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逃得比誰都快,救得比誰都慢?!边@不是電影橋段,而是發生在廣東揭陽的一場真實悲劇。
34歲越南籍繼奶奶,在家中起火、兩個年幼孫子熟睡在屋內時,選擇獨自逃生,既不叫醒孩子,也不通知鄰居,更沒有第一時間報警。
結果,兩個孩子——一個7歲,一個2歲——被活活燒死在爺爺家中。
而最讓人心寒的,不是繼奶奶的冷漠,而是爺爺的“護妻”和“護子”行為:兩個孫子沒了,他第一時間不是安慰大兒子,而是轉移財產,準備后路。
這不是“家事”,這是“人性崩塌”。
2025年4月8日清晨,一場火災打破了廣東揭陽的寧靜?;馂陌l生時,家中有三人:34歲的繼奶奶、7歲的孫子、2歲的孫子。
爺爺送8歲的親生兒子去上學了,家里就她一個人照看兩個孩子。
火勢迅速蔓延,濃煙滾滾,繼奶奶第一時間逃出了門,從12樓一口氣跑到1樓,毫發無傷。
但她沒有做一件事:叫醒孩子,或者通知鄰居。她甚至沒有報警。
她不是沒能力救孩子,而是根本沒打算救。
她不是奶奶,她是“旁觀者”。她不是監護人,她是“看客”。她不是親人,她是“局外人”。
后續調查顯示,火災起因是鋰電池自燃。雖然起火原因,不是人為縱火,但繼奶奶的行為,卻讓人質疑她的“人性”。
她不是第一個發現火情的人,她是唯一一個有能力救孩子卻選擇不救的人。
她沒有犯罪,但她有罪——在公眾眼中,她犯了“人性之罪”。她不救兩個孩子,不是因為她沒能力,而是因為她不想救。
有人說她“圖財”,有人說她“冷血”,有人說她“早有預謀”。這些我們無法確定,但她的行為,確實讓人懷疑她的動機。
比繼奶奶更讓人心寒的,是爺爺的態度。孩子出事后,李先生夫婦悲痛欲絕,他們想追究責任,卻被爺爺“勸住”。
爺爺不僅不責怪繼奶奶,反而把家里的七大姑八大姨都叫來,勸兒子“算了”。
他甚至以“死”威脅兒子,說“你要追究她,我就死給你看”。這不是“護妻”,這是“偏執”。這不是“親情”,這是“冷漠”。
更令人憤怒的是,火災發生后的第二天,爺爺就去銀行把卡里的錢都取了出來,車子也轉移到了別人名下,還準備了簽證……
他不是為了“安慰大兒子”,而是為了保障越南妻子和小兒子的未來。
大兒子失去了兩個至親骨肉,他第一時間想到的,卻是另一個兒子。這不是“父親”,這是“偏心”。這不是“家長”,這是“失職”。
李先生夫婦,已經痛不欲生。他們不是不想討回公道,但他們面對的是一個“合法但無情”的現實:
繼奶奶沒有違法,但她有罪。
他們懷疑她是故意為之,但拿不出證據;他們想追究責任,但法律不支持;他們只能在網絡上發聲,希望能引起社會關注。
可現實是:她沒事,孩子沒了。
而她,依舊住在爺爺家中,依舊過著正常生活。這種“無能為力”,才是最痛苦的。
這件事在網上引發熱議,評論區幾乎一邊倒地在譴責這位“繼奶奶”。
長得漂亮,心卻黑。她是人,但她沒人性。法律不能懲罰她,但我們可以唾棄她。她不是奶奶,是魔鬼。
有人說她“圖財”,有人說她“冷血”,有人說她“早有預謀”。這些言論雖然情緒化,但也反映出公眾的憤怒與無奈。
我們不能靠情緒定罪,但我們可以用輿論譴責。
這件事,再次提醒我們:法律不是萬能的,它能懲罰犯罪,但不能懲罰冷漠。
她沒有違法,但她有罪——在道德上,在人性上,在良知上。
我們不能把她送進監獄,但我們可以讓她在社會中“無處藏身”。我們不能讓她坐牢,但我們可以讓她被譴責、被孤立、被記住。
因為這個世界,除了法律,還有良知。而她的良知,早已被大火吞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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