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金寨縣委批準,金寨縣紀委監委對金寨縣公安局現代產業園區派出所案件辦理隊原副隊長、二級警長張淦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淦身為黨員干部、人民警察,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組織原則缺失,在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期間,隱瞞個人有關問題;廉潔底線失守,從事營利性活動,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追求低級趣味,沉迷賭博;喪失紀法底線,侵吞案款,在治安檢查、案件處理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錢款。
張淦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九大乃至二十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金寨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縣委批準,決定給予張淦開除黨籍處分;由金寨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