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令小史(二)|兩漢時期的酒令文化
文:枯木
(續上)
漢朝是我國歷史上最為鼎盛的朝代之一,前后長達四百余年,其文化、政治、經濟、軍事、科技等都遠遠領先時代,是當時世界上最先進、最強大的文明帝國。從漢代開始,華夏后裔自稱“漢人”,華夏民族逐漸被稱為“漢族”,文字被稱為“漢字”,語言被稱為“漢語”,漢代之隆盛可謂至極。
先秦時期的“射禮”在兩漢時期被極大弱化。這主要是因為西周時期選官制度受宗法約束,實行“世卿世祿制”。重要官員只能從諸侯貴族中誕生,因而射禮是考核任選官員的主要方式。到了春秋戰國時期,諸侯爭霸,唯才是舉,韓魏趙秦等諸侯國出現了軍功爵制,其中以秦國貫徹最為徹底,最終統一六國。
漢朝建立后,延續秦朝選官制度,在中央設立三公九卿制,在地方實行察舉制和征辟制。因而以前依靠“射禮”選官的制度得以衰微,在宮廷宴飲文化中射禮逐漸退出。然而,隨著社會政治穩定,經濟文化繁榮,作為宴飲文化之一的酒令文化,得到迅猛發展。不但繼承了先秦時期的投壺、骰令、祝詞外,而且不斷演繹演變,出現了眾多的酒令游戲,諸如了六博、樗蒲、藏鉤、射覆、錢令(意錢)、彈棋、骰子等酒令,極大地豐富了酒令文化。
一、漢代監酒令
漢代的宴飲文化變得更加講究禮儀和禮制,宮廷宴飲更加制度化,有了專門的監察人員維持宴飲過程。這源于漢初開國功臣大多為布衣百姓,沒有學習過貴族禮儀,因而在朝廷宴飲的秩序混亂。《史記·列傳·劉敬叔孫通傳》記載:“群臣飲酒爭功,醉或妄呼,拔劍擊柱,高帝患之。”于是叔孫通給漢高祖建議“沿襲古禮與秦儀雜就之”設立“朝儀”。
在叔孫通和弟子的演練和培訓下,漢高祖七年(公元前200年),長樂宮建成。眾大臣拜賀飲酒,完全按照尊卑禮儀依次恭賀飲酒。若是不符合禮儀者,就被驅逐出去,“御史執法舉不如儀者輒引去”。場面宏大,井然有序,漢高祖大樂,感嘆道:“吾乃今日知為皇帝之貴也”。從此成為慣例,朝廷宴飲由御史和執法進行監督執行。
而在《史記·列傳·滑稽列傳》中也有記錄戰國時期監酒令。當時齊威王問淳于髡能飲多少酒,髡回答道:“賜酒大王之前,執法在傍,御史在後,髡恐懼俯伏而飲,不過一斗徑醉矣”。說明叔孫通在漢代設立的兩位監督酒令——御史和執法者,是戰國時期酒令文化的延續和復興。
漢代的監酒令權力非常大。御史和執法者可以懲罰和驅逐不守禮儀者,甚至有人因為飲酒禮儀不當而喪命。《史記·世家·齊悼惠王世家》記載,呂后專權時期,齊悼惠王劉肥的兒子硃虛侯劉章入宮宿衛。呂后將侄子呂祿的女兒嫁給劉章,以示籠絡。
然而劉章卻看不慣呂氏擅權。有一次“入待高后燕飲,高后令硃虛侯劉章為酒吏”。劉章請求呂后允許他以軍法行酒令,呂后同意了。結果在宴席上,“諸呂有一人醉,亡酒,章追,拔劍斬之”。意思是有一呂氏子弟喝醉了,逃離酒席避酒,劉章趕上去拔劍把他斬殺了。
這讓呂后和眾人大驚,呂后因為前面允許用軍法從事酒令,因而也無可奈何,恕其無罪。從此以后呂氏子弟都很害怕劉章。在宴席上不守禮儀被殺,雖然背景是劉氏和呂氏暗中爭斗,劉章含沙射影,“殺雞儆猴”。不過,也可以看出當時酒令官的權力是非常大的。因而到了后世,酒席上以酒令官為大,判輸贏罰酒都是酒令官說了算,大概是從漢代就立下了規矩。
由上可以看出,漢代酒令文化中,監酒令雖然名稱不一,比如觴政、酒吏、酒令、御史、執法等等,并且屬于臨時任命的監督人員。不過,權力非常大,而且是宴飲文化必不可缺的監督機制,為后世所延續。
二、漢代的酒令游戲
漢代酒令文化大發展,出現了眾多酒令游戲。有的是從先秦酒令文化延續而來,比如投壺、搖骰子,祝酒辭等等。有的則是把先秦的博弈游戲加以演變,和宴飲文化相結合,歸納到酒令文化中。從而更加增加了宴飲樂趣,下面我們簡單其中幾種代表性的酒令游戲。
1、六博
(四川新津出土東漢畫像殘石上仙人六博)
六博創制年代久遠,早在戰國時期就有記載。諸如《史記·滑稽列傳》中,淳于髡就說:“若乃州閭之會,男女雜坐,行酒稽留,六博投壺,相引為曹,握手無罰,目眙不禁。前有墮珥,後有遺簪,髡竊樂此,飲可八斗而醉二參”。其中“六博”和“投壺”都是酒令之一。
從現今考古資料來看,湖北江陵、山東曲阜等地就發現有戰國時期博局盤、博箸和棋子,說明六博游戲早在戰國時期就已經存在。 只不過當時最早是博弈游戲之一,并不一定要宴飲。到了漢代,六博則被納入到宴飲文化,從而成為酒令游戲之一。
這點,從大量出土的實物器具和漢代畫像石上的圖案可以證明。比如1972年河南省靈寶縣出土東漢綠釉陶六博俑(如圖),1973年長沙馬王堆3號西漢墓出土的一套完整漆盒裝六博棋具等等。以及四川的新津、成都和彭縣,河南新野等地出土的漢代畫像磚上,都有六博圖案。
六博的棋具和棋局結構復雜,走棋方式變化多樣,彩點名目繁復,由于年代久遠,具體的玩法早已失傳,只能從古籍的只言片語中猜度一二。
2、樗蒲(chū pú)
(甘肅武威磨咀子 西漢晚期墓M48出土彩繪博局木俑)
樗蒲是古代一種棋類游戲,從六博演變而來,流行于東漢。東漢經學家馬融的《樗蒲賦》有:“昔玄通先生游于京都,道德既備,好此樗蒲”。樗蒲原本為博弈棋類,后來逐漸演變成和宴飲結合,并且成為民間賭博的方式之一。《晉書·陶侃傳》載,陶侃很看不慣下屬飲酒賭博,“諸參佐或以談戲廢事者,乃命取其酒器,樗蒲之具,悉投之于江,吏將則加鞭撲。”不過也說明樗蒲是酒令的一種。
關于樗蒲的玩法,類似于現代的擲骰子。宋代程大昌撰著的《演繁露?六》記載,樗蒲用木制骰子五枚,每枚兩面,一面涂黑,畫牛犢;一面涂白,畫雉,一擲五子皆黑者為盧,為最勝采;五子四黑一白者為雉,是次勝采。
賭博時為求勝采,往往且擲且喝,故稱賭博為“呼盧喝雉”,亦稱“呼盧”等。明代彭大翼撰著的《山堂肆考》云:“古者烏曹氏作博:以五木為子,有梟、盧、雉、犢、塞為勝負之彩。博頭有刻梟形者為最勝,盧次之,雉、犢又次之,塞為下。”
(未完待續)
2022/2/17榆木齋
主要參考文獻資料:
《史記·世家·齊悼惠王世家》西漢 司馬遷編撰
《史記·列傳·劉敬叔孫通轉》西漢 司馬遷編撰
《史記·列傳·滑稽列傳》西漢 司馬遷編撰
《漢書·東方朔傳》東漢 班固編撰
《后漢書·梁冀傳》南朝(宋)范曄編撰
《風土記》西晉 周處撰著
《荊楚歲時記》南北朝 梁宗懔撰
《晉書·陶侃傳》唐 房玄齡等人編撰
《演繁露·六》宋 程大昌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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