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材料顯示,明明同一個人做了多份筆錄,公訴人為什么只挑一份對被告人最不利的筆錄作為證據,在法庭上舉示?……你們的良心何在?……”
“證據就在你們法院,你們為什么不同意出示,我不知道你們在怕什么?”
“如果辯護人不把這些證據舉示出來,可能他們怎么‘死’的都不知道?!?/p>
2024年11月6日,重慶付廷祥重審案繼續開庭。上午周澤律師舉證完畢后,下午輪到辯護人王飛舉示證據。王飛律師開門見山,直指程序違法。他首先申請證人劉世華出庭作證,以證明江公司是否有排擠打壓外地商砼企業進入,是否強迫交易購買商砼。
審判長田凌以庭前會議報告明確,劉世華作為江都公司訴訟代表人出庭,不是本案證人為由,拒絕王飛律師的申請,并表示此后不再回應。
王飛據理力爭,說:“劉世華作為證人的身份是一個事實,我希望劉世華現在對剛剛的案情進行陳述?!?/p>
審判長田凌說:“第一次提示,他現在不應在此環節進行陳述。”
王飛說:“劉世華現在就在法庭上,并且他也愿意以證人的身份作證?!?/p>
田凌說:“第二次提示?!?/p>
王飛說:“你們是妨害作證行為,剝奪辯護人對證據進行舉示?!?/p>
田凌說:“第三次提示。”
王飛繼續出示其對劉世華調查取證的筆錄,此時,遭到公訴人韋勇反對。其稱,根據刑訴法規定,被告單位的訴代應當是法代,劉世華是法代,參與本案前期庭審,是既定事實,再作為證人出庭作證可能影響其證言的公正與真實,因此不宜再作為證人,其證言不適合作為證據舉示。
審判長田凌當即表示,劉世華筆錄不宜作為證人證言舉示。
王飛說:“我現在要出示這份筆錄,你說他是什么身份?”
田凌說:“你可以舉示,但我們不組織質證?!?/p>
王飛律師用法律條文進行反駁,稱刑訴法解釋336條規定,公司訴代應該為法代,這只是一般情況,但是司法解釋有明確規定,有關人員被控為單位犯罪直接責任人員,或知道案件情況負有作證義務的除外,不得作為訴代,“你為什么不讀這部分條文?事實上劉世華前期參與庭審,是你們公訴機關沒有意識到他在卷40多份筆錄,你們把他違法當成訴代。一個證人以訴代身份被拘傳參與庭審,我認為這已經構成非法拘禁。這是你們的違法行為造成的,現在又以你們的違法行為為理由,來阻止我出示劉世華的筆錄,所以請合議庭合議是否允許我出示該份筆錄?!?/p>
審判長田凌說:“王飛律師舉示證據,劉世華的筆錄本庭不組織質證?!?/p>
王飛說:“證據我出示了,不組織質證是什么程序?”
田凌沒有正面回應,而是讓王飛律師舉示證據。
王飛舉示劉世華等人的筆錄,并申請播放同錄。
田凌看向公訴人席。公訴人回應上述同錄已經移交法院且提供查閱。
田凌說:“此前已經回應周澤律師,重復的問題不再回應。”
王飛:“你就是不同意播放,這是阻止辯護人出示證據,閱卷與辯護人當庭舉示證據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這個案件所有證據辯護人都閱卷了,是不是不用在法庭出示了?審判長不同意出示,我只能簡單說明。”
王飛在舉示下一組證據中,申請播放U盤硬盤搜查扣押的錄像以及電子數據提取的錄音錄像。
公訴人回應“已經移送法院”。
審判長田凌低著頭“藏”在屏幕后面,默不作聲。在王飛律師多次要求播放同錄后,田凌審判長頭也不抬的說:“已經回應了?!?/p>
王飛律師說,不同意播放是吧?這是剝奪辯護人基本的舉證權利,這些同錄在你們法院手里面,辯護人無法出示,我們申請法院播放這些錄像是辯護人基本的權利,我們從來沒有遇到證據在法院保存,辯護人作為辯護證據申請法院未予出示播放,合議庭竟然說已經回應了,“我要求記錄在案?!彼又f,“證據就在你們法院,為什么你們不同意出示,你們究竟在怕什么?”
田凌審判長忽抬起頭,說:“全體人員應當服從審判長指揮,遵守司法禮儀,你在法庭上所稱的違法、非法拘禁均是你個人觀點,沒有通過法定程序得出,請你不要推斷、詆毀、攻擊人民法院,聽不聽由你?!?/p>
王飛回應道:“我剛剛就是在舉證,闡釋證明目的。你是不是聽不下去?聽不下去就糾正你們的違法行為。你剛剛說要尊重審判長的指揮,應當明確前提是尊重審判長的依法指揮。1.劉世華作為被更換的訴代被強制拘傳到庭,就是非法拘禁;2.劉世華作為事實上與法律上的證人,被當成訴代,無法出庭作證,是妨害作證行為?!?/p>
王飛律師在舉證過程中,還提到該案偵查機關和公訴機關在辦案過程存在諸多問題,遭公訴人打斷:“不得以其他方式沖擊檢察人員和合議庭成員,對于辯護人認為對被告有利的證據可以舉示,我們也將承擔舉證不利的后果,請合議庭提示。”
審判長田凌說:“刑訴法解釋268條第3款,合議庭可以對辯護人的舉證進行指引。本庭提示,辯護人在發言的時候可以圍繞事實證據發言,不得詆毀攻擊,以個人臆想推測司法人員,本庭多次告知,提醒王飛律師注意你的發言方式?!?/p>
王飛說:“本人沒有對任何司法人員詆毀,這個帽子辯護人不接?!?/p>
在王飛律師11月6日下午和7日上午的舉證過程中,因其犀利的言辭,有幾次公訴人出現滿臉通紅的現象,田凌審判長多數時間低著頭。
我對此不知道用什么詞來形容,寫了刪,刪了寫…
腦海里忽然想起,坐了11年冤獄的趙作海說的那句話:“生命就像一根草,說是你拔的就是你拔的,不是你拔的也是你拔的。”
但他是幸運的,因真兇浮現終獲無罪,否則現在應該還在監獄服刑。
可我們一個個都是鮮活的生命啊,本不應該活成一根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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