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在公關】設為“星標?”
第一時間收到公關知識
我是有騎行月卡的姚素馨
來自覺得騎80公里也太累了的啊嘿噠公關
我越來越相信,人類在接收信息的時候,有自動屏蔽功能。
也再次提醒做公關的同學們,你傳遞出去的以為“這不是最基本的么”、“這么清楚了還有什么看不懂”的信息,實際觸達效果,可能很差。
公關千萬記住,相比擺在眼前的事實,公眾依然可能只基于自己的立場說話。
01
先來看幾張圖。
很明顯的,這是一種失控失序的破壞性狀態,是對參與者個人和城市運行造成阻礙的危險性狀態。
大白話翻譯一下,害人害己。
但是,觀察輿情,好像也不是我以為的那么“明顯”。
即便現場圖片和指出問題的各種文章數量巨大,堅持認為不能限制,繼續夸贊大學生的輿情量依然大得驚人。
02
我把圖片展現的問題再盤一遍。真的極其基本,無關觀點、立場、角度。
最明顯的,自行車是非機動車,不能上機動車道。
實際上呢,開封夜騎,全都騎在機動車道上。
把自行車騎到機動車道,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明確規定,也就是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的規定,可能會受到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罰款處罰。上海是罰50。
在我的認知里,一件事是違法的,那就是不能做的。
不管有沒有人發現,都不能做;不管多少人跟我一起做,都不能做。
法律已經是道德的底線了,連底線都不要了?
03
自行車上了機動車道,開車的就倒霉了。
原本1個小時的路,被熬成了3小時、4小時、5小時……有的司機發了全紀錄,有種買股票套牢的既視感:一腳踩進去,知道完蛋了,但又跑不掉。
而我看畫面上被包裹得死死的動彈不得的小車,總覺得像是螞蟻搬運食物。
這里有個道德感問題。
違法占用別人的資源,給別人帶去麻煩,連一點點不好意思都不會有嗎?
社會心理學有個經典結論:在群體中,道德感會降低。
看到最心寒的一段是:有人說道路堵塞,耽誤了孕婦就醫。
評論回復說,生孩子你還不早點出門,怪誰?
04
騎到開封后,被扔得到處都是的共享單車,也是同樣問題。
上次看到這么多共享單車放在一起,還是OFO的共享單車墳地。
堆得難看,已經是最不要緊的了,堵塞道路、堵住設施,行人走不了人行道,這些影響,到底是有多難發現?
還是即便發現了也認為不值一提?青春,高于社會公德?
05
共享單車的運營公司,面對這種鼓勵,輿論狀態,也是根本不敢多說一句。
在政府宣布采取措施之后,才跟著做了一些規則重述。
每個城市的共享單車,都有運營范圍,使用時候會提醒你“邊界”在哪。
超出范圍使用,是不允許的,并且要為這種違規付出經濟代價,也就是“調度費”。
現在,車已經騎過去了,調度費是不愿意出的。
06
當地的基層工作人員,加班加點。
交警肯定是熬大通宵了,環衛也跟在后面擦屁股,收拾一地狼藉。
作為直接被“連帶”的人,我在輿情里沒看到什么感謝,有人幫他們說話還會被懟“有什么好抱怨的,他們就是干這個的,沒拿工資嗎?”
07
前面一直沒說發生踩踏的風險。
拿“很危險”、“你有可能會死”做理由,效果也不樂觀,很容易被認為是危言聳聽、推卸責任。
08
假設,之前都不知道是這樣的狀況,會因為看到這些現場照片而放棄“開封夜騎”嗎?
假設,出發之后才發現是這樣的狀況,會在中途折返嗎?
騎行參與者理論上是大學生,最后學校要靠點名(同樣非常反對這種操作)限制學生,說明對于法律和道德的約束作用,并不看好。
09
而主管部門,最終只能下達禁止。
是的,只有路障能夠攔住他們。
沒站隊當地主管部門的意思,他們對于自己的運作能力,和網絡輿情能夠帶來什么樣的流量,預判不足。
現在落個“出爾反爾”,有點吃力不討好的意思,估計也在胸悶。
10
多看一些評論,你會發現,人們對于一些自己要堅持的點,會產生自動保護,保護方式可能就是再也看不進去其他信息。
一旦接受了“這就是青春”的設定,那么一切所作所為都是“這就是青春”的證明,無關對錯。
11
網上經常說什么本科比例只有5%。
好像,大學生也沒什么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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