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宏偉(故宮博物院故宮學研究所研究員)
(編者按:陳垣校長擔任輔仁大學和北京師范大學校長達45年,他研究了一輩子中國史,深愛了91年自己的祖國,結果自身也活成了中國史里面動人的篇章。
既是“國寶”,當走出北師大,其智慧之光為全體國民共享。陳垣圖書館(江門市蓬江區圖書館)整理陳垣校長各類資料,委托梅明顧問作公益發布,以方便學術研究,推動教育進步。)
2019年北師大校園
[摘要]1924年北京政變,驅逐溥儀出宮。陳垣敏銳地認識到此事件的特殊意義,積極投身到新成立的辦理清室善后委員會的工作中去,從加派為善后會委員到代理委員長,主持故宮物品點查,在養心殿發現康有為等密謀復辟函件,在社會上產生較大影響。陳垣參與創辦故宮博物院,為首任圖書館館長、臨時理事會理事,他充分利用自己的關系,爭取國務院集靈囿儲藏的清軍機處檔案移交故宮博物院,擴充了故官文獻館的檔案收藏。“三一八”慘案后,陳垣作為清室善后委員會舊委員代表,參與維持院務。
[關鍵詞]陳垣;清室善后委員會;故宮博物院;軍機處檔案;故宮保管委員會
北師大陳垣像 2019年
陳垣是學術大家,也是社會活動家,政治敏銳,行政能力出色。1924年,陳垣44歲,正是年富力強的年紀。其時,他已離開教育部次長任,在北京大學研究所國學門任教。10月,馮玉祥驅逐溥儀出宮。陳垣敏銳地認識到此事件的特殊意義,積極投身到新成立的辦理清室善后委員會的工作中去,參與創辦了故宮博物院,與早期的故宮博物院結下了不解之緣。本文研究的時段為1924-1926年,此時期之后陳垣與故宮博物院的關系,當另文研究。
一、清室善后委員會代理委員長
(一)從加派為善后會委員到代理委員長
1924年10月22日夜,馮玉祥部突然倒戈,從灤平前線秘密班師回京,發動震驚中外的“北京政變”。24日,直系軍閥政府被推翻,曹錕被囚,吳佩孚的勢力被逐出北京。北京政變成功后,馮玉祥將軍被推為國民軍總司令,并成立了中華民國臨時執政府,由國民軍支持的黃郛擔任臨時執政府代總理,攝行總統職務。
根據《清室優待條件》,退位后的溥儀依然住在紫禁城保和殿后的“后廷”里,享有“大清皇帝”尊號,沿用宣統年號,享受中華民國對待外國君主之禮遇,有一批遺老舊臣頂戴補服跪拜稱臣。溥儀在此接受了很好的滿漢文教育,還聘請英人莊士敦做他的英文教師,生活奢華,享受著各種高科技:電燈電話、攝影網球、風琴自行車……溥儀在此從一個兒童成長為青年,并且對西方世界充滿了向往。馮玉祥認為,1917年張勛復辟,破壞共和,搗亂雖在張逆,禍根實在清廷。不取消清室優待條件,不把遜帝請出宮,今后難免有人再搞復辟,今后共和政體勢難安寧。因此,馮玉祥提出驅逐遜帝溥儀出故宮。
溥儀出宮當天,攝政內閣開會,專門溥儀出宮后的善后問題。11月7日,發布《大總統令》:
修正清室優待條件業經公布施行,著國務院組織善后委員會,會同清室近支人員協同清理公產私產,昭示大公。所有接收各公產,暫責成該委員會妥慎保管。俟全部結束,即將宮禁一律開放,備充國立圖書館、博物館等項之用,藉彰文化,而垂永遠。此令。
中華民國十三年十一月七日
同時,政府與清室代表就分別公私、組織委員會緊鑼密鼓地進行著會商。11月14日,第3104號《政府公報》發布《辦理清室善后委員會組織條例》。對于善后會委員的人數,“政府原來擬定的是委員長一人,委員四人,再由清室派兩人。后來清室一定要派四人,政府也允許了,但同時也加派鹿、張二人參加會議,成為七與四之比,清室又認為不平等,更要加派一人”。
據后來媒體報道:“又雙方委員人數,規定十五人除已派十一人外,茲悉清室加派羅振玉,民國加派蔡元培、陳垣、葛某三人。蔡未回國,當派人代表也。”最后清室要加派羅振玉,而民國政府加派了蔡元培、陳垣、葛文浚 3人。
1925年1月陳垣(左三)與“清室善后委員會”部分同仁在故宮合影
11月19日,北京8所高等學校的代表召開聯席會議,贊成組織善后委員會,并希望成立一完全美滿之圖書館、博物館,由國家直接管理,并邀集各機關參加監視,期在公開保存,俾垂永遠。攝政內閣教育總長易培基談話,表示了順應民意的態度:余意擬成立一國立圖書館和國立博物館以保管之,地址即設在清宮中,唯組織須極完善,辦法需極嚴密,以防古物意外損失。
11月20日,清室善后委員會籌備就緒,宣告成立,李煜瀛就委員長職。國務總理聘請李石曾為委員會委員長,聘任汪兆銘(由易培基代)、蔡元培(由蔣夢麟代)、鹿鐘麟、張璧、范源濂、俞同奎、陳垣、沈兼士、葛文浚、紹英、載潤、耆齡、寶熙、羅振玉等14人為委員,后5人為清室方面指定。另聘監察員6人,除以京師警察廳、高等檢察廳、北京教育會為法定監察員外,由會特聘吳敬恒、張繼、莊蘊寬3人為監察員。
溥儀出宮以后,清室遺老舊臣一直鼓噪不休,妄圖恢復舊的“清室優待條件”,使溥儀重入故宮。1924年11月28日,溥儀之“內務府”致函北京臨時政府內務部,聲明“所有攝閣任意修正之五條件,清室依照法理不能認為有效”,并否認清室善后委員會。同日,溥儀致函各國公使求援,并對《順天時報》記者發表談話稱:“此次國民軍之行動,以假冒國民之巡警團體,武力強迫余之簽字,余決不如外間所傳之欣然快諾。”
陳垣從清室善后委員會時起,就是故宮的核心人物。李煜瀛在1924年12月3日就函請陳代理清室善后委員會常務委員之職,“弟因事到津,且近來時常離京,會務不宜延擱。弟所擔任之清室善后委員會常務委員之職,乞公代理,積極進行為感”。
1924年10月,李煜瀛委托陳垣代行 “清室善后委員會”委員長" 職務
同月又委托陳主持清室善后委員會工作:“敬啟者,竊煜瀛承乏本會會長,照章應兼常務委員,惟本會會務繁重,一人實難兼顧。敬請先生擔任本會會長所應兼任之常務委員一席,以便辦理一切。煜瀛其他事務亦甚繁頤,如值出京之時,所有本會會長職務,亦請先生隨時代理,以免有誤要公,是為至感。”
1925年1月,李煜瀛來函二,請陳垣主持清室善后委員會會務。
其一,“弟因事出京,請假三日(星日、星五、星六),請先生偏勞,主持一切為感”。
其二,“弟因病仍須請假數日,仍祈費神主持會務為感”。
陳垣長于事務處理,又得李煜瀛信任,在故宮博物院創建時期出力頗多,有“事務長”之稱,地位重要。
單士元回憶:“委員會事自委托陳師后。李煜瀛先生出京出國之事不斷,委員長一銜掛名而已,從此故宮一切方針大計,陳師實總其成。溥儀被迫出宮后,當日清室皇族清朝遺老以及雖在民國身為巨宦,而心仍眷戀前朝人,聯合一起,日謀扼殺清室善后委員會和籌辦博物院事。如何保護這具有完成辛亥革命未竟之業的大事。陳師首當其沖。”
1924年12月6日,丁惟汾、邵元沖、張繼、戴季陶、李石曾、孫科、馬伯援、焦易堂、王用賓、王法勤等11人在天津張園舉行會議,討論北京政局諸問題,主張清室問題應依照攝政府所定修正優待條件由清室善后委員會繼續辦理。
(二)清宮物品點查
12月20日,李石曾召開善后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點查清宮物件規則》18 條,從登記、編號到物品挪動,建立了嚴格的監督機制和責任制。
規定在室內工作時,不得吸煙(《規則》第12條);
要求點查工作以不離開物品原擺設之地為原則,如必不得已,須挪動位置者,點查完畢后即須歸還原處,無論如何,不得移至所在室之門外(《規則》第8條);
要求每種物品上均須粘貼委員會特制之標簽,登記物品之名稱及件數,凡貴重物品并須詳記其特異處,于必要時或用攝影術,或用顯微鏡觀察法,或其他觀察法,以防抵換(《規則》第7條);等等。
點查規則相當地周到、嚴格,從制度上對參與清查文物的工作人員作出了規范,即使有人想偷盜也不可能,使得故宮文物在點查時得到了較好的保護。嚴格的制度也防止了宮外人員染指故宮文物,馮玉祥的士兵,哪怕是高級軍官也不準入宮。
會議決定23日起點查清宮物品。
22日下午,清室善后委員會在神武門召開點查預備會,會前收到國務院內務部轉來的一道公函:“奉執政諭,據報清室善后委員會于本月二十三日點查清宮物件,現清室善后之事,政府正在籌議辦法,該委員會未便遽行點查,著內務部暨警衛司令部即行查止。”
楊愷齡:《民國李石曾先生煜瀛年譜》,45頁。其他幾乎所有相關論著都是如此記述的,如: “22日,清室向段祺瑞呈訴,謂攝政內閣欺侮清室,欲將宮中所藏古物歸作民國所有,請設法援助:并請日使芳澤向段說項。段遂令內務部、警衛司令部查止。”見韓信夫、姜克夫主編《中華民國大事記》第3卷,2116頁。從時間上來看,1924年11月20日,段祺瑞通電定于24日就臨時執政;22日,段棋瑞由天津人京;23日,黃郛攝政內閣通電24日總辭職:24日,段祺瑞在京就職。此時正是兩政權交替期。
對這種無理的要求,委員們群情激憤,李石曾強烈反對,主張“反抗執政府此種違反民意不合手續之命令”,并讓人起草信函,答復內務部,轉達執政府,表示點查工作“萬難中止”.
23日上午,擔任點查清宮物品任務的人準時到神武門內集合,然因警察未到,不合《點查清宮物件規則》規定,未實行點查。24日上午,點查工作正式從乾清宮、坤寧宮開始。雖然清室代表無人到會,但善后委員會還是立即著手點查宮內物品。其他宮殿的點查工作也隨著開始了。
1924年12月24日,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在北京成立,段祺瑞就任“臨時執政”。當天,“國務會議議決辦法五條:
一、原有之委員仍舊。
二、各部長官每日須有一二人前往察看。
三、各部遴派重要員司四人會同點查;但每日非有二人到會不可。
四、清查應需之經費由財政部指撥。
五、清查章程有應酌改者,會商委員會酌改”。這是清室善后委員會在其組織者攝政內閣下臺后得以合法存在的法律依據,也是“故宮”日后能夠名正言順在歷史上存在的最關鍵的一個環節。
清室善后委員會點檢清宮物品的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工作的主力有兩支,一為各部院所派的助理員,二是北京大學師生。陳垣為清室善后委員會代理委員長,應該是當時點查工作的總負責人。他本人參加點查的次數并不多,據《故宮物品點查報告》1~390頁,19行;2~464頁,13行;3~416頁,5行;4~422頁,10行;4~429頁,8行;6~422頁,21行;6~427頁,2行、3行;6~428頁,16行;8~452頁,14行,陳垣參加點查的時間是:14(1925年,民國14年)-02-24,14-01-09,14-03-26,14-04-16,14-04-17,14-07-10,14-06-26,14-06-27,14-08-29,15-06-15。
1924年9月陳垣(前排左二)與北京大學研究所國學門全體同仁合影
由《陳垣年譜配圖長編》引用的以下3通函件,也可見陳垣在清室善后委員會中擔負的責任。固然有聯系人與陳垣的私誼存在,但言說之事,恰是因為陳垣在其中負主要責任。
6月20日,吳承仕來函,告知太極殿、長春宮等處有盜竊痕跡及相關問題。函云:“昨在清宮點查休息室,聞劉含章君宣言,前在太極殿、長春宮等處發見被盜之跡,靴痕手印,了了分明,法當請地方司法官廳,偵查檢舉。如官廳認為所遺罪跡無保存之必要時,始能開始點查。今案既未破,而太極、長春諸處,均已點查,則委員會之處置,實為不當云云。弟等以劉君所述,甚有理致。故昨日下午同人一律不到第一組執行職務,以避嫌疑,并致函李委員長(李煜瀛)詰問其開點太極、長春之故。其函弟亦署名,明日當可發送矣。弟于此事前無所知,果如劉君所言,則委員會至少亦當負過失之責。劉君又言,足印似為皮鞋形,其端纖云云,言外尤有深意。不審二兄深知開點之始末否?弟昨在場親見親聞,故以奉告。
6月22日,復葉恭綽函,解釋故宮參觀券價格及書畫陳列事宜。函云:“承示敬悉,參觀故宮券費一元,寒士輒嘆不能普及。此次藉援照滬案減價外,并陳列書畫,所以廣招徠,亦以示普及也。唯事起急遽,裝置器具,尚未做齊,故是簡率。又書畫本以齋宮所藏為富,因開封手續繁難,故只將懋勤殿、永和宮二處所藏零件便于取攜者提出,未暇嚴加甄別,東山、南樓并得人選亦此故也。承示云云極感。此后再有陳列,當悉加以罩護,以稱尊屬。至昨日所陳懋勤殿二十軸,原藏該殿廚房南間,倘我公見之,必更感喟。”
9月,吳承仕來函,不滿軍人干預點查員工作。函云:“今日檢得載湉日記及溥儀日記數冊,皆屬秘要之件。欲提出而軍人不許,望即提出為要。又吾輩點查員,是否應受軍人指揮?彼輩常沮撓檢查員行事,亦乞注意。”
吳承仕致陳垣有關清室善后委員會的信札五通
(三)點查中的發現
1925年7月31日,吳承仕所在的點查組在養心殿發現康有為、升允、金梁、江亢虎等密謀復辟的函件。吳承仕第一時間(8月1日)將此情況報告陳垣:
“昨檢閱養心殿,發見康有為、升允、金梁、江亢虎等陰謀復辟函件數事。其事皆在癸、甲之際。可知溥儀自復辟失敗以后,了無悔禍之意。此次驅逐出宮,待遇已為寬大,而論者頗多誤會,如胡適之輩,且表同情于廢帝,尤足淆亂觀聽。事后復有自命遺老如劉若曾之流,呈請執政,為之緩頰,是是非終未大白于天下也。意謂上述文件,應在報端公布,使民眾周知。既足以閑執讒人之口,即將來處分故宮舊物,亦足使清室遺孽,不得妄有主張。務清極力主持,隨時發表,于事至為有益。”
之所以報告陳垣,固然有私誼的因素,吳承仕是經陳垣介紹,到故宮任點查員的,更因為陳垣是清室善后委員會的實際主持者。
8月7日,《申報》發表文章《清室善后委員會發表復辟文件》:
▲反對警廳保管清室各產之閣議
▲發表清室背叛民國密謀之宣言
昨日(四日)清室善后委員會開委員監察員聯席會議。到會者易培基(汪精衛代表),顧孟余(教育會會長),袁同禮(黃郛代表),褚民誼(吳敬恒代表),史之照(于右任代表),任四瀛(警衛司令鹿鐘麟代表),王法勤(張繼代表),沈兼士,馬裕藻(蔡元培代表),俞同奎,李煜瀛,胡若愚,徐謙,陳垣,張壁十二人。
首由委員長宣布開會并報告數月以來進行會務,略分三項:
(一)點查經過情形,
(二)籌備圖畫博物館情形,
(三)接收保管各田園房產情形。
繼又報告本日有應討論之重要事項。即星期六閣議通過例案,內有臨時法制院呈核京師警察廳保管清室內務府及奉宬苑各產條例議決照辦一則。此事就手續言之,顯系違背委員會條例。就事實言之,各方對政府機關于官產向多變賣、拆毀情事,不能得人民信用,故政府之命令似難遵從,應請到會諸君討論并議決辦法。繼由常務委員陳垣報告前日點查員在官中發見去歲種種秘密奏折文件,事關復辟密謀,由此證之對于清室之處置不為太過,且于鞏固國本感為必要,由此亦可證明此次閣議及數月以來政府對于委員會態度之不當。
繼由委員徐謙、監察員顧孟余相繼發言。皆謂此乃有關國本之重大問題,故委員會不僅應與政府爭權限,而應說明革命時期內之事業及政府處臨時執政之地位絕無變更及推倒革命事業之權,并當將此大義宣告全國。
委員沈兼士、馬裕藻、俞同奎、陳垣、胡若愚等均表同意,主張從速發表宣言。
沈兼士并主張同時反對閣議。
委員張璧提議將宣言電達或函達與此次反正有關之各軍領袖。
李委員長提議辦法,謂應一面發表宣言,一面致函政府反對閣議,經全體議決照辦,并推定宣言及公函起草員。
又決定將新發見之秘密文件附同宣言發表。
秘密文件最重要者,為內務大臣金梁及康有為等復辟密謀,如若何以清室財產為籌款之方法,若何準備人材,若何交接軍事權要及客卿,等等,尤足令人注意者。為此等陰謀即在去年夏秋間,與處置清室時期相距不遠也。
清室善后委員會七月三十一日下午第一組點查養心殿,點至呂字五六五號時發現密秘文件多件。內中有康有為、江亢虎、金梁等親筆函折及升允、陳燮龍等奏折,皆系去年舊歷正月至五月時事。
其中有密謀復辟之種種計劃。若何游說軍閥,若何招攪人才,若何聯絡外國,若何籌集款項,若何避人耳目,皆有詳密之進行與計算。可見其謀叛民國之心,尚無一日或止也。
當由組長司法部員吳承仕提有委員室拍照傳寫,預備公布:
(一)《康有為述游說經過函》:“獻歲發春,伏維萬福。去夏梁格莊欲望顏色,乃不可得。勞思不任,承賜玉照,如常相見。經年奔走,至除夕乃歸。幸所至游說,皆能見聽。亦由各方厭亂,人有同心。此行陜、鄂、湘、江皆得同意,即未至之安徽、江西,亦已托人密商,亦得同情。黔劉在滬時,往來至洽,亦無異言。滇唐向多往來,今惟歌舞自樂,則亦可傳檄定。惟有浙不歸款,為此區區,不足計也。洛忠于孟德,然聞已重病,若一有它,則傳電可以旋轉。(鄂蕭云,一電可來。二月十八其生日,或一賞之)。
今年為中元甲子,又立春為元日,三者合符,千年未有。此蓋圣上德符,天佑中興,非關人力,更非奔走之所能為也。各事巳累令善伯面告。頃承書告善伯者,過承存問,勤奉獎許,愛摯逾常。何敢當,何敢當。頃游西湖,稍為偃息,望以所歷代奏,先慰圣懷。附呈漢瓦二、唐太宗昭陵磚一,素游所得,聊供清玩。伏希察存,敬頌春祺,并問講安。書不宣意。志道先生執事康有為謹啟。正月十二日。”
又詩一首《甲子元旦作呈正》:“華嵩歸來已除夕,六十七翁垂古稀。淑氣雨熏花竹醉,歲朝煙擁柏松飛。中元甲子天心復,外史庚申國事非。更喜立春正元日,相逢吉語在璇璣。”有為印。
(二)《金梁條陳三事折》:“鑲紅旗蒙古副都統臣金梁跪奏:為恭陳管見,仰祈圣鑒事。竊臣上年既奉特召,復蒙傳旨慰勉。圣德謙沖,莫名欽感。臣十數年來艱難奔走,不求人知。今天語垂詢,至再至三。臣何人斯,承此恩寵,敢不竭誠盡力,效其千慮一得之愚,以報知遇。
臣意今日要事,以密圖恢復為第一。恢復大計,旋乾轉坤,經緯萬端,當先保護宮廷,以固根本。
其次清理財產,以維財政。蓋必有以自養,然后有以自保,然后可密圖恢復。三者相連,本為一事,不能分也。
今請次第陳之:
一曰籌清理。清理辦法,當分地產、寶物二類。
一清地產,從北京及東三省入手。北京如內務府之官地、官房,西山之園地,二陵之余地、林地。東三省如奉天之鹽灘、魚泡、果園、三陵莊地,內務府莊地,官山林地,吉林、黑龍江之貢品各產地,旺清英樗林湯原鷳棚地。其中包有煤、鐵、寶石等礦。但得其一,已足富國。是皆皇室財產,得人而理,皆可收回。或派專員放地招墾,或設公司合資興業,酌看情形,隨時擬辦。
宣統初年,臣在奉天總辦旗務,曾請督臣奏明清理,連同旗地查放租照。即照費一項,巳及百萬元。其后丈放莊地,收價尤非少數。不早自辦,遂為人奪。及今已遲,詎容更緩?
一清寶物,各殿所藏,分別清檢,佳者永保,次者變價,既免零星典售之損,亦杜盜竊散失之虞。籌有巨款,預算用途,或存內庫,或興實業,當謀持久,勿任消耗。前數年臣曾擬有清理辦法,時方有事,蒙邊不遑,兼顧嗣聞特旨檄員辦理,迄未著手,若再遲延后,將無及。此清理財產之大略也。
一曰重保護。保護辦法,當分售殿、古物二類。
一保古物,擬將寶物清理后,即請設皇室博覽館,移置尊藏,任人觀覽,并約東西各國博物館,偕贈古物,聯絡辦理。中外一家,古物公有,自可絕人干涉。
一保舊殿,擬即設博覽館于三殿,收回自辦。三殿今成古跡,合保存古物、古跡為一事,名正言順,誰得覬覦?且此事既與友邦聯絡合辦,遇有緩急,互相援助,即內廷安危亦未嘗為可倚以為重。
宣統二年臣請查盛京大內尊藏寶物,即擬設博覽館,呈由臣奏請宋允,后竟為人運京,不克保守。前專可鑒,何堪再挾?
近三年前,臣復瓶設館之議,時與東西博古專家往還討論,皆極贊許,并允助成。尤應提前速辦,此保護宮廷之大略也。
一曰圖恢復。恢復辦法,務從慎密,當內自振奮而外自韜晦,求賢才、收人心、聯友邦,以不動聲色為主。求賢才在勤延攬,則守舊、維新不妨并用。收人心在廣宣傳,則國聞、外論皆宜注意。聯友邦在通情誼,則贈聘酬答不必避嫌。至于恢復大計,心腹之臣運籌于內,忠貞之士效命于外,成則國家蒙其利,不成則一二人任其害。機事唯密,不能盡言。
臣十三年來,主憂臣辱,無日不在顛沛之中,奔走南北,結合滿蒙,時復有所規盡。近以人心氣運漸見轉機,盡人事以待天命。撥亂反正但能得人,大有可望。此密圖恢復之大略也。
以上三條,僅陳大略。今欲著手,當先設二處。清理財產則設督辦處,北京、東省分派專員。古物博覽則設籌備處,檢物立館,亦派專員。同時并舉,克期責效。半年已可,期月有成。
內務府事有專責,實總其成。對內對外,明定職守,分負責任。當用勇于任事,勞怨不辭之員,提綱挈領,督飭辦理。并照前軍機處辦法,左右要臣,日備召集,以免阻隔而利施行。尤有要者事,必出以鎮靜,不可稍露聲色。務使他人觀之,僅視為清財產、查古物,化國為家,已無遠志。及是閑暇,庶可徐圖恢復。臣與邊疆時時接洽其事,實非無望。所謂固根本,維財政能自養自保,而后可密圖恢復者,此也所有恭陳管見,各節是否可行,伏乞皇上圣鑒訓示。謹奏。宣統十六年正月日。”
東方社五日北京電,云:“傳聞曩日清室善后委員會檢查宮城之際,在養心殿溥儀寢室中搜出關于復辟之重要文書甚多。始知為康有為、金梁等復辟與此事有關系。且孫寶琦、蕭耀南及社會黨之江某及其余多數新人物等亦皆卷入漩渦。以是一般人士咸非常注目。
關于復辟事件,據與溥儀昵近者言,康有為、金梁等提出復辟意見書,事誠有之。但此不過個人之意見,若直以此為復辟運動,則似乎不當。就于移管清室財產之舉而言,政府因見執善后委員會之牛耳之國民軍一派,有借口保管之美名暗行盜竊之虞,故令警察廳保管之,則系事實。彼等謂將以清室之財產供復辟之經費,但實際財產為數甚微,不足以充經費。不過國民軍及國民黨分子所組成之善后委員會對于財產之移管大不滿意,故捏造種種之無根流言耳。”
五日天津電,云:“與溥儀昵近者完全否認復辟之謀。其辭曰:清室并未正式與康有為、金梁及社會黨江某等人物有文書相往返之事。所謂復辟陰謀等,在今日無異以鬼面嚇人,非清室所知也。此種事實不過警察廳與盜竊清室財產之善后委員會欲有所為而捏造耳云云。”
8月13日,《申報》發表文章《清委會又將發表復辟文件》:
民眾新聞社云:關于此次清室復辟秘謀,各種奏稿已發表多件,均志前報。茲悉清室善后委員會頃又議決:(一)將所搜得復辟之各項奏折函件隨后逐件發表,但當予以限制,凡在三年前無關去歲復辟陰謀者暫予收藏,以及叩謝天恩等項,因其太多而又無關緊要,亦均予擱置。(二)將關于復辟重要案卷有名奏折等項用玻璃框架一一配合陳列于清官南書房,藉資眾人游覺。(三)刻正將此類奏折次第拍照并與書局接洽,以珂羅版印成冊,本從廉售出,永垂不朽。此外宣言一唇原推徐季龍、顧孟余二人起草,旋因徐赴張家口,顧抱微恙,現又改推陳垣、周俊甫等起草。”
1925年10月故宮博物院成立時與同仁在養心殿門前合影
二、參與創立故宮博物院
(一)參與創立故宮博物院
清宮物品點查在1924年12月24日以后的將近10個月中已做大量工作。在清宮物品點查過程中,李石曾等人考慮到故宮“關于歷史文化者甚巨”,只有把這項“革命事業”漸進為“社會事業”,方不致“受政潮之波動”的影響。
1925年9月29日,李石曾召集清室善后委員會會議,討論并通過了《故宮博物院臨時組織大綱》及《故宮博物院臨時董事會章程》《故宮博物院臨時理事會章程》,決定盡快成立故宮博物院,不許溥儀復宮,保護國寶安全;規定博物院設古物、圖書二館,采取董事會監督制和理事會管理制,并對董事會、理事會的職權與義務作出了詳細的規定。因博物院的院址在故宮,保藏的又是故宮的文物,議定院名為“故宮博物院”。
經鄭重遴選,討論聘定了第一屆董事及理事名單。嚴修、盧永祥、蔡元培、熊希齡、張學良、張璧、莊蘊寬、鹿鐘麟、許世英、梁士詒、薛篤弼、黃郛、范源濂、胡若愚、吳敬恒、李祖紳、李仲三、汪大燮、王正廷、于右任、李煜瀛等21人為董事,都是政界、軍界、學術界的名流,在社會上有著顯赫的地位和影響力,有的人(如嚴修)雖被推為董事,但本人并沒有接受,這可能是臨時董事會沒有召開,沒有推舉董事長的一個原因。李煜瀛、黃郛、鹿鐘麟、易培基、陳垣、張繼、馬衡、沈兼士、袁同禮等9人為理事,公推李煜瀛為理事長,主持院務。
李煜瀛、黃郛、鹿鐘麟3人顯然是據第3條聘請的。《故宮博物院臨時理事會章程》:“第三條 除上條當然理事外,其余理事,由籌備主任就清室善后委員會委員中聘請之。”只是黃郛并不是清室善后委員會委員,估計大家認為,清室善后委員會是在黃郛擔任攝政內閣總理任上成立的,聘請他為故宮博物院理事,雖然與《章程》不符,但大家都不會提異議,因而才有了與《章程》的矛盾,大家也都視而不見。
議定在具有特殊紀念意義的10月10日下午舉行故宮博物院開院典禮。
故宮博物院的成立是中國博物館事業走上正軌的開端。
馬衡曾談及故宮博物院成立的重要性:“吾國博物館事業,方在萌芽時代。民國以前,無所謂博物館。自民國二年政府將奉天、熱河兩行宮古物移運北京,陳列于武英、文華二殿,設古物陳列所,始具博物館之雛形。此外,大規模之博物館尚無聞焉。有之,自故宮博物院始。”
故宮博物院在中國近代文化舞臺充當著一個主要角色,在中國近代化全過程中占據重要地位,是不容忽視的重要組成部分。故宮博物院的成立構建了中國現代博物館的雛形,展示了中國博物館未來的圖景,開辟了中國博物館事業的新紀元。它雖然不是中國歷史上首創的博物館,但確立了建設現代博物館的基本原則,制定了博物館的體制,頒布了第一部《組織大綱》。這些較為集中地反映了善后會在驅逐溥儀出宮后,為奠定現代博物館基礎所做的努力。
故宮博物院的成立是20世紀中國博物館事業發展的里程碑,對中國現代博物館建設事業有著深遠的意義。博物館事業的出現與發展,是時代進步的表現,博物館是建設現代中國的一個重要發展方面。
1925年故宮博物院成立時,就仿效西方的管理方法,將故宮博物院法人化。故宮工作規程正規化、現代化,建立董事會、理事會這樣現代的組織機構和形式,是這一時期社會向現代化邁進的模范。
位于故宮內的內閣大庫
(二)故宮博物院圖書館首任館長
《故宮博物院歷程》、故宮博物院官網上的“院史編年”和《故宮博物院八十年》說(1925年故宮博物院成立時)莊蘊寬兼圖書館館長,顯然是不對的。
據《故宮博物院臨時理事會章程》,理事會作為決策中心執行全院事務,分館務、總務兩種。館務由古物館、圖書館處理,總務設總務處處理。
“第二條本理事會所屬古物館、圖書館,各設館長一人、副館長二人,館長、副館長為當然理事。”臨時理事會的9位理事李煜瀛、黃郛、鹿鐘麟、易培基、陳垣、張繼、馬衡、沈兼士、袁同禮,后6位顯然就是古物、圖書二館的館長、副館長。莊蘊寬不是臨時理事會理事,因而不可能是故宮博物院圖書館館長。
現能查到1926年8月21日《申報》的報道文字:“至故宮博物院之由來,則清室善后委員會所遞嬗。該院分兩部,一古物館,館長易培基,副以高(馬)衡;一圖書館,館長陳垣,副以沈兼士。”
而且,建院以來就是圖書館副館長的袁同禮,在1930年寫的《北平故宮博物院圖書館概況》(載《圖書館學季刊》,第4卷,第2期,1930)中說,故宮博物院圖書館首任館長為陳垣。這個問題應該已經解決了。但故宮官網上這條內容又是從何處來的呢?有待在院史檔案中繼續查考。
陳垣對《四庫全書》的研究手稿
(三)學者本色
1925年1月,繼續清點故宮文物。
劉乃和記述:“陳垣所特別注意的是文獻、圖書,因有些書是宮外無從見到的。他帶著北大學生清點了文淵閣《四庫全書》,久久佇立在早已聞名的文淵閣上。過去他只知道《四庫》七閣是按天一閣的樣式建造,是上一下六的樓閣,但總想不出六間屋是怎樣安排。他想中國建筑習慣,一排屋都是奇數,大門的中間正屋,不知分六間是如何開正門,哪間房有樓梯。當他第一次登上文淵閣,才恍然大悟,六間的最右一間是一窄屋,湊足六間之數,即在此處設樓梯。后來他常常
說起此事,以說明不經實地調查,有些事就不能了然。
“他在廣州時,就曾向往著能看一看《四庫全書》,他當時認為自己是一普通青年,又遠在廣州,恐怕今生不易看到此書。1913年他來到北京,1915年承德避暑山莊的文津閣書運到北京,放在大方家胡同京師圖書館。于是他每天去圖書館閱讀、研究,斷斷續續讀了十年,對《四庫全書》作了全面了解,寫了多種著作。在善委會時期,又在宮里親眼看到了文淵閣書,并能親登文淵閣,這是他當時極為欣喜的事情。后來他畫了《文淵閣書排架圖》,將義淵閣書排列的函、架次序,按原來排放位置,畫為圖式,對全書的排架情況,頗便觀覽。”
1925年4月17日,在故宮齋宮發現元刻本《元典章》。自述云:“清室善后委員會在齋宮發見元刻本《元典章》,有汲古主人毛晉私印,即《四庫提要》所謂內府藏本是也。”
4月28日,帶領助手清點故宮摛藻堂,發現塵封多年的《四庫全書薈要》,特意留影紀念。
1925年4月陳垣在故宮發現《四庫全書薈要》后留影
劉乃和記述:“更使他異常高興的事,是他在摛藻堂發現了《四庫全書薈要》。那天,他們點查到紫禁城御花園瓊苑東門內摛藻堂的時候,打開殿門,只見屋內連楹充棟,百架橫陳,架前堆疊雜書,滿屋塵封土覆,看來已多年無人進入。
“他們打掃清理,搬移雜書,發現滿架排列的是一部《四庫全書薈要》,他驚喜非常。粗略統計,有一萬多冊。次日,特在摛藻堂門前拍照留念,以表示對此事的欣喜之情,留為紀念。照片上,手中拿的就是點查登記冊,衣襟上帶的是善委會委員進行工作時的綢簽標志。照片下的字為陳老親筆,書的冊數是未經點查時粗略估計的數字。
“《四庫全書薈要》與《四庫全書》同時編成的。編《四庫全書》時,乾隆帝已六十三歲,他恐怕《四庫》編成時間太久,自己年事已高,生前不見得能看到,所以又命四庫館臣選擇全書的菁華,繕寫為《四庫薈要》,其編寫形式與《四庫全書》全同。共收書173種,11151冊,分裝于二千函中,另外一函為總目。書皮顏色也按《四庫全書》,經綠色,史紅色,子白色,集灰色,總目香色。《薈要》共抄兩部,一部放在圓明園味腴書屋,一部即放在紫禁城內摛藻堂。今圓明園的一部已焚毀,摛藻堂這一部成為世間僅存。
“在點查武英殿刻書處時,又在其中發現了自《四庫全書》中撤出準備銷毀的書,有李清《諸史同異錄》、周亮工《讀畫錄》等的殘本,都是很難看到的書。”
《景印四庫全書未刊本草目簽注》稿
陳垣充分利用他的聲譽和影響積極為故宮文獻館擴充檔案史料奔走。“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袁世凱曾將清王朝軍機處檔案,從清故宮中遷至舊國務院,在集靈囿樓上儲藏,塵封鼠嚙十余年。”
1926年1月初陳垣以故宮博物院名義致公函給國務總理許世英,要求國務院將前清軍機處檔案收歸故宮博物院,在不到1000字的信中,陳垣縱論古今,有理有據,充分闡述了保護檔案史料的積極意義。函云:
徑啟者:本院組織,內分古物、圖書二館,圖書館內又分圖書、文獻二部。文獻部所藏,悉為有清一代史料。除實錄、起居注等已纂有成書,尚堪檢閱外,余如朱批諭旨、留中奏折等,皆散帙零編,搜討不便,加以年代久遠,塵封積寸、狼藉異常,非予清厘,恐終廢棄。曩者內閣大庫舊檔,當局曾以賤值出售紙商,麻袋八千,易鈔半數,不俟秦火,已淪劫灰。
茲幸本院成立,關于有清一代史料,保存編纂,職有專責。擬利用此等史料,編纂《清通鑒長編》及《清通鑒紀事本末》,以與清史相輔而行,用垂不朽。唯院中所藏史料,尚虞不足。查清舊軍機處檔案,現存集靈囿。自雍正以來,二百年間,軍事機密,胥具于是。今境遷事過,無所忌諱,是宜公表于世,以資考證。且此項文件,與官中所藏檔案,關系至密,往往一檔分載兩處,或兩種記載相互發明,合之兩美,離之兩傷,亦宜匯聚一處,加以整理。
考歷代官私書目,史料傳者,大抵編勒成書,方能流布。其以散帙傳者,未之前聞。即已有成書,如唐二十二朝實錄之見于晁、陳二家書目,如《元豐廣案》百卷、《嘉祐御史臺記》五十卷、《國朝會要總類》五百八十八卷,至明朝亦已不傳。元代史料之見于明初《文淵閣書目》,如《經世大典》七百八十一冊、《太常集禮稿》百冊、《大元通制》四十五冊,至清初亦以不傳。
以此類推,清代遺文,失今不圖,后將何及!
查德、法等國所有各機關過時檔案,均移存文獻館,以為編纂國史之用。本院現為保存有清一代文物典章起見,用特函請貴院,將舊存軍機處檔案移存故官博物院文獻部,以便從事整理。一面分類陳列,并可勒成專書,一舉兩得,豈不較勝于束之高閣,徒供蠹魚,終歸湮沒也。又集靈囿圖書室所藏書籍,內多有關清代掌故,茲擬照松坡圖書館前例,請將該項書籍同時撥歸本院圖書館,俾供眾覽,并作編纂參考之用。
貴總理闡揚文化,素具熱心,故宮博物院之成,亦夙蒙贊助,徜清代史料,得藉此編制成巨帙,傳示將來,豈惟本院之幸,實國家之盛業也。特此函乞準予施行,實紉公誼。此上國務總理。
陳垣這封言辭懇切的公函,對于軍機處檔案移交故宮博物院起了重要作用。單士元回憶此事說:“到一九二七(按:應為六)年,其時北洋政府總理為許世英,是援師的舊識。商之于許,要求將軍機處檔案和楊守敬觀海堂藏書,一并移交故宮博物院。已得同意,但須有一公函。給舊國務院的公函,當時說是由援師來起草。我雖未親閱援師手書,但從文字觀之,非有學識者不能寫出那樣文字。當日援師命我還有其他一二人,至集靈囿交給負責管理此項檔案和圖書的朱師轍先生。……朱先生接到公函,朗誦一通,拍案稱許。軍機處檔就是在這時又回故宮,庋藏于故宮所屬大高玄殿中,這批檔案才得保存下來,它現在已是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最重要的歷史檔案。”
故宮內閣大庫檔案
三、“三一八”慘案后的院務實際負責人
(一)舊委員會的代表
1926年3月18日,北京群眾2000余人,徐謙主席,顧孟余演說,在天安門集會抗議,會后游行,到鐵獅子胡同段祺瑞執政府國務院門前請愿,要求政府拒絕八國通牒。段祺瑞政府血腥鎮壓請愿群眾,造成“三一八”慘案,學生在執政府門口被衛隊槍殺47人,傷132人,引起了學界大憤、社會不平。
段政府商議處理辦法,均覺此事倘非有一卸責方法,則死傷如是之多,責任所在,無以自明,遂決定將歷次在天安門以“群眾領袖”自命之徐謙、李大釗、李煜瀛、易培基、顧兆熊等明令通緝,此事便算有了歸結:
“政府認徐謙、李大釗、李石曾、易培基、顧孟余五名,為國務院前大慘劇之首謀者,已于十九日下逮捕令,其內容略謂:‘徐謙等五名,藉名共產學說,屢釀事端。此次徐謙以共產黨執行委員之名義,散布宣傳傳單,率暴徒數百名襲國務院,灌火油,投炸彈,用棍棒毆打軍警。軍警出于正當防衛,其結果致雙方皆有死傷。如此行為,幾無國法,深堪痛恨。今已暴露該暴徒等曾潛赴谷地,屢謀不軌,國家之秩序,將瀕于危機。除京師令軍警盡力防范外,著各地方長官一律嚴重取締,以滅禍根。徐謙等五名不問在北京內外,概行逮捕,依法處罰。’……命通緝徐謙等。”
故宮博物院的李、易兩位都被迫逃跑,避難俄使館。李后來避居東交民巷的六國飯店,易也避居東交民巷。故宮博物院的院務陷入無人負責的狀態。
3月29日,故宮博物院董事會與理事會舉行聯席會議,推舉董事盧永祥、莊蘊寬、陳垣三人維持現狀。盧永祥是皖系軍閥,曾任浙江督軍、蘇皖宣撫使,段祺瑞曾電促盧永祥來京面商入閣,但盧堅請不就陸軍總長職。他是故宮博物院臨時董事會董事,這次推舉他出面維持故宮院務,是考慮他與段祺瑞有私誼,有利于維持故宮博物院的事業;莊蘊寬曾任北京國民政府都肅政史、審計院長,以反對袁世凱復辟揚名,所以莊蘊寬被公推為特殊時期的維持員有著特殊的意義。
但故宮博物院畢竟是政府的事業,在非常時期推選的負責人還要考慮到段祺瑞政府的認可,在當時情況下,盧、莊是大家都能接受的人物。文獻中一直未見有盧永祥在故宮博物院的活動,具體情況不清楚。因而當時維持院務的應該是莊蘊寬、陳垣二人,分別代表新、舊委員會。
3月,月底馮玉祥國民軍與直奉聯軍作戰失利,即將退出北京,決定由執政府內務部衛隊接替國民軍駐防故宮。理事會決定派莊蘊寬和陳垣為代表,辦理駐防交接手續。
4月4日,奉軍轟炸北京,在故宮南三所擲炸彈一枚。事后陳垣寫一題記,刻在現場拾到的一枚銅螺蓋上:“丙寅寒食,有飛機擲炸彈于故宮南三所前,余與莊思緘、沈兼士、俞星樞、李玄伯、馬叔平、胡文玉、吳稼農、吳景洲、李春圃諸君往觀,拾銅螺蓋、鐵碎片各一,翌日植柏于其處。新會陳垣記。”
4月5日,“北京今日故宮博物院西北軍撤退,交保安隊接管。委員會推盧永祥委員長、莊蘊寬副。”盧永祥其時在天津,這在民國前期,好多政治人物都寓居天津,并不影響到北京來做事。但盧以“病體未痊,勢難擔任”推辭了維持員之職(何時推辭現還未考得),盧永祥也從未到故宮露過臉,實際上故宮博物院院務由莊蘊寬一人主持。
1926年8月21日《申報》的文字是符合實際情況的:“及今年三一八案起,李煜瀛、易培基通緝,該會、該院領袖去三之二,乃公推莊蘊寬為保管員,經段政府認可,而撤去原任守護之國民軍,改用內務部古物陳列所之警衛。”莊蘊寬出面維持故宮博物院院務從4月初到7月底,在這短短的4個月時間里,不少困難接踵而至。
也是在4月5日,故宮博物院舉行了新維持員與舊董事會、理事會辦理交接手續的會議,“由委員會召集各委員、監察員、各部院助理員及顧問開會,是日鐘麟派主任參謀陳繼淹代表到會,正式交代。會議時,除前述各委員等外,來賓并有各部署長官及各界名流、新聞記者,計共三百人左右”。
參加者主要有4方面的人:
一、新推維持員莊蘊寬;
二、舊委員會代表陳垣;
三、舊守衛方面出席的是鹿鐘麟的代表參謀陳繼淹;
四、新守衛方面接任守衛責任的,是內務部警衛隊并且摻人一部分古物陳列所警衛隊合組的守衛隊,同時還有全體故宮博物院的工作人員暨法庭方面的監察人員、各部總長。
這一天,鹿鐘麟所轄駐守故宮的部隊交卸撤退守衛之責,撤出北京。
鹿鐘麟總司令雖然沒有親自蒞會,但給北京各部院、各省區軍民長官、各法團、各報館及全國同胞發出了一個通電,詳述
“民國十三年十月二十三日起,鐘麟以警衛京畿之職務,選派隊伍,會同保安隊及駐守警察,三方共同負守衛宮門稽查出入之責(其時鐘麟未兼任警察總監)。與宮內古物,無直接關聯,至十五年四月五日交代之日止,分任守衛者,計一年又六個月”,這期間他因“忝居京畿警衛之職,協同守護”,以及“脫卸守衛之責”之時,“竊喜乘此得以證明一切古物之絲毫無缺,尤為明告內外清白交代之適當時機”。
文字冗長,由此也可見鹿鐘麟是一位周到詳密的軍人,以及他很潔身自好,注重這一行動。
4月23日,直奉聯軍部隊包圍紫禁城,進入神武門,檢查宮殿。經陳垣等故宮博物院同人緊急交涉后。事態稍有緩解。
(二)辦理移交的主張
段祺瑞于4月20日下野,出逃天津,由國務院國務總理胡惟德攝行臨時執政職務。5月13日,得到吳佩孚支持的顏惠慶組成新內閣,維持到6月,就因為張作霖的不滿而垮臺。
6月22日,以吳佩孚為后臺的杜錫珪組閣。杜錫珪的上臺,讓遜清遺老以為有機可乘,一面以清室內務府名義上書國務院,一面由康有為函電吳佩孚,公然提出“應請恢復優待條件,并迎遜帝回宮”的要求,請求恢復1924年修改優待條件以前狀態,將故宮交還溥儀。
吳佩孚復電康有為,“如果推翻,物議必多,只好聽其自然”,沒有上當。報紙揭露了清室遺老的這些活動,也大量發表了各方面人士,包括章太炎和一些國會議員紛起譴責的消息。
7月16日,杜錫珪內閣內務部議定:溥儀已永廢帝位,優待由政府以賑濟方式撥款;拒絕發還皇室財產,唯贈予不含歷史性之一小部分公產;允許溥儀歲時以平民禮儀祭掃其祖先陵寢。至此,有關迎溥儀還宮,恢復清室優待條件的種種活動才有所收斂。
“清室善后委員會,自委員長李石曾因政變離京后,即無形停頓。政府方面前此有由內務部專管之議,嗣因窒礙之處尚多,未克實現。惟該會所管理之故宮博物院,關系重要,若任其長此停頓,將來不免有陷于不可收拾之境”,杜錫珪在8月10日的國務會議上提出討論。8月14日,杜錫珪內閣正式通過改組故宮博物院,決定結束故宮博物院維持員的工作,成立故宮保管委員會,通過《故宮博物院暫行保管辦法》6條:
一、為暫行保管故官博物院起見,設故宮博物院保管委員會。
一、保管委員會設委員二十一人,由國務院聘任,管理本會事務。
一、保管委員會設委員長、副委員長各一人,由委員互選之。
一、保管委員會設干事二十四人,承委員長之命執行本會事務。前項干事除由國務院及外交部、內務部、財政部、陸軍部、海軍部、司法部、教育部、農商部、交通部各派一人充任外,其余各員由
委員長得委員會之同意遴選充任。
一、保管委員會得設辦事員若干人。
一、保管委員會辦事規則,由委員會自定之。
同時由國務院函聘趙爾巽、王士珍、汪大燮、顏惠慶、孫寶琦、王寵惠、莊蘊寬、范源廉、載洵、梁啟超、李兆珍、寶熙、劉若曾、李家駒、湯爾和、田應璜、馬君武、江瀚、孟廣坫、高金釗、梁士詒等21人為管理故宮博物院委員。設干事若干人,由院部分別派充,以下再設辦事員若干人。③
8月18日,教育部部務會議通過:“故宮永定為國產,防止移轉、變賣、抵押,及藉名整理遷出宮外,或隱射借款等事,以息謠諑而明正義”。“因今日總長未出席,容與總長商決”,“函請國務院查照辦理”。
8月21日下午,“故宮保管委員會”在中南海居仁堂開第一次大會,除趙爾巽、載洵、顏惠慶、王寵惠、汪大燮、孫寶琦、李兆珍、湯爾和、寶熙、劉若曾、江瀚、田應璜、孟廣坫、高金釗等14人外,國務總理杜錫珪、外交總長蔡廷干、內務總長張國淦、財政總長顧維鈞、陸軍次長金紹曾(因蔣雁行赴長辛店)、教育總長任可澄、農商次長王湘、司法總長羅文干、交通總長張志潭、衛戍司令王懷慶等亦皆被邀列席,會議規格之高,實屬少見,足見其事之鄭重。
下午2時,由杜錫珪宣布開會旨趣,并請各委員即日選舉正副委員長,以便進行會務。
結果:趙爾巽當選為委員長,孫寶琦當選為副委員長。“故宮保管委員會”是政府組織的故宮博物院管理機構,而且如同當時盛行的民主選舉,當場唱票,根據得票多少當場宣布結果。無論是選舉者與被選舉者,都有著一種要保護好故宮物品的責任。“故宮保管委員會”之所以選舉趙、孫二人為正副委員長,社會聲望、活動能力固然是重要原因,年長也應該是一個重要因素,像趙爾巽已經是一位83歲的老人了。趙爾巽在京師臨時治安會中的作用和表現也贏得了大家的尊重。
莊蘊寬因不久前血壓高中風不良于行,他向報界公開發表啟事,一則對自己主事期間“社會監視之嚴,同人扶助之切,此蘊寬所應為故宮博物院永永致其感謝者也”,二則政府成立故宮保管委員會,使得自己“仔肩既卸,借得養疴,其為忻忭,尤難言喻”。
23日下午2時,清室善后委員會在大高殿開全體職員大會,莊蘊寬因病未到,由陳垣擔任主席,商量對策,議決:“政府一定要接收,我們亦不反對,須附有條件數項:
(一)要求政府下命令,聲明負保障故宮一切官產之全責,不能任意抵押,不能歸還溥儀。
(二)慎重移交,組織移交委員會。
(三)清宮前所發現溥儀一切復辟文件,接收者不能私自毀滅,故宮博物院仍當保存。”
此外該會職員同時并組織一監督故宮博物院同志會,當時推定李宗侗、湯鐵樵、馬衡為該會組織大綱之起草員。
現有的有關故宮博物院的相關敘述都刻意強調趙爾巽、孫寶琦的清室遺老、舊臣身份,并且說“在當時溥儀還宮聲浪尚未完全平息的情況下,不能不引起故宮博物院全體同人的警惕和對故宮博物院前途的擔憂”。
趙、孫二人及“故宮保管委員會”之所以受到抵制,實是因為清室的還宮聲浪余波所及。故宮博物院從成立起歷經了許多轉折,除了這一次,點交并不是必需的手續。這次實在是有特殊的原因。趙爾巽只能慨嘆命運不濟了。
8月27日,為接收故宮博物院事,國務院致函清室善后委員會(副)委員長莊蘊寬,陳述政府苦衷:
“敬啟者,前者以中樞政務接續之際,故宮博物院承執事及院內職員竭力管理,公義之心,國人所同欽佩。近以政躬違和,恐該院事務殷繁,重勞擘畫,且以事關重要,理宜慎重,故本月閣議,有組織故宮博物院保管委員會之議決。該會事務完全公開,職責惟在保管,并無其他意味。此本院所可為執事及愛護清宮博物院諸君子所敢掬誠相告者也。至該委員會委員,均系當代名流海內耆宿,趙、孫兩委員長尤屬物望咸孚,對于故宮事務悉按原定章程辦理,惟原章程之有未妥者,當亟圖修正耳。其原有院職員,聞平日辦事極盡勤奮,尚望執事曲為喻解,勿生誤會。當仍本其舊有之精神,共策進行。至接事日期,祈徑與趙、孫兩委員長接洽可也。此致莊思緘先生。國務院啟。”
29日下午,馬衡與吳瀛同到大院胡同見莊先生商談交接問題。莊蘊寬與吳瀛擬訂《組織移交委員會及其章則》,主體意思是要一一清點,方才可以明責任,為將來監督張本。
9月2日,趙爾巽、孫寶琦率隨員到故宮博物院就職。當時的報紙《申報》都報道是莊蘊寬9月1日下午電話通知清室善后委員主要職員,趙、孫明日下午3時到院就委員長職,請屆時懸掛國旗表示歡迎。
但后來吳瀛的史著文字卻說:“八月二日,趙次珊、孫慕韓二老,欲至故宮參觀,事前曾告之舅氏。舅氏允之,以電囑余及叔平往招待。余以事辭,叔平亦然,乃聽其自往,由庶務預備照料。下午有人來報,謂趙、孫二老之往故宮,乃接事而非參觀,故到時率同多人,已執行委員長職權。”
“聞事先趙曾詢莊,對院中職員應如何稱呼?莊答該院系委員性質,一律平行。故二人是日到院,態度極為和藹。趙孫就職畢,即向各處參觀一過,意欲陳垣即辦交代。陳謂院中物品至為繁瑣,倉猝不能檢清,如須交代,非組交代委員會不能當此重任。趙孫見陳多困難,亦未相強,但已十分不高興矣。”
如果說在當時有清室妄圖復宮的企圖,因而為了保證故宮博物院的存在,舊管理者堅持點交,在情理之中。但顯然當時院方對媒體通報的是與吳瀛后來記述的一樣:“次日閱報,始知委員會只承認趙、孫二日到院,為參觀,而非就職。”如此報道的顯然是北京的報紙,筆者還未找到。
趙、孫兩人“即發請柬四張,邀陳垣、馬衡、袁同禮、吳景洲四人于三日晚在清史館便飯,藉商交代事宜。屆時只陳垣一人代表前往。席間趙、孫說許多客氣話,意在敦促趕快交代。
陳垣謂該會四人對于清宮物品曾費多少氣力,為國家保存故物計,應鄭重將事,勢須組織交代委員會,以明責任,否則無人敢負此責。趙、孫見如是困難,且共請四人只來一人,極為不歡,遂無結果而散”。
吳瀛說趙孫出面在清史館設宴,招待善后會代表陳垣、江瀚、俞同奎、吳瀛,商談新舊任交接手續,陳垣以善后會代委員長身份,提出8月23日善后會議決的交接手續3條。新保管委員會著眼于立即接管故宮,當即表示反對,主張一切從簡辦理。先接管,不必辦點交。
陳垣鄭重重申:“必須組織點交、接收兩個委員會,我們方才可以點交。”
“總之,必須點完一處,移交一處;
未點以前,用舊封;
點完,交新會換封、負責。”
對于曠日持久、費事費時的疑慮,陳垣針鋒相對地回駁:“本院同人認為,點交為最重要關節,如此才可清手續、明責任。如果保管會不同意點交,就該登報聲明,自愿承擔一切責任。此后故宮文物、圖書、珍寶、陳設,如有損失,概與舊人無干!”云云,是符合當時情勢的。
面對這種情況,“先是趙孫曾以委員長名義請各委員及院部派員在神武門內開會,臨時見陳垣態度如是,遂改發通知移在清史館。聞大部份委員及院部派員出席,討論結果,決定至必要時以武裝接收”。
唯趙爾巽、孫寶琦兩委員長,因陳垣傳達的態度,頗為消極,9月6日乃以頭緒繁多、責任非輕為理由,致函國務院辭職:
“敬啟者:八月十七日接奉鈞院公函,聘任為故宮博物院保管委員會委員。受聘以來,瞬逾兩旬,與各委員討論數次,并推爾巽為委員長、寶琦為副委員長,迭與分委員會諸人商洽一切。本應次第籌劃辦理,惟念茲事體大,頭緒繁多,斷非羸軀所能勝任,若有貽誤,責任非輕,不得不知難而退,為此合詞陳明辭職,應請鈞院另行聘任二人補充,俾改選正副委員長,共策進行,以免延誤。不勝企禱之至。此致國務院。趙爾巽孫寶琦同啟。”
趙爾巽畢竟年紀很大了,一位80多歲的老人,實在經不起折騰了,在接管遇阻的情況下,只能采取知難而退、偃旗息鼓的態度。因而,這屆“故宮保管委員會”雖然是政府任命的,但卻沒有收到應有的作用,有始無終,不了了之。9月7日國務會議,就保管故宮委員長趙爾巽副委員長孫寶琦辭職,議決復函慰留。
9月8日下午4時,故宮同人在神武門開點交委員成立會,江瀚年高德劭,“公推江瀚主席,議決故宮博物院因政府業經另組保管委員會預備接收,原有院中物品異常重要,舊日院中人員,如各部原派助理員,及所聘各界顧問,及本院職員等,均主張非組織點交委員會專辦點交,不足以照慎而清手續”。
9月9日早8時,京畿憲兵司令部以清宮交接問題,傳詢前委員會事務長陳垣。
《申報》1926年9月10日《陳垣因故宮事被傳》:“昨故宮委員會事務長陳垣被憲兵司令部傳詢,經梁士詒方面斡旋,由孫寶琦、莊蘊寬保釋。聞系清宮交代問題,陳云并無不交代情形,正在辦交代手續。
8月8日(應為陰歷,公歷為9月14日)上午,憲兵司令部派人將正在故宮工作的陳垣逮捕,經多方營救,于下午釋放,送回西安門大街寓所軟禁起來。
《漢文京津泰晤士報》1926年9月21日報道:“憲兵司令王琦,則以委員會拒絕接收之故,遂令武裝憲兵傳拘陳垣問話,陳即據詞答復,王無以難,乃送至回家,猶命便衣偵兩人,監其出入。”
那志良記述:“那些攀龍附鳳的人,大失所望,把這次未能接收的原因,都歸諸陳先生(陳垣)的堅持清點。八月八日的清晨,陳先生被憲兵司令部逮捕了。陳先生到了憲兵司令部,便問何事被捕?司令部的人也只能說是奉命辦理,究竟所為何事,也莫名其妙。到大家把他營救出來的時候,他不肯離去,一定要問明白,究竟何事被捕?事后憲兵司令王琦還對人說:陳某太可惡,放了他還不肯走,一定要問為什么捕他。”
劉乃和記述:“憲兵司令部派兩個憲兵將陳垣送回西安門大街他的寓所,將他軟禁起來,不許外出,兩個憲兵住在他家外院監視行動。在軟禁的幾個月中,陳垣泰然自若,仍然手不釋卷,日夜治學。他的著作《中西回史日歷》一書,就是在這幾個月最后完成的。幾年后,其中一位高姓憲兵失業,去找陳老,剛好輔仁大學總務處用人,還把他安置在學校工作。”
8月陳垣作詩兩首,以記錄這段時間主持故宮工作的遭遇。詩云:
滿城標榜倒陳垣,
五十年來此紀元。
受寵竟居賢者后,
鯫生也把姓名傳。
不聾不癡不作師,
古語翻新意更奇。
一處歡迎一打倒,
同門桃李各分枝。
劉乃和記述:“陳垣在故宮工作時,主持正義,擔當風險,堅持斗爭。……故宮的對立者們當時提出‘打倒陳垣’的口號,到處張貼,以制造輿論,一時咒罵陳垣之聲不絕。他曾氣憤地寫過兩首絕句,記下他當時的感想和不平。”?
此后,國務院秘書長孫潤宇多次催促莊蘊寬交接,莊蘊寬經與匿居東交民巷的李煜瀛、易培基往返商量后,定于18日下午開會辦理,但雙方到的人都不多,趙爾巽等始終未再出面,交接工作于是拖了下來。
這樣地相持著到了10月1日,杜錫珪內閣解體,以趙爾巽、孫寶琦為首的故宮保管委員會也隨之消失。
趙爾巽為委員長的“故宮保管委員會”,雖然在故宮歷史上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但畢竟是故宮博物院歷史中曾經的一段,我們探討當時的前因后果和史實本原,對正確認識故宮博物院的歷程來說是必需的。歷史曾經有這么一頁。
李煜瀛來函
《陳垣年譜配圖長編》1926年9月28日:
李煜瀛來函,告知已同奉軍方面接觸,仍請陳垣去故官辦公,主持日常工作。
函云:“昨晚胡君來談,略謂:
(一)毅軍改奉軍,故宮奉軍負全責,張漢卿(張學良)君已特囑注意。
(二)大高殿駐軍覓得居所即遷。
(三)內部主持最要。請陳先生繼續維持,照常前往辦公,必無妨礙及任何危險。
以上意囑為代達左右。言甚誠懇,葉君同任維持,伊亦贊成,并將為勸駕(弟勸胡維持。伊允從旁幫忙,謂不在事中,尤為方便。亦是誠意)。先生前往照常辦公,亦是一法。……
又胡君說,張、韓二君均贊成點交辦法。胡君曾訪趙次珊(趙爾巽)君,胡、趙且稍有爭執,因胡贊成先生之辦法也云云。”
1926年9月17日,廣州政府委李煜瀛為西北軍政治總主任。李煜瀛自然已經在廣州,如果還躲在北京東交民巷,就不會有委任之舉。10月3日,“蔣介石同志江電復懇切陳詞,諄諄以責任道義為言,并請張靜江、李石曾二同志前往勸駕速返,共肩艱巨等語”。可以肯定李煜瀛在10月3日之前已經抵達廣州。10月15日,李石曾在廣州參加國民黨中央聯席會議,10月18日,由聯會派何香凝、彭澤民、張曙時、簡琴石4代表,會同蔣介石代表張靜江、李石曾,克日起程。
可以肯定,這封信所系時間有問題,李煜瀛已經不在北京,也不可能在廣州給陳垣寫這封信。吳瀛說到12月了,李煜瀛還在東交民巷匿居,大家以為理所當然。
吳瀛對于“故宮保管委員會”時期的敘述,無論是時間、人物、事件、評價,都明顯有別于其他時期,錯誤百出,使得我們不能不懷疑是他刻意為之。因來不及細考,就以提出問題待考作為本文的結束吧。
木鐸金聲100年 攝影 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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