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在此前的軍改中,中央軍委撤銷了運行數十年之久的解放軍四總部,轉而設立了15個軍委職能部門,其中絕大多數軍委職能部門都是從原先的四總部中脫離出來升格重組并單獨運行的,其中就包括軍委審計署。軍委審計署是正軍級的軍委職能部門,其前身是解放軍審計署(同樣是正軍級),在很長一段時間內,解放軍審計署都是隸屬總后勤部建制,直到2014年11月才改為直屬中央軍委領導。接下來,小圣就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相關情況,供大家學習了解。
從歷史發展脈絡上來看,解放軍審計系統成立于1985年7月底,那時還是叫作“中央軍委審計局”(對外也稱“解放軍審計局”,負責人稱局長,另設有兩名副局長),直到1992年8月正式更名為“解放軍審計署”,規格級別是正軍級,主管全軍審計工作,負責人稱為審計長。當時,解放軍審計署的編制雖然名義上在軍委,但實際上卻是由總后勤部代管,其具體運行模式是對中央軍委負責并報告工作,日常工作由總后勤部領導。解放軍審計署運行后,一切有經濟活動的軍隊單位(含機關、部門)及負有經濟責任的領導干部都必須依照軍隊審計條例接受審計監督。
但是,隨著工作的不斷開展,解放軍審計署這種由中央軍委領導、但又掛靠解放軍總后勤部并由總后勤部代管的體制,顯現出了越來越嚴重的弊端和不足。為什么這么說呢?一方面,解放軍審計署的人、財、物等都由原總后勤部任免、供給,明顯缺乏獨立性和自主性;另一方面,總后勤部既管財務、基建、軍需并統攬軍費的使用分配,同時又負責對這些工作進行審計監督,這就不是自己監督自己嘛,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審計監督效果肯定要大打折扣。
于是,為了更好的發揮審計監督作用、暢通軍隊審計工作體系,2014年11月,中央軍委命令:解放軍審計署由總后勤部劃歸中央軍委建制,在中央軍委領導下,主管全軍審計工作(職責范圍較之前的只負責對軍費審計擴大了許多),對中央軍委負責并報告工作,其黨的建設、政治工作和行政管理由軍委辦公廳領導。同年11月6日,調整解放軍審計署建制領導關系命令宣布大會在北京舉行。而與解放軍審計署劃歸中央軍委建制相對應的是審計監督體制改革,其中最大的亮點便是全部實行派駐審計、垂直管理;改革調整后,軍隊審計隊伍作為中央軍委直接掌握的重要經濟監督力量,對經濟權力運行實施全方位、全過程、全要素審計監督,成為軍委財經管理的“監督哨”和軍事經濟決策的“大參謀”。
對此,有專家分析表示:將解放軍審計署劃歸中央軍委建制,是加強對軍隊經濟活動審計監督作出的重大決策,也是推進軍隊審計制度創新的重要舉措,有利于實實在在的做好依法治軍、從嚴治軍,預防和懲治腐敗,進而增強審計監督的獨立性、權威性和實效性,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到了2016年1月,解放軍審計署實現了進一步升格,成為軍委15個職能部門之一、更名為中央軍委審計署,雖然規格級別仍是正軍級,但機構性質和地位顯然是大幅提升了,其主要職責是對軍費管理使用、武器裝備采購、國防基本建設以及軍隊領導干部經濟責任等方面進行審計監督。而伴隨著軍委審計署的調整組建,再加上軍委紀委、軍委政法委,這三大機構互相配合、協同履職,使得人民軍隊的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更加嚴密,制度的籠子越扎越緊,畢竟審計是反腐敗的重要舉措之一嘛。
現階段,軍委審計署下轄有相應的直屬審計中心和駐戰區審計局,各駐戰區審計局再設有相應的地區審計中心,依法依規按照規定的監督對象范圍(包含武警部隊)開展審計工作,更好發揮審計監督服務作用、保障國防和軍隊建設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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