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管局通報了一批違法廣告典型案例,其中桂林市漓江酒業有限公司因虛假宣傳被依法查處。
經查,漓江酒業在其產品包裝上標注“人民大會堂指定用酒”字樣,并在其交易型網站“公司介紹”頁面發布“人民大會堂指定用酒”榮譽證書和牌匾照片,對商品從未獲得的榮譽作虛假宣稱,誤導消費者。
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構成虛假廣告宣傳。桂林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漓江酒業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其停止發布違法廣告。目前,涉事產品已下架整改,相關網絡宣傳內容也被刪除。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廣大企業,廣告宣傳必須真實、合法,不得虛構榮譽或夸大產品功效,否則將面臨法律嚴懲。消費者若發現類似虛假宣傳行為,可及時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共同維護市場秩序。
此次查處行動彰顯了監管部門打擊虛假廣告、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決心,也為行業敲響了警鐘,企業應誠信經營,避免觸碰法律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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