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車主高先生向媒體記者大倒苦水:去年他花了近60萬元買下某品牌新能源車,沖的就是首任車主的“終身免費換電+終身質?!钡韧跖茩嘁?。沒想到廠家突然發來短信,以上一年跑了17萬公里、遠超行業常規使用強度為由,直接把這些權益一刀砍掉。
這事引爭議的核心是,契約精神的邊界在哪里?國內新勢力早期為了搶客,宣傳口徑一個比一個甜,如今回頭補作業,就顯得既生硬又難看。
商業承諾的含金量,往往在極限情況下才見真章。當車企以超出普通使用場景為由,單方面取消一年行駛17萬公里車主的終身免費換電和終身質保權益時,爭議的關鍵并非只是數字本身,而是企業如何在成本壓力與用戶信任之間找到平衡點。
車主高先生2020年花了近60萬購入該車企的產品,看重的正是官方承諾的不限里程終身質保和免費換電。
過去一年,他因商務需求頻繁往返江浙滬和廣東,里程飆升至17萬公里,結果車企一紙通知,權益沒了。
類似遭遇的還有另一位車主,兩年跑了35萬公里,足跡遍布全國32個省份,同樣被取消權益。
車企的解釋是,這些車主的用車方式遠超普通用戶日常場景,屬于特殊使用條件。
可翻遍當初的權益告知書,既沒寫一年跑多少算超標,也沒定義什么叫日常使用。
客服只能含糊其辭,說這是業界慣例。換句話說,廠家用一把沒刻度的尺子量人,量完就說你超標,這操作換誰心里都不舒坦。
車主們當然不干了,行駛證上明明寫著非營運,憑啥說我是特殊用途?要是真有證據證明跑網約車或租賃,認栽也行,可光拿里程數說事,難免讓人覺得是成本扛不住了在找借口。
早期車企為了打出差異化,把服務寫到天花板上,老車主真金白銀支持,如今銷量壓力一上來,成本一算,當年的豪爽就變成了“玩不起”。
從法律角度,車企當初承諾時沒設里程門檻,現在突然加碼,涉嫌違反契約精神。更關鍵的是,取消權益前既沒充分溝通,也沒給緩沖期,直接發短信通知,這操作確實生硬了點。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商家不能搞虛假或誤導性宣傳,車企當初把終身免費換電當賣點,如今又單方面調整規則,難免讓人懷疑當初的承諾是否真誠。
車企也不是無緣無故翻臉。過去七年,這家公司累計虧損超過千億,而同行理想、文界早已盈利,壓力可想而知。
今年6月,車企還公開征集線索,打擊車主濫用權益的行為,比如跑網約車或租車平臺掛靠。
問題是,車企若真想控制成本,與其事后一刀切,不如當初在合同里寫明年里程上限,或者設置梯度權益,比如超過一定公里數后換電收費打折,至少讓用戶有個心理預期。
從行業角度看,一年17萬公里確實遠超普通家用車水準,網約車司機一年跑十來萬也算高強度了。
但電動車本身就更適合高里程使用,電池衰減和維保成本本就比燃油車低,車企自己還宣傳過開三年能省出一輛寶馬X3。如今反過來說車主開太多占便宜,邏輯上確實有點擰巴。
更何況,這些高里程車主反而是最好的活廣告,證明車企車子經得起折騰,結果卻被當成成本負擔,品牌形象難免受損。
未來的博弈,可能走向兩個方向。要么車企調整政策,對超高里程用戶采取分級權益,比如超出部分按次收費,既控制成本又不至于寒了老車主的心。
要么車主集體維權,通過法律途徑要求車企履行承諾,畢竟合同沒寫清楚的條款,法院通常傾向于保護消費者。
商業社會里,信用比黃金還珍貴,企業可以算經濟賬,但別讓用戶覺得承諾像兒戲。
規則可以調整,但底線不能模糊。把規則寫成白話、把丑話說在前面,比事后揮剪刀更有體面,也走得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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