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看了《八百萬種死法》就喜歡“紐約犯罪風景的吟游詩人”勞倫斯?布洛克的調調,陸續找他的書來看,如《屠宰場之舞》、《小城》(點擊藍字可跳轉)……
紐約之于布洛克,正如洛杉磯之于錢德勒,城市才是他們筆下的主角。
硬漢派小說由雷蒙德?錢德勒開始,不以情節跌宕、復雜推理取勝,迷人之處在于“人”,一個人面對整個世界的情景。
馬修不為錢接單,也不因委托人說停就停,“查案子就像一只追著骨頭的狗”。案件不乏血腥恐怖,他查案尋求答案,試圖理解兇手為何而殺、受害者為何而死。
“馬修偵探”系列從1976年寫到2005年,《繁花將盡》是馬修的謝幕之作。但馬修系列是否就此結束?布洛克說不知道,“因為我不知道自己接下來會有什么想法,也不知道有沒有什么值得寫成一本書。”
在小說中,馬修和布洛克一樣生于1938年。布洛克讓小說人物和現實一樣老去,“他已經年近七十,盡管身體還很健康,但要出去冒險犯難還是有點嫌老了”。于是,《繁花將盡》就像一首哀傷的離別詩,很多情緒在書中涌動。
《繁花將盡》采取雙線敘事,兇手和馬修成為并行的主線。兇手殘忍又狠毒、聰明又變態,是馬修遇到的最厲害的對手,而馬修已經很老了。歲月不饒人的“哀傷”和殺人狂的“變態”形成兩種強烈感覺,彌漫整部小說。
“哀傷”
馬修這個“硬漢偵探”經歷了太多生死,他內心藏了太多東西。
自從流彈誤殺了小女孩,他沒法原諒自己,從警局辭職,離異、獨居、酗酒,與妓女廝混,和街頭混混為友。他起初沉迷波本威士忌,戒酒后滴酒不沾。
看著主角馬修從年輕氣盛到老而彌堅,就像看慢慢流逝的風景,有滄桑,也有余韻。
還好,馬修沒有孤獨終身,他和伊萊恩結婚了。伊萊恩以前做皮肉生意,買房子用來出租,后來開店賣藝術品。她眼光很好,有生意頭腦。馬修和伊萊恩洞穿世情、看透彼此,他們是合適的一對。
馬修在紐約到處游走,認識朋友,見證城市的變化。他不拿牌照,是隨心接單的私人偵探,穿梭在紐約大街小巷,與不同階層、不同身份的人交談,尋找案件的每一塊可能的拼圖。
▲ 根據布洛克小說改編的《行過死蔭之地》電影劇照(2014年)。
他常去的吉米?阿姆斯特朗酒吧早就換了老板。那個酒吧曾經是他的客廳和辦公室,他在那里見客戶、吃飯,未戒酒之前天天喝酒。不少老朋友去世了,他在酒吧里想起和他們的情景,就像面對一屋子鬼魂。
這陣子總有新的葬禮可參加,就像公共汽車,如果你錯過了一班,過幾分鐘就會有另一班開過來。
此時,馬修六十多歲了,他也幾乎退休了。
沒有正式退休,因為也沒必要,可是我不會去找生意,也不常有人打電話找我。即使有人找,不管是什么樣的條件,我通常都會找個理由推掉。這樣幾次下來,大家就不會再打電話找我,我也無所謂。
丹尼以前是馬修當警察時的線人,馬修不當警察后,依舊和丹尼保持來往。丹尼有白化病,后來又得了癌癥,更加追求及時行樂。
不過這個病讓他明白了自己終有一死,而他的回應方式非常有趣:他制作了一份名單,列出所有他認識的死去的人,從他小時候被車子撞死的那個同學開始。等到我那夜離開他那桌時,我努力不要讓自己在心里也列出這么一份名單。
現在,幾年過去,我們兩個人的名單都更長了。
馬修和伊萊恩有一番對話讓人戳心。
“如果我失去你,”我說,“我就真的不想再繼續生活了。”
“別說這種話。”
“我不是說我會自殺,只是不想再活下去了。到了某個年紀,人生就變得很殘忍,你老是去參加別人的葬禮,等著哪天輪到自己。你的身體和心智都開始衰退,最多只能期望身心能力同時報廢。如果有你陪著我,我就能應付得了這一切,可是沒有你,哦,我就不知道有什么意義了。”
“9?11”事件發生后,布洛克寫了《小城》,大概只有布洛克才夠膽把紐約叫小城吧?在《繁花將盡》里,伊萊恩多了個習慣,她經常從他們的公寓窗前眺望像缺了兩顆門牙的世貿遺址。
“九一一成了我們的分水嶺,人生中每件事情都可以歸到那天之前還是之后。”
“變態”
這個神秘的兇手到最后都沒名字,指紋也沒留下任何犯罪記錄。
他第一次開始殺人,只是一種金錢與權力兩者兼得的手段。他以為自己想要的是金錢和權力,而殺人只是為得到這兩樣而偶爾用得上的一種技術。發現殺人并不困擾他沒有讓他感到意外,這一點多少也預料得到,但他沒想到的是殺人行為所帶來的愉快和滿足、帶來的興奮和成就感,是什么都比不上的。
他殺人后栽贓給無辜的人,就像玩一場很好玩的游戲。他栽贓給弗吉尼亞州的阿普爾懷特:阿普爾懷特被控虐殺三名男孩,面對壓倒性證據阿普爾懷特堅稱自己無辜,被捕五年后被判死刑。
我已經回絕了媒體的要求,我不想接受采訪,不想要什么說話的機會,我沒有故事可說,唯一想說的就是我是無辜的,我活在一個噩夢中,而這種故事沒有人想聽。
兇手精心布局,享受看獵物的反應。他假裝是耶魯大學的心理學家阿尼?伯丁森博士,以研究為名去獄中探望阿普爾懷特,觀看行刑。
兇手到處作案,他虐殺了伊萊恩最好的朋友莫妮卡。伊萊恩和馬修去認人,驗尸官警告說尸體的樣子不會好看,伊萊恩堅持要看,她很傷心。
“我最好的朋友,我這輩子最好的朋友。我們每天都講話,沒有一天不講,現在我要找誰說話呢?真不公平,我已經老得不可能再交一個最好的朋友了。”
負責莫妮卡案件的警察薩斯曼非常年輕,他說兇手是行家,沒有留下任何證據,而且這是“我這輩子見過最令人毛骨悚然的犯罪現場”。
▲ 眾所周知,《蝙蝠俠》的哥譚市就是紐約呀。
伊萊恩后來回想她見過兇手,插在莫妮卡心臟的青銅色古董拆信刀就是她賣給兇手的。伊萊恩回想當時的情景毛骨悚然,她說那人看她的樣子很可怕。
“他想殺我,”她說,“當時有那么一會兒,他好像在考慮著什么,我從他眼中看得出來。我當時以為,你知道,他是在考慮不買了,但其實他手里拿著那把拆信刀,是在考慮要向我刺來。”
伊萊恩非常害怕,她覺得兇手來買拆信刀就是為了近距離看她。馬修讓她暫時閉店,留在家不要外出。
在我看來,這家伙是最邪惡的組合,活像書報上寫的那種殺人狂,而且思緒縝密敏銳。你不會妄想他會做出什么蠢事,也不必期待他的行為合乎邏輯。他就像得了狂犬病的狐貍,你只能期望他亂跑沖到車子前被撞死。
馬修東奔西跑找線索,他終于醒悟,兇手用過的所有名字縮寫都是AB,如亞伯?貝克,阿尼?伯丁森,阿登?布里爾,亞當?布萊特,奧布利?比亞茲萊……
警察翻查案件,縮寫是AB的男子有不少命案,警察之前沒有聯系起來。AB就像他的注冊商標,為他的“作品”簽名。
▲影視作品經常見到的“線索墻”。
AB很有耐性和技巧,他喜歡用刀。他興之所至,居然在擁擠的地鐵隨機殺人:紐約下班高峰期,地鐵上的人擠得水泄不通。他無聲無息地把刀插進緊挨他的一個女人的心臟,周圍沒有人發現,直到到站后人潮散去,女人突然倒下,他早已安然脫身。
那些自稱或一般所謂的專家,那些犯罪學家和心理學家和新聞記者認為,我們這些為樂趣而殺人的是被迫的,基本上是自己完全無法控制的強迫性行為。無疑地,去相信一個人“必須”殺人,而非他就是“喜愛”殺人,是比較能讓人心安的。
AB和馬修的最后對決讓人揪心,馬修幾乎死去。警察依舊查不到AB的真實身份,但AB的死可以澄清全國各地一大堆案子。
“天知道他殺了多少人,”薩斯曼說,“我們從他的筆記本電腦里面查到一大堆,可這臺電腦他才用了一兩年。除掉他這種人,對刑事司法體系不算什么大勝,但從大眾健康的角度衡量,就是有性命攸關的重要性了。你殺了他,就好像是發明了癌癥的解藥。”
▲ 2011年來中國訪問的布洛克。
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布洛克集中精力寫馬修系列。他剛開始寫,覺得馬修應該長生不老(就像他寫的雅賊系列,伯尼永遠35歲);1982年,布洛克寫完《八百萬種死法》,“一度覺得寫完了”,后來又寫下去。這次,布洛克還會不會讓年邁的馬修繼續破案呢?
當初,馬修酗酒,他放不下太多往事,“酒能讓一切停止運轉。”如今,他滴酒不沾,和伊萊恩結婚了,擁有一段穩定溫馨的家庭關系。這個讓人牽腸掛肚的“無牌私家偵探”終于有了美滿結局,布洛克總算“手下留情”。
我喜歡小說的結尾。
我們常會站在朝南的窗邊,凝視著遠方。我不確定伊萊恩看到什么,甚至也不確定我自己想看到什么。或許我們是在眺望過往,或望向未來。或者,我有時想著,我們是在眺望著不確定的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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