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涉企經濟糾紛案件,因寧夏銀川市興慶區警方被指無管轄權立案,且報案人與當地公檢法部門存在異常密切關聯,引發公眾對司法公正與執法規范的強烈質疑。所謂的嫌疑人趙恩成的妻子,作為舉報人提供了詳盡證據,直指相關方涉嫌利用刑事手段干預民事經濟糾紛。
無管轄權立案,程序合法性成焦點
本案核心爭議點在于興慶區警方的立案管轄權。據舉報人提供的資料及法律依據,涉案工程經營者王暉與趙恩成的糾紛始末、雙方居住地、財產交割地、關聯公司所在地及介紹人活動地均指向北京。根據《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特別是公安部2000年《關于受害人居住地公安機關可否對詐騙犯罪案件立案偵查問題的批復》,公安機關僅能在詐騙行為地、財產取得結果發生地或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立案,興慶區對此案明顯缺乏管轄權。
舉報材料中錄音和微信聊天記錄顯示,王暉曾明確表示“在北京立不了案”。然而,興慶區警方卻在未全面核查關鍵證據、僅憑王暉單方面指控的情況下予以立案,此舉被指嚴重違反《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178條及《公安部關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見》關于管轄與案件移送的強制規定。
異常關聯浮現,涉以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
舉報人系嫌疑人趙恩成之妻,其提供的大量錄音、聊天記錄,揭露王暉與興慶區司法機關存在令人質疑的關聯,并涉嫌將刑事手段作為解決經濟糾紛的工具:
一是與警方信息同步異常,辦案行為失范。王暉多次精準預知警方行動細節(如赴京做筆錄時間、報捕節點),甚至在當事人未獲通知時便提前告知家屬。辦案李警官被指拒絕律師介入,聲稱律師提交的取保材料為“廢紙一張,看都不會看”,公然剝奪當事人法定辯護權。此外,這位李警官還于5月16日左右在看守所內使用手機而非執法記錄儀進行訊問且未制作正式筆錄,同步錄音錄像至今缺失,存在后期證據造假嫌疑。警方被指配合王暉“以刑促民”。立案近一年半未對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期間李警官多次主動聯系家屬施壓賠償,暗示“檢察院認為證據不足”,涉嫌誘導以賠償換“諒解”。
二是報案人證詞矛盾重重,真實性存疑。王暉報案稱趙恩成“失聯”,卻在通話中自認雙方“微信一直保持聯系”。其關于趙恩成主動提出辦理豹子號手機及否認還款等關鍵指控,均被現存證據(聊天、還款記錄)推翻,舉報人直指其報案內容嚴重失實。
三是涉嫌勾連檢法,收取“人情費”。王暉多次暗示甚至明示可疏通關系,向家屬索取錢財協調取保、不起訴或判緩刑。例如,提出需向辦案李警官支付1至5萬元“打點”以換取檢方“輕判”。聲稱已聯系興慶區現任檢察長并獲其“未拒絕”的回應,索要高額“人情費”辦理取保,展示其聘用律師為當地剛退休的司法機關公職人員,并向家屬出示其與興慶區檢察長、檢察官、法院院長、看守所所長的聊天記錄,自夸關系熟絡可運作案件。
家屬舉報無門,檢察部門被指推諉
更令公眾質疑的是,當事人家屬于7月17日專程赴銀川,先后向興慶區檢察院及銀川市檢察院當面遞交詳實舉報材料,均被拒收,投訴無門。撥打銀川市檢察院12309熱線反映王暉索要錢財及勾連司法人員問題時,工作人員僅回應“王暉是騙子,小心被騙”,既未受理亦未啟動調查,對申請檢方回避的訴求置之不理。這一處理方式加深了公眾對地方司法系統內部糾錯機制失效的憂慮。
公眾呼喚公正調查,亟待權威部門介入
“我們堅信法律,但面對興慶區公檢法的種種違法行為和報案人的異常操作,我們既憤怒又無力。”舉報人的無奈道出了公眾的關切。此案暴露的管轄權亂象、執法程序違法、公檢法人員疑似與當事人異常勾連乃至索賄等問題,不僅直接侵害企業經營者權益,更可能動搖司法公信力根基。
輿論呼吁更高層級、獨立權威的司法監督機構立即介入,徹查興慶區警方立案程序的合法性,調查公檢法人員與王暉之間是否存在不當利益往來,糾正可能的違法行為,撤銷錯誤立案,還事件以真相,切實捍衛法律的尊嚴與公正。(法治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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