到了一位朋友給他寄來的信。這位朋友當時擔任過虢州司法,他寫信來是為了邀請王勃到虢州去當官。
虢州草藥資源豐富,而王勃又學過醫術,精通草藥,故而邀請王勃前去辨別。
王勃心想閑著也是閑著,還不如出去找點事做,于是王勃就去了虢州,當了一個虢州參軍。王勃以為自己躲到虢州來就沒事了,但是霉運還是找上了他。
他手下有個叫曹達的下屬,犯了大罪,官府一直在找他,但是他卻躲到了王勃的家里。
曹達威脅王勃,要是敢去報官,自己就說王勃是同黨,死也要把他拉下水。王勃害怕了,于是便幫了曹達一把,將他藏匿在了家中。
負責調查此案的人,正是王勃那位擔任“虢州司法”的好友。出于對王勃的信任,這位朋友并沒有搜查王勃的家。
王勃本以為這個曹達會盡快離開,但是他卻賴在王勃家里了,弄得王勃很是被動。
而且現在王勃也不敢再去報官,因為他真的已經藏匿了罪犯,他報官也會坐牢的。
最后,王勃想出了一個最好的辦法,那就是把曹達干掉。
王勃殺了曹達之后,以為事情終于結束了,但是他在藏匿尸體的時候,被人給發現了。
王勃本來可以沒事的,但是現在卻成了實打實的殺人兇手。
由于案情十分清晰,負責審案的官員直接就給王勃定了死罪,然后就將他送進了死牢等死……
但幸運的是,王勃被關進死牢之后不久,遇到了皇帝大赦天下,就連他們這些死牢里的人都可以獲得自由之身。
于是,然后這件事就這么過去了,王勃不用死了,也不用蹲大牢了。
就在王勃滿心歡喜地回家之后,他卻得知了一個不幸的消息,他的父親被貶了。
王老爺子本來也在朝中當官,雖然不在長安朝廷,但是距離長安也不遠,是個很不錯的地方。但那時因為王勃殺人這件事,王老爺子被牽連,被發配到交趾去當縣令去了。
交趾就在現在的越南,唐朝的越南是一個很偏僻的地方,而且非常落后,王老爺子去那邊就是受罪。
王勃沒想到,自己犯下的錯,居然會牽扯到自己的父親。像王勃這樣的天才,是非常敏感的,有一件事就能讓他們產生很大的心理波動。
自從得知父親被自己害了之后,王勃十分后悔,因此他打算交趾看望一下父親,為此他連朝廷的任命都推掉了,他現在已無心做官。
大海與父親
不久之后,王勃從老家出發,一路南下,直奔交趾而去。
在路上的時候,王勃也曾想過放棄,但是他心中對父親有愧,這種愧疚就是王勃堅持下去的理由。
而在南下的過程中,王勃也遇到了很多朋友,還遇到了很多事。
就比如他到洪州的時候,正好遇上當地的都督閻伯嶼正在滕王閣舉辦宴會。
這次宴會的主題是閻伯嶼的女婿,其實這就是一場閻伯嶼為了讓自己的女婿出風頭,而量身定制的宴會。
宴會上,閻伯嶼讓女婿拿出早就準備好的文章,當作即興寫的念了出來,大展風采。
但是王勃可不給他留面子,當即也寫了一篇即興文章,這便是我們熟知的《滕王閣序》。
一開始閻伯嶼還不服氣,覺得這個毛頭小子臨時寫的文章,怎么能與女婿打磨了好久的文章相比?
但是當他看過王勃這篇《滕王閣序》之后,立馬就服了,甘拜下風。
后來王勃又偶遇了一位朋友,兩人在一起玩了幾天之后,最終還是要分別了。
但是在分別之前,王勃給了這位朋友一首詩,但是這首詩是“殘詩”,還沒有寫完,只寫了前兩句,王勃說是不敢再往下寫了。
這首詩叫《示知己》,內容為“客書同十奏,臣劍已三奔”。
這里用到了一個伍子胥被棄用三次的典故,再結合前文的“同十奏”,很明顯王勃這是在發泄不滿,也就是在埋怨皇帝。
可見這位朋友與王勃的關系很好,要不然這種要殺頭的事怎么能隨便說出口呢?
此時的王勃已經有點不對勁了,按理來說這種事真的不該對外人講,哪怕是最好的朋友,也不能說出來。
現在的皇帝已經成了擋在王勃前進之路上的高山,而且這座高山無法逾越。
王勃用了一年多的時間,到交趾看望了父親,但是在返回中原的路上,王勃不明不白地掉進海里淹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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