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BA者,瑞典之樂班也。
公元一九七九年,作《Gimme Gimme Gimme》一曲。其詞曰:"Gimme gimme gimme a man after midnight",道孤夜求侶之常情;"Take me through the darkness",言引渡黑暗之冀望。
詞雖簡白,然配以躍動節拍,遂成舞曲經典。
是時也,迪斯科風靡寰宇,此曲一出,即登列國排行榜首,自歐羅巴至亞細亞,從美利堅至澳大利亞,街巷聞之而歡動,青年聽之而搖擺。樂評家稱其"以簡馭繁,化俗為雅",誠非虛譽。
越明年,東土有音樂人,感此曲之妙,乃保留其旋律骨干,易以西土樂器,更填中文新詞,名曰《惱人的秋風》。
其詞曰:"為什么一陣惱人的秋風,它把你的人我的情吹得一去無影蹤",既存原曲求而不得之意,又添東方含蓄之美。
此曲一出,華夏大地爭相傳唱,市井鄉野,莫不聞之。老嫗能吟,孩童可和,其流行之盛,較之原作,有過之而無不及。
太史公嘗觀東西音樂之交流,若《惱人的秋風》這般脫胎換骨而生機勃發者,實為罕見。
西洋之曲,得東土之詞,竟如天作之合。樂評家言:"音樂無國界,惟情動人耳。"信哉斯言!今人聽《惱人的秋風》,未必知其為改編;聽《Gimme Gimme Gimme》,亦不覺其有隔閡。蓋因旋律一起,四海同心;節奏一動,五洲同舞。
后之覽者,當知音樂之為物,可越山河之遠,可通古今之變。一曲既成,天下共賞,此乃人類之大同也。
太史公曰:音樂之道,通乎四海,達于萬民,不因國別而異其趣,不因言語而阻其傳。今述ABBA之《Gimme Gimme Gimme》與《惱人的秋風》之事,以證樂音無界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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