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女”可能真的比結婚的女人更幸福!
先看收入:她們的錢包,比你想的更鼓
去年年底,某婚戀平臺聯合職場機構做了一項覆蓋 20 個城市的調研,結果挺有意思:30-35 歲的未婚女性中,近 60% 月收入超過 1.5 萬元,而同齡已婚女性的這一比例僅為 38%。在一線城市,這個差距更明顯 —— 未婚女性的平均年終獎比已婚女性高出 23%。
這不是說結婚會拉低收入,而是選擇晚婚或保持單身的女性,往往在職業黃金期有更多精力投入工作。34 歲的新媒體運營總監張萌算過一筆賬:結婚的同事要兼顧家庭,加班到 8 點就得往家趕接孩子,而她可以在辦公室深耕到 10 點,鉆研新的運營模式。“這五年升了三次職,靠的就是沒那么多‘不得不做’的牽絆。”
她們的收入不是憑空來的,是把別人用來應付家庭瑣事的時間,換成了加班學習、考證深造的機會。就像網友說的:“當已婚朋友在糾結給孩子報哪個興趣班時,她們在糾結報 MBA 還是學編程。”
再談幸福感:自主的人生,自帶甜度
比收入更重要的是,這些被叫做 “剩女” 的女性,幸福感藏在實實在在的生活細節里。
周末早上,29 歲的設計師陳曦可以自然醒,泡杯咖啡坐在陽臺翻書,而不是六點起來做早餐送孩子;35 歲的市場部經理趙琳,每年能安排兩次長途旅行,上個月剛在新西蘭跳了傘,“已婚同事總說羨慕我,她們的假期基本都用來走親戚”。
某心理機構的調研顯示,30 + 未婚女性的 “生活掌控感” 評分比已婚女性高 17 分。這種掌控感不是說她們沒有煩惱,而是煩惱大多來自工作或自我成長,而非 “老公今晚回不回家”“婆婆又挑剔什么”。就像陳曦說的:“我生氣是因為方案沒做好,不是因為誰惹我生氣,這種感覺很自由。”
所謂 “剩下”,不過是不按套路出牌
“剩女” 這個詞,本身就帶著濃濃的舊時代味道。過去女性的價值被綁定在婚姻里,25 歲沒嫁人就像 “過了期的商品”。可現在的女性,經濟獨立、思想獨立,婚姻從 “必需品” 變成了 “選擇題”。
32 歲的律師王穎有過一次差點結婚的經歷,“對方條件不錯,但我總覺得哪里不對,最后還是算了。家里人罵我‘挑三揀四要剩下’,可我不想因為年齡到了就妥協。現在一個人住 120 平的房子,養了兩只貓,工作順心,朋友常來做客,我沒覺得自己‘剩下’,反而覺得賺了”。
那些被叫做 “剩女” 的女性,不是沒人要,而是她們不想 “被人要”。
她們寧愿單著,也不湊活;寧愿等那個對的人,也不隨便找個人搭伙過日子。
這種對自己負責的態度,怎么就成了 “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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