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3名未成年逼吃糞便男童父親發聲。
7月1日,山西晉中。介休市網信辦就一起“未成年人被欺凌”事件發布通報:6月17日3名未成年人欺凌1名未成年人。受害者父親稱,孩子精神遭遇刺激在醫院接受治療。
有網友說:強制少教所應該建起來。當年為什么取消少管所?等人民忍無可忍的時候自己也只有自己犯法這一條路可以走了。
還有網友說:作為21世紀20年代的全球第二大經濟體能出現這種事情跟處理結果就讓人覺得很無語。
更有網友說:就賠的這點錢,根本不叫懲罰。你信不信,他們反而覺得,有錢就能欺負人,家里能給擺平,會更肆無忌憚。這點錢,還不夠看病的,要真留下陰影,這輩子值多少錢。毀了人的一生,1.5萬就能和解,不該繼而公訴么。為啥每次都是深夜去處理,是為了更好展示什么叫黑暗嗎?
不得不說,3人,每人1.5萬,估計他們以后還會干。 是誰定的這個數字? 這可能是一輩子的影響!每人1.5萬,還不夠看病的呢,心理疾病,看起來更貴,還沒有個底?
如果法律的保護是被惡魔所用,那干脆還是別保護了。有些玩意只能用蹲局子或者特別學校來教育,任何除此之外的處罰都難以讓惡人會有半分悔改,更別說只是賠錢了事了這種撓癢癢一樣的處理了。
這件事情不能不了了之,不然只會毀了這名孩子的一生,也會助長未成年犯罪的氣焰。
根本在于廢除《未成年》惡法,修改配套《刑法》、《刑訴法》降低刑事責任年齡、建立少年犯管教機構。
以前不是有少管所嗎?未成年的關起來一直到成年了再送去監獄服刑。
惡魔不嚴懲以后還是惡魔!
任何霸凌都不該以“和解”的方式平息事態!法治社會更應該拒絕和稀泥式和解!就因為有太多和稀泥和解才會讓霸凌事件越演越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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