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張汪鎮”更名為“古薛鎮”議案的回復
2025年度滕州市民政局關于人大第十九屆第四次會議第75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關于“張汪鎮”更名為“古薛鎮”議案的回復》)
張汪鎮代表團各位代表:
你們所提出的“關于張汪鎮更名為古薛鎮的議案”已收悉。首先,感謝代表們對我市區劃地名工作的關注與支持,這是我局連續三年收到類似建議提案,對此,市民政局高度重視,立足職能職責,認真進行調研和辦理,現將情況回復如下:
一、鎮政府更名的法規政策
根據國務院《地名管理條例》第二章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
“行政區劃的命名、更名,應當按照《行政區劃管理條例》的規定批準”。
國務院《行政區劃管理條例》第九條規定:
“鄉、民族鄉、鎮的設立、撤銷、更名,行政區劃界線的變更,人民政府駐地的遷移,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批”。
因此,鎮政府更名屬于省級人民政府行政審批項目。
二、鎮政府更名的法定程序
行政區劃更名的政治性、法規性、程序性非常明確且嚴格,需張汪鎮就更名事項,進行黨委決議、人大決議、政協意見等統一意見資料的基礎上,開展風險評估、專家論證、征求社會公眾意見等工作,鎮政府形成“一請示三報告一方案”向滕州市政府進行請示。
同意后,由滕州市政府向棗莊市政府、山東省政府,逐級分別按照“一請示三報告一方案”的模式進行請示,由省政府審核審批,報國務院備案。
同時根據有關通知要求(民辦發[2018]16號):
“不安排越級匯報”。三、目前工作情況
市民政局針對該議案積極履職:
明確工作責任。
市民政局3月24日,向市人大常委會作出《關于第十九屆第四次會議第75號提案的承辦說明》,明確該項工作的推動主體為張汪鎮人民政府,市民政局負責業務指導。認真開展論證。
按照市委市政府領導的要求,認真研究市政府辦公室轉辦的張汪鎮政府向市政府的相關請示,赴張汪鎮通過實地調研和座談會的形式,開展工作論證。按程序工作請示。
下步,市民政局將形成材料,按程序向棗莊市民政局先行請示,指導張汪鎮政府推進相關工作。
真誠感謝代表們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區劃地名工作,市民政局將立足工作職能,進一步增強人大代表議案辦理的使命感、責任感,認真落實《地名管理條例》、《行政區劃管理條例》等政策法規,不斷提升管理服務水平,為全市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
2025年6月16日
法律支持丨劉彤 15863205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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