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聞了解,自2020年以來,全國多地的城投公司投資進入公墓行業。
城投公司嚴格來說不是以盈利為目的,不是什么賺錢就干什么,城投公司更多的是起到地方政府”影子公司”的功能。
而城投公司對于投資或持有公墓資產,更像是一種政府的“補償”行為,以優質的公墓資產來平衡城投公司這兩年在土地市場的兜底行為。
黃奇帆在新書《重組與突破》中就談到了重慶著名的“八大投”——即在基建領域,如高速公路,城市建設,水務治理等方面的城投公司。它們是在工業化、城鎮化起步階段,甚至在經濟進入快速發展時期,解決政府投資、融資問題的平臺公司。
在94年分稅制改革后,地方的財政收入和中央的財政收入出現根本性的變化,財政大權又回到了中央的手里,地方就拙荊見肘了。分稅制改革是結合幾千年中國歷史政治的經驗,并影響未來中國幾十年政治格局的陽謀。
地方的收入雖然少了,但落在地方頭上的任務沒有減少,城市要發展,老百姓要吃飯,GDP要達到預期目標。雖說財稅到中央后,會以財政撥款的形式返給地方,但量級是遠遠不夠的。
在書中,黃奇帆提到他在2001年到重慶赴任的時候,重慶的財政收入才100多億元,政府負債400多億,哪來的多余資金來發展。同時,重慶的基礎建設也落后,高速公路僅一條成渝高速和十幾公里的機場快速路。而城市的發展,基礎設施的建設是根本,沒有這些,招商引資的工作也無法開展。但現有的地方財政收入又無法支持大力投資基建……所以,這就陷入了一個死循環,沒錢就修不了路,沒路也收不到錢。
修建了十多年的重慶黃桷灣立交
而"守多大的碗兒吃多大的飯"的這種傳統思維是不適合現代城市發展的,需要適當的舉債上杠桿,而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地方政府沒有權力發行地方政府債券,這個時候就需要”影子公司“——城投公司出面解決發債融資的問題了。
城投公司的定位是服務于公益事業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其融資渠道可以向國開行和商業銀行貸款,或者上市,發行債券,信托等。而在這幾十年以土地財政模式為代表的地方財政,政府撥化或者出讓的土地,成為城投公司升值最快,最為值錢的資產之一。手握土地儲備,城投公司才能平衡自己的資產負債表,才有足夠的資本金去融資擴大杠桿,投資到基建為主的公益性事業中。
但是,這兩年由于房地產市場的急劇下行,土地財政不能再維持下去。政府手中的土地儲備賣不出去,一方面需要城投公司在土地市場上兜底——即通過城投融資作為土地出讓金,繳納給地方政府,作為政府性基金收入,來填補財政的窟窿。但在另一方面,由于樓市下行,城投到手的土地,其市場估值也在不斷下降,作為城投公司的資產也在不斷地縮水,這樣城投公司也倍感壓力。
所以,這幾年中央也明確要求,嚴禁城投公司不能在土地市場兜底,同時也嚴格控制地方的隱性債務——實際就是城投公司的債務。所以地方政府得想辦法平衡城投公司的資產和負債,而前面我們提到的陵園墓地就屬于優質資產,即可以增加城投公司財報上的資產,又能夠增加營收和利潤。
對于公墓行業,我們簡單用五力模型分析一下,公墓的土地撥化以及經營許可,是由政府的國土、民政等相關部門審批的,也意味著供方和城投公司是同一系統的。同時,墓地的新進入者寥寥無幾,替代者——貌似沒有其他能夠替代的殯葬形式,城市土葬逐漸被取消,海葬、河葬太過小眾。而買方——普通居民,對墓地價格是沒有議價權的。也就是說,公墓行業幾乎就沒有市場競爭。
所以,政府把這塊“肥肉”補償給了城投公司。
嚴格來說,城投公司這樣具有政府背景的企業,是不能參與到市場中,與民爭利的。既然城投公司定位于服務公益事業,那么利潤方面的考核就不應該獲得太多的權重。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還是迫于地方財政的壓力和中央政策的監督,城投公司不得不去平衡資產負債表,以便讓公司能夠繼續發揮融資平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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