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網友在人民網留言,稱飛艇飛行速度比飛機低,但遠高于一般車輛和船舶,而且可隨處起降和空中懸停,具有其他運載工具無法比擬的獨特優點。而且其在部署方面較為靈活,成本也相對不高。而且2021年民航局發布了《運輸類飛艇適航規定》(CCAR-32T)草案,如果可以搶先布局,占據先發優勢,在具體法規和政策落地后,我省的飛艇運輸業勢必可以占據領先地位。可以結合我省各地鐵路、公路、航空、水運等優勢,在部分地區開展試點,例如新橋機場等地,可以進一步強化各地的運輸業樞紐地位。
12月7日晚,省交通運輸廳回應稱,正如該網友所言,飛艇的應用歷史悠久,其擁有巨大的運載能力和多功能的應用,但由于其價格高、速度慢、安全性較差等局限性,導致飛艇在全球航空運輸領域始終沒有得到普及。據了解,中國民航局在2021年6月發布了《運輸類飛艇適航規定》(ccar-32t)草案,對公眾征求意見。2021年8月,民航局又發布了針對其他類別飛艇的《正常類和通勤類飛艇適航規定》(ccar-32n)草案征求意見,但至今仍未公布正式文件。我們相信隨著技術的不斷進步和改進,飛艇在未來有望找到更廣泛的應用領域,并為人們的日常生活帶來更多便利。
下一步,我們將持續跟進飛艇適航認證的進展,積極鼓勵支持我省相關單位在行業管理部門指導下的利用飛艇開展運輸試點工作。
來源:人民網領導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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