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李志豪出獄的消息在社交媒體上刷屏,許多人為他重獲自由而歡呼。一個罪犯能獲得這么多人的支持,莫非他的入獄另有隱情?
傳奇“雙面間諜”
李志豪這個人可不簡單,他稱得上是“雙面間諜”。因為李志豪曾同時供職于兩個情報部門,一個是大陸的,另一個是臺灣的。這一切還得從上世紀八十年代說起。
80年代的香港尚未回歸,于大陸人而言,這是一片極具吸引力的繁華地。李志豪就被這片土地吸引了,成了個偷渡客。不過得益于李志豪曾經的游泳運動員身份和在廣州市警備隊服役的經歷,他到香港不久就被臺軍情局吸納。臺當局滿心以為自己是得到了一個情報人員,卻不知這人轉身就又投入了廣東國安部門的懷抱。
一開始李志豪在臺軍情局的地位也說不上太高,身份真正抬起來還是在“千島湖事件”之后。當年李志豪在大陸的幫助下弄到了包括通緝令在內的機密情報,因為這些情報,他一下就成了臺軍情局的“明星”。而臺灣李登輝獲得了這些情報則是志得意滿地表示,大陸情報盡在他手,什么機密都搞得到。
李志豪在“千島湖事件”后獲得了在大陸發展人員的“授權”。有了在大陸發展人員為掩護,李志豪與大陸的往來越發顯得合情合理。
1998年的大案
李志豪作為深深埋在臺軍情局里的釘子,一舉一動都十分小心。但在1998年,因事態緊急,大陸不得不緊急啟用了他。
1996年,大陸決定給瘋狂宣傳“臺獨”的李登輝一個教訓,開展了大規模的、針對臺灣的軍演。聲勢之浩大讓臺灣島內一片人心惶惶,臺獨派人人自危,臺統派則高喊“李登輝下臺,迎接兩岸統一”。可就在這個時候,李登輝卻突然爆料“不要怕,大陸不會打臺灣的,那些飛彈彈頭都是‘空心彈’!”
此消息一出,大陸立刻意識到有人泄密,內部出了叛徒。大陸方面經過排查后,鎖定了幾個嫌疑人,可遲遲沒有線索能再進一步。無奈之下,大陸只能啟用李志豪。李志豪也不負眾望,幾經調查后,在1998年時揪出了內鬼——“少康一號”邵正宗和“少康二號”劉連琨。邵、劉二人都是我軍的高級將領,一個大校軍銜,一個少將軍銜。然而僅僅是因為金錢,這兩個人就選擇了背叛自己的信仰。
李志豪為大陸揪出內鬼,立下大功。可也因此,李志豪引起了臺軍情局的懷疑,遭到了臺情報人員的密切監視。
1999年,李志豪暴露并被臺當局逮捕。隨后,李志豪被判無期入獄服刑。在獄中,李志豪無論遭遇什么都始終緊閉雙唇,不肯透露任何關于大陸的情報。
許多人都認為他至死都無法踏出監獄半步了,可沒想到事情迎來了轉機——因“洪仲丘案”(臺灣士兵被虐死案),李志豪被轉到了條件更好一些的臺北監獄服刑并被宣布其仍適用舊假釋規定。
2015年10月,李志豪被核準假釋出獄。同年11月,李志豪因兩岸的被俘情報人員交換工作而重新擁抱自由。
參考文獻:
[1]錢亞平.臺海諜戰[J].黨政干部參考,2011(06):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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