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聞頻道 董碩 訊
我們對原燕郊人民醫院現更名為三河燕郊福合第一醫院院長王合實名舉報,因王合的多項違法、違紀行為為國家和集體造成重大損失。我們于2024年12月24日向三河市公安局報案,希望公安機關能夠核實王合涉嫌職務侵占、行賄、受賄等相關犯罪事實,但在歷時兩月公安機關在查到部分違法事實后作出了不予立案決定。2025年3月27日我們通過三河市人民法院起訴王合侵犯股東知情權「案號:(2025)冀1082民初5246號」,在起訴過程中因公安機關偵查階段的證據與本案相關,在申請了法庭調查令后將公安機關偵查階段證據調出,現根據王合的尚未查清的犯罪事實作出如下說明:
事實部分
1、非法改制,造成國有資產大量流失,王合使出各種手段又強將股份收歸己有,最終實際占有燕郊人民醫院現更名為三河燕郊福合第一醫院。
原燕郊人民醫院院長王合,在2004年時提議將燕郊人民醫院改成股份制。當時我們大部分都是事業編,是王合天天做工作讓我們同意改制,跟我們承諾鐵飯碗變成金飯碗,承諾單位建職工房,股權可以繼承,還承諾職工旅游等等。當時有部分不同意的人就天天開會做工作,再有不同意不想失去事業編制的人就調走了。大家不得已同意改制后王合就讓大家退出事業編,三河市財政就給大家根據工齡補償,補償款當時王合提議抵作我們股份購置款。我們買股份的時候是有入股協議的,但是當時的辦公室主任要求收回協議換股權證,所以我們現在只有股權證,我們按照股權證上的金額占有燕郊人民醫院的股份,王合占股51%,是最大的股東。當時燕郊人民醫院作價400萬元人民幣,醫院所屬的土地亦無償給燕郊人民醫院使用,王合在改制過程中通過各種人情往來致使國有資產大量流失。僅僅過了兩年,王合私自將燕郊人民醫院從營利性醫院改為非營利性醫院。王合以非營利性醫院不能分紅為由,逼迫持股人原價或遠低于實際價值的金額將股權賣給自己,很多人不想賣的就在工作中各種刁難,讓醫生去看停尸間、做清潔員等等手段羞辱他人,持股的股東為了能正常生活、工作不得已將股份賣給王合,此后王合持股高達百分之九十多,將流失的國有資產變為個人資產。
2、2006年王合在違反公司法的前提下,蒙騙政府及股東擅自將已變為股份制的燕郊人民醫院改為非營利性,方便其后續對該資產的侵吞。
根據市委要求向三河市衛生局調取燕郊人民醫院變更為非營利性醫院的相關材料,材料中沒有股東大會決議等一系列相關文書。200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八條第9項、第11項“股東大會行使下列職權,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并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公司法》第四十四條“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由此可見,王合欺上瞞下,為了實現個人侵吞國有財產的目的,先是將國有醫院改變為股份制醫院,后在違反公司法的前提下,非法將該醫院改為非營利性醫院。王合多年來以此為由剝奪股東權利,股東們多年來不僅不享有知情權、分紅權,還丟失了應有的事業編制。不得不提的是負有監管職責的相關部門,在王合沒有提供應有、合法的股東大會決議等必要文件的前提下,將燕郊人民醫院擅自變更為非營利性單位,對王合實施的侵權行為,政府相關部門應承擔應有責任。
3、三河燕郊福合第一醫院從2004年至今一直都是事業編單位,其單位性質是否合法?若該醫院是事業單位,我們要求恢復我們事業編身份
三河燕郊福合第一醫院從2004年改制至今從未變更過單位性質,目前查詢企業信息也是事業單位,有限期自2021年5月10日至2026年5月10日。但我們作為事業編職工自2004年以來就喪失了所有事業編待遇,也沒有按照王合所承諾享受到醫院改制后的任何福利。現三河市政府對該醫院到底是什么性質沒有明確,若該單位是事業編單位,我們要求恢復我們事業編身份。若該單位不是事業編單位,為何多年來向外公示的所有信息都是事業單位,三河市政府等相關職能部門多年來沒有進行監管,對王合實施的違法行為不僅無動于衷,更甚有包庇的嫌疑。而王合本人僅用了三年就將一個國有醫院以400萬元低價變成了百分九十多的個人所有,根據現在企業工商信息顯示該醫院開辦資金為8821.1萬元,由此可見王合不僅侵占了大量的國有資產,且侵犯所有醫院職工的切身利益。
4、王合對大型醫療設備的采購,都是高價采購后將差價部分回到自身或親屬私人賬戶。
以2001年采購買X光機兩臺、生化儀一臺為例,當時我們作為醫院職工參股簽訂了《燕郊人民醫院關于利用股份制方式購置X光機生化儀的協議》。協議中約定股份制購買X光機兩臺、生化儀一臺,我們作為乙方以參股的方式參與購置機械,以每股五千元共參股,協議中約定可享受70%的利潤收益,有效期二十年。然而僅到2008年,王合就以各種理由為借口,不再發放X光機及生化儀的收益。其所得收益由王合非法侵占。
同樣的事例2003年又讓我們參股購買X光機、彩超及微量熒光檢測儀,當時用醫院名義跟我們簽訂了《三河市燕郊人民醫院購買醫療設備入股協議書》,其中約定股份制購買X光機、彩超及微量熒光檢測儀,我們作為乙方以參股的方式參與購置機械并可享受60%的利潤收益,有效期二十年。同樣僅僅過了幾年,王合就以各種理由為借口,不再發放上述機械的收益。
鑒于上述王合實施的多起違法、違規事實,我們申請三河市公安局對王合涉嫌違反職務侵占、貪污、受賄等行為立案偵查。并依據三河燕郊福合第一醫院現在仍公示為事業單位性質的前提下,恢復我們事業編制身份。
公安機關尚未查清王合的犯罪事實應繼續深挖,正義可以遲到但不能不來。
公安機關偵查王合涉嫌職務侵占時,對其個人的銀行流水沒有充分調取,無法客觀展現其是否有犯罪事實。應在人民銀行調取王合個人名下有多少銀行賬戶,并對所有銀行賬戶流水進行調取。流水中除了正常的工資外,是否有其他的收入來自醫院。同時流水的調取可佐證王合的經濟來源,其中若有大筆可疑進賬建議進一步偵查。
醫院的會記和出納跟王合有親屬關系,王合用二人賬戶進出醫院的相關資金,公安機關應一并調取。結合醫院流水著重看是否有公戶對個人賬戶,若有涉及個人賬戶的需要進一步偵查。
此前公安機關調取了王合個人提供的歷年財務審計,但因王合涉嫌職務侵占罪其提供的證據是否屬實仍需查證,所以公安機關應對三河燕郊福合第一醫院財務賬目作出審計。
因王合在大型器械采買中涉及的相關問題,建議公安機關向醫院的器械科取證。
鑒于三河燕郊福合第一醫院仍是事業單位,我們希望三河市政府恢復我們的事業編身份,讓我們享受事業編待遇。
2、停止侵害上訪人權利,恢復上訪人事業編制身份。
原燕郊人民醫院于2004年號稱改為股份制醫院,但多年來一直是事業編單位,三河市公安局調取的檔案及歷年財務審計都能證實這一點。而我們因受王合的蒙騙多年來并未享受事業編待遇,王合所承諾的股份制醫院分紅等權利也從未享有,現希望三河市政府能恢復我們的事業編身份。
綜上,王合本人多年來的各種違法行為,為國家、集體、人民造成巨大損失。希望各級領導部門深入調查,還百姓公道,肅清法紀。同時根據三河燕郊福合第一醫院現在仍公示為事業單位性質的前提下,恢復我們事業編制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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