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玥馨
北京大學
社會學系
博士研究生
等待:一種普遍時間體驗的社會學闡析
來源 | 《社會學研究》2024年第6期
作者 | 鄧玥馨
責任編輯 |楊可
沿著時間社會學長期以來專注時間體驗的研究取向,本文以等待為線索,試圖處理社會時間理論中主體性不足的困境。通過回溯等待這一時間體驗的理論基礎,本文考察了等待的雙重屬性,也即他者指涉的社會性和自我指涉的主體性,進而揭示出等待中希望的生產在橋接時間、自我與他人方面所具的社會意義。本文為社會時間框架下消極的主體正名,并建立了一種兼顧社會時間的社會性與主體性的分析路徑。
一、問題:社會時間的主體性不足
社會生活中的時間議題不勝枚舉,其中“等待”作為體驗時間和權力之間關系的一種特殊方式(布爾迪厄,2009:269),直戳社會時間結構問題的癥結,成為時間社會學的重要研究對象。相關研究揭示出等待在不同社會領域存在的困境及出路(Schwartz,1975;Weigert,1981;Crapanzano,1985),但鮮少與經典社會學理論對話(Bergmann,1992),或未叩擊時間社會學的核心議題(Gasparini,1995),使得我們仍要處理那些碎片化的社會時間理論及多元化的經驗景象。實際上,一種關于等待的系統性闡析可以超越時間結構的批判性分析框架,在經典社會學建立的理論基礎之上,應對時間社會學分析中主體性不足的境況。
主體性不足首先體現在結構功能主義和馬克思主義對時間的社會建構與支配分析的傳統旨趣中(亞當,2009:53)。自涂爾干(2011:12)提出“時間作為一種社會范疇”開始,社會學家對時間的探索往往圍繞著時間的社會建構特征展開,并將社會成員間共享的時間范疇視作社會生活秩序的基礎(索羅金、默頓,2009:52)。這種時間的功能主義探索雖然揭開了那些隱藏在自然時間背后的社會結構性力量(Bergmann,1992),卻又逐漸摒棄了能動的個體關于時間的鮮活體驗。隨著馬克思主義學派對工作—時間理論的發展,工人在資本主義生產過程中的行動意志及所受剝削備受關注(尼蘭德,2009:142)。一種“被支配的主體”在這種時間范疇的政治經濟學批判中走上前臺,從而彌合了結構功能主義學派中的主體性缺失狀態。另一方面,馬克思主義用商品化時間來理解工業化時間的傾向,使得社會時間的主體性研究將重心轉向一種受經濟、政治或文化法則支配下的消極主體(亞當,2009:134-144),進而消減了主體的完整性。
在社會時間研究深入的過程中,人們注意到現代制度體系不斷制造著一種日常的(Weigert,1981)、強制的(Auyero,2012)或普遍的(Schweizer,2008)等待狀態。等待經驗中的消極主體逐漸成為時間建構與支配研究的重要切入點,并在經濟、政治和文化領域得到檢驗。例如,顧客排隊等待現象服務于商家謀取利潤最大化的工具性動機,這實則損害了顧客的時間利益(Schwartz,1975);監獄制度通過剝奪長期服刑囚犯的時間主權,促使他們主動屈服于無限期的等待狀態(柯恩、泰羅,2009:177);主流文化將“延遲滿足”型等待與未來成就之實現關聯起來,通過一種符號價值的塑造,實現青年人的自我管理與控制(Weigert,1981:230)。不過,無論是沿著結構功能主義的時間建構視角,還是遵循馬克思主義的政治經濟學批判,等待都很容易被描繪為一種被強制接受且無法改變的狀態。由此帶來的結果之一便是等待研究中對于權力不平等議題的偏好(Puygrenier,2022)。這類議題專注于勾勒等待者受時間秩序支配的形象,因而未能充分把握一種完整的主體性。隨著互動論與現象學將社會時間與主體間復雜而多樣的關系帶回研究者視野中,社會成員利用時間來調整和組織自己生活的能動性也重新受到審視(亞當,2009:50-54、184)。
換言之,關于“被支配的主體性”的批判性討論忽略了存在于社會時間中的“能動的主體性”。同質性的社會時間被不同的主體以多種方式感知和體驗著,人們在等待中通常不會空等,而會選擇開展別的行動,以填補空等所導致的時間間隔或不確定性(Gasparini,1995)。由此可見,等待的消極性不等于等待者的消極性。等待的主體能夠付諸一系列積極利用時間的實踐,進而以自主的能動者的姿態來駕馭和理解個人時間(G?ttlich,2016),探索與建立社會意義(Lahad,2017:5)。例如,有研究發現,長期失業者在其充滿不確定性的待業期中會從一開始失去生活意義的狀態轉向努力控制生活軌跡(Nielsen et al.,2021)。
從社會時間研究中主體性的“缺失”到“被支配”的推進,再到一種“能動的主體”的出場,我們可以看到關于等待的研究不僅能夠超越社會建構與秩序的分析框架,還能為時間、社會和主體之間復雜的相互作用提供寶貴的見解。通過關注行動者作為能動的主體所開展的時間實踐,關于等待的研究可以為社會時間框架下的消極主體正名,進而為回答時間的社會性及主體性同在提供切入口。本文以等待的時間體驗為線索回溯等待的社會理論基礎,分析這種時間體驗所具有的社會性與主體性之雙重屬性以及如何發揮其社會性及主體性之雙重價值,進而提供一種兼顧社會性建構與主體性存在的時間分析路徑。
二、等待的社會理論基礎
(一)主體的出場:柏格森的糖水思想實驗
我們首先可以從柏格森(Henri Bergson)對時間存在形式的回答中找到從主體性切入關于等待的研究的途徑。柏格森認為一般性的時間概念過于強調“量”的計算,他提出了“綿延”(la durée)這一新的時間性概念,用以囊括時間“質”的部分(Bergson,2001:115)。在柏格森看來,綿延的時間性包含“被思考的”(thought)及“生活著的”(lived)兩個部分。“被思考的時間”表現為鐘表時間或數學時間,由于人們關于時間存在的思考受智力的限制,時間被不充分地理解著,并被簡化為以時刻序列的測量方式表現出來的鐘表時間(Bergson,2001:108)。然而,實際的時間流動無法被化約,所以還有一種“生活著的時間”:它表現為經驗時間,即人們對時間的知會需要用經驗及知識予以解讀;由于這種知會與意識狀態的連續性相對應,所以“生活著的時間”是一種真實的綿延(Bergson,2001:100)。通過區分鐘表時間與經驗時間,柏格森突出了時間被感知的體驗層次,并用一個與等待有關的思想實驗驗證了這種經驗時間的存在。
若想調和一杯糖水,無論怎樣也要等待糖的溶解。這一事實雖不起眼,意義卻很重大。因為,這里我們必須等待的時間,不再是同樣適用于物質世界的整個歷史的數學時間,即便那一歷史可以即刻在空間展開。我們等待的時間與我們自己的一部分綿延,即不耐煩的心理,有相符之處;對于自己的綿延,我們不可能隨意達到伸縮自如的地步。因此,它已經不是被思考的東西,而是生活著的東西;也不再是一種關系,而是一種絕對事物。(柏格森,2012:16)
柏格森認為等待有兩種時間性:一種是鐘表時間,它可以通過任意數學單位來表達,因而是相對的;一種是真實的綿延,它決定了人們等待的耐心程度,所以是絕對的(柏格森,2012:296)。不耐煩的心理意味著實際的時間流逝節奏(生活著的時間)與等待者設想的節奏(被思考的時間)相沖突。但也正是因為有這種沖突,等待者才體會到了時間的存在。作為綿延的等待本身具有連續性,等待者的不耐煩心理將導致其注意力被過多地配置于某一具體的時刻,從而打斷綿延的整體節奏;可見,等待的綿延還存在一種非連續性(Schweizer,2008:20)。非連續性是在連續性的背景上編織出來的(柏格森,2012:10),所以連續性與非連續性是同時存在的。柏格森進一步意識到,把握這種“同時存在”需依賴人的直覺(Bergson,2001:238)。由此可知,他對時間體驗的分析側重于人們對時間的內化與感知,而這種內化與感知還表征著經驗時間的異質性。
柏格森繼而從時間的連續性與非連續性的同時存在中關注到社會的生成性(White,2013),并在其后期著作《道德與宗教的兩個來源》中將涂爾干后期思想的《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作為重要對話對象(Lefebvre & White,2010)。柏格森主要試圖批判涂爾干所提出的純粹意義上的社會事實概念,尤其是社會事實所具有的外在強制性:他認為該概念強調一種消極的社會約束之存在,因而無法關注到新的社會理想產生之可能(Lefebvre & White,2010)。在柏格森看來,社會是走向開放而非封閉的——通過積極建構出來的集體身份,一種社會現實可轉換為另一種社會現實(柏格森,2013:307)。因此,柏格森強調用一種與生成性、創造性相關的理解來取代關于靜態的、封閉的社會的解釋。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涂爾干與柏格森持兩種不同的時間觀:涂爾干的社會時間觀在解釋時間時強調社會性秩序,反對時間概念的持續變化特征(Delitz,2024);柏格森則回歸于主體對時間體驗的內化以及時間之于生命過程的意義,通過強調一種生成性,最終的目的是“歸還理智性(intelligence)和社會性(sociability)在生命總體進化過程中應當具有的重要位置”(柏格森,2013:133)。透過柏格森的“生命哲學”,一種專注于思考與生活的主體在生命與社會的生成性中重新回歸于等待的時間分析。
(二)主體與社會的交互:齊美爾的大都市生活分析
回溯社會學的時間研究脈絡,柏格森對時間體驗內化過程的分析影響了齊美爾。齊美爾(Georg Simmel)在他的那篇關于柏格森的文章中關注到了柏格森所提出的“鐘表時間”和“經驗時間”這兩種時間性的關聯。齊美爾將前者稱作“機械時間”,將后者稱作“有機時間”;自然領域的機械時間獨立于人類生活領域的有機時間,也依賴有機時間得以踐行,二者整合在人的生命中(Simmel,2000)。通過整合機械時間與有機時間,齊美爾建立起生命理論的基礎(Staudacher,2023):在時間的恒定流動中,生命成為一種創造新事物的持續過程。由于生命中的任一時刻都不可能與另一時刻完全相同,生命還參與到差異性的生成中(Simmel,2000)。可見,齊美爾和柏格森均表現出對生成性與差異性的關注。
齊美爾不同于柏格森的觀點則在于,他認為柏格森雖然區分了機械時間與有機時間,但未找到二者的聯系,因而也未能建立起連接客觀世界與經驗世界的橋梁(Simmel,2000)。齊美爾更注重這兩種世界的關聯,其關聯的依據則主要基于社會行動的“互動”(interaction)與“體驗”(experience)兩面性:“互動”是個體創建社會結構和制度的方式,“體驗”則具體說明了社會結構和制度塑造個體的方式(Scaff,2005)。社會行動的兩面性表明,齊美爾不僅關注到柏格森所強調的主體經驗之存在,也進一步把握到社會結構對主體經驗的影響。該影響尤其通過大都市生活中“空等”的意涵體現出來。
倘若柏林的所有鐘表突然都走得不準了,那么,即使各鐘表所指示的時間差不超過一小時,也足以使柏林的整個經濟交流和其他方面的交往生活陷入長時間的混亂。一大群人從老遠的地方趕來參加經濟交流和其他活動,或許還要辦一些其他瑣事,由于空等和白跑一趟,使他們白白浪費了時間。(齊美爾,1991:263)
在齊美爾看來,大都市生活強調時間安排的穩定性及準確性,時間成為商品,必須被精確計算。所以,空等即浪費時間。正因城市生活對量的極致追求,人們轉向對質的區分,比如通過發展個性來接受一種強制且同質的生活方式(齊美爾,1991:268)。從齊美爾關于大都市與精神生活的評述中,我們可以看出,他關注到一種客觀的、標準化的時間結構與一種個體的、靈活性的時間體驗同時存在,這與他試圖建立客觀世界與經驗世界之間橋梁的傾向有關。
由此可見,齊美爾對柏格森“生命哲學”的解讀聚焦于主體如何應對兩種邏輯的共存:一是文化的客觀內容(社會角色),二是他們的主觀創造力(個人目標)(Fitzi,2016)。人們在“社會角色”與“個人目標”這兩種對立且共存的空間內移動,試圖找到自身的正確定位。齊美爾進而在社會邏輯和個體邏輯的交互關系中把時間解讀為自然、社會和個人的相互依存(Staudacher,2023)。
齊美爾將等待置于大都市的精神生活中分析,并部分承襲了柏格森的生命哲學。柏格森注意到主體在無法把握時間的體驗中感知時間,齊美爾則不僅關注主體性的存在,還結合社會性進行了討論。由此可見,齊美爾對時間體驗分析的著眼點在于社會生活,他對時間的社會邏輯與個體邏輯之間關系的判斷超出了社會建構或主觀感知的單向強調,從而把握到社會性與主體性的交互作用。
(三)時間、主體與社會的混融:莫斯關于祈禱與禮物的研究
雖然齊美爾強調機械時間與有機時間之間的關聯,進而關注到社會邏輯與個體邏輯的交互作用,但這兩種邏輯的獨立存在并不能完全彌合時間分析中社會建構及主體存在相互割裂的境況。時間的社會建構及主體存在在莫斯(Marcel Mauss)關于祈禱與禮物的研究中實現了混融(mélange)。混融與交互的不同之處在于,社會建構和主體存在不是作為獨立存在的兩種邏輯起作用,而是作為兩個要件混合在一個總體中。莫斯的混融概念體現在他與柏格森、涂爾干思想的關聯中:莫斯雖然與柏格森均關注精神生活領域,但他認為柏格森關于個體精神生活的觀點應該被一種社會理論替代(Mauss,2006);莫斯繼而從涂爾干所提的兼具個體性與社會性的“人性二重性”(homo duplex)概念發展出“總體的人”(l’homme total)的概念,通過使之更為開放、更具有包容性,找到聯結人的身體性和心靈性兩種面向的方法(王銘銘,2018),進而實現主體性與社會性的混融。
就等待的時間體驗而言,莫斯對等待的關注始于關于祈禱的研究。在莫斯看來,指向未來的祈禱在原始形式的社會交換中占據著核心地位(莫斯,2013:42)。祈禱與等待的關系在于,祈禱者通過消耗身體能量和精神能量發起祈禱動作,而這個動作的發起表述著祈禱者一種非個人化的需求與等待(莫斯,2013:108),并意味著一個存在于希冀中的未來的產生。因此,祈禱中存在時間的延遲效應:當下發生的動作都指向時間在未來的走向。這種時間延遲與等待具有共通性,因為等待同樣涉及一種將要發生的事件。等待和祈禱被莫斯歸屬為社會交換中的延遲行為,它們都屬于一種關系性的交換行為,即當下的付出所希冀的回報存在于具有開放性結果的未來中。通過研究祈禱,莫斯關注到時間性的存在,進而關注到“另一個同樣涉及等待的議題”:從禮物交換的過程看到了開放性質的時間(Reinhardt,2018)。等待禮物也就是交換之間的延遲,只有通過等待,才能將物視為禮物。
莫斯繼而通過禮物研究繼續探討這一延遲性的社會交換。交換之間的延遲等待對禮物的交換至關重要,即時的交換破壞了禮物的互惠屬性,禮物需要在時間和空間上適當地延伸,以建立起社會關系及情感紐帶,從而實現社會團結(莫斯,2017:54)。在分析禮物交換的過程中,莫斯重新思考總體性社會事實,并將其看作一個運動的過程:在莫斯這里,“‘社會’體現為事件與過程的交替循環——體現為自發行動和普遍規則的相互規定——即一種預期和意外、主動和被動連續綜合的時間化了的‘生活’”(汲喆,2009)。集體生活的社會性與時間性交融在一起,社會成員生活在此時,同時也在期望著未來的實現。這不僅僅是精神上對神學的認同(祈禱中的等待),同時是經濟生活中對承諾的默許(禮物交換中的等待)。
從祈禱和禮物交換等現象所指示的社會生活的內在組成部分出發,莫斯實際上將等待概念做了普遍化處理,并直接將等待視為社會生活本身。
我們在社會中彼此相處,是為了彼此,等待著在我們之間有這樣或那樣的結果;這就是共同體的基本形式……集體等待(l’attente collective)的概念是我們可以探索的最基本的概念之一。我不知道除此之外還能有什么其他的法律和經濟的生成性觀念:“我期望/等待”(“Je m'attends”);這就是所有集體性質的行動的根本定義。它也是神學的起源:“上帝將會聽到——我不是說將會滿足——我的祈禱”。(Mauss,1974:117)
莫斯所謂的“集體等待”概念即一種集體的關于未來的期望狀態,一種在共享的時間體驗中促進集體的團結機制,它是宗教信仰的基本形式,同時也構成了社會生活的基本形式(Reinhardt,2018)。這意味著個體等待成為集體行動的一個基本元素——集體的維系依賴社會成員發起一種為了他人的等待。因此,無論是在祈禱和禮物交換的社會現象中,還是在共同體的集體等待中,我們都看到等待作為一種總體性社會現象能夠同時在各種制度中綻現(莫斯,2017:5)。這種“總體性社會事實”混融了“人與物、人與人、個體與集體、集體與集體、精神與物質、當下與未來”(汲喆,2009)。可見,關于等待的時間體驗,莫斯得出了與柏格森相同的結論——它涉及主體性的精神主義和個人主義,同時又將與之相關的社會性及各種社會事實囊括了進去。
總而言之,莫斯在柏格森的生命哲學及涂爾干的社會理論中找到了分析時間性的綜合路徑,通過關注到交換延遲的同源性問題,將等待視為一種總體性社會事實,進而在等待的時間體驗中囊括了社會性與主體性的雙重屬性。在等待的時間體驗中,柏格森看到了專注于思考與生活的主體,齊美爾隨后發展出主體經驗與社會邏輯的相互關系,莫斯則直接推動了主體性、時間性與社會性的混融。
(四)社會情境的等待界定
根據上述社會理論基礎,我們可知,等待不僅存在于糖溶解的物理進程中,還是原始社會的一種宗教實踐,或是工業社會的生活方式之一,甚至是一種促進集體的團結機制。由于等待類型具有多元性,關注時間、主體與社會相互作用的等待研究難以將所有經驗現象囊括在內。在展開等待的社會學意義分析之前,我們首先要對本研究關注的等待作相應的界定。
就等待的類型而言,等待可作為純粹的自然事件(如等開水沸騰)或社會事件(如等某人開會)(Gasparini,1995)。由于關于時間的實踐與邏輯只有在人類社會生活中分析才有意義(亞當,2009:52),本文主要關注作為社會事件的等待。作為社會事件的等待可以有明確的等待對象,也可以沒有任何對象(如隨便等什么事情發生)(Crapanzano,1985:46)。根據是否有所渴望(longing for any desire),等待又可分為情境性等待(situational waiting)與存在性等待(existential waiting)(Dwyer,2009:19;Svendsen,2005:42):前者指由特定情境產生的等待,它有所渴望,且被社會世界中的功能、阻礙或欲望所影響;后者指沒有任何想法或渴望的具身等待,盡管這種等待與社會世界有關,甚至直接由其所致,然而它表現出與社會世界的疏離,進而存在于孤立的自我世界中(Dwyer,2009:19-21)。由于只有情境性等待植根于社會關系中,存在著時間、主體與社會相互作用,我們主要關注作為社會事件的情境性等待。這也意味著我們接下來所討論的等待都涉及一種關于社會事件、行動或他人之渴望。
在闡明本研究所關注的等待類型之后,我們關于等待的概念界定便隨之出場了。本研究中的等待指的是在渴望的社會事件、行動或他人到來前保持著期望或準備狀態(Schwartz,1975:167),或者保持著靜止的動作(Gasparini,1995:30),這是一種基于人們對“事件或欲望的時間結構”之理解和解釋的體驗(Weigert,1981:227)。為了更好地理解等待,我們還需進一步厘清等待與期望的區別,以及等待與行動的關聯。
等待者可以持有對即將到來事件的期望,不過,這并不意味著等待與期望在概念上可以互換。期望通常存在于既定的社會角色、規范、程序或關系網絡中,主體可以預期某一事件將在某一特定時間發生,能主動控制所處情境(Gasparini,2004)。相較之下,等待存在著更多的張力。等待主體會受到其他行動者的制約(Gasparini,2004);此外,等待的預期更為模糊,對其能否實現更具不確定性(Crapanzano,1985:44)。
等待既是一種行動,也是一種態度(Dobler,2020)。等待可以是一種直接的行動,即作為一種保持動作(holding action)、一種行動持續(lingering)而存在(Crapanzano,1985:44)。等待還可以是一種關于我們所做之事的評估態度,這也意味著人們在等待中可以同時發起其他行動(Dobler,2020)。如何調動等待中的行動潛力進而成為等待研究中的焦點(Zigon,2018)。在眾多的行動支撐中,“希望”不僅是一種行動的力量(布洛赫,2012:15),且同樣蘊含著時間、社會和主體之間的關系,所以希望成為等待的行動轉化及價值生產之關鍵。
綜合以上分析,社會成員關于等待的體驗存在于社會時間的框架中,還涉及個體時間的生成性與差異性。這種普遍性的時間體驗既包含著社會成員作為客體受制于時間結構的部分(時間支配),也包括他們作為主體實踐著生命時間的部分(支配時間)。由此可見,關于等待的系統性闡析能夠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時間、社會和主體的相互作用。
三、等待的社會性:他者指涉
通過回溯等待的社會理論基礎,我們可知,等待的時間體驗具有社會性與主體性的雙重屬性。處于社會時間框架之下的等待首先意味著一種“他者指涉” (other-reference),即等待是一種個體指向外部世界或他人的時間體驗,等待者既受外部世界或他人的影響,同時也影響著外部世界或他人。這意味著,等待者構建出復雜的關系性互動,使得主體時間嵌套在社會時間之中,并與更廣泛的經濟、政治和文化網絡相連(Debele,2020)。時間的社會性也是一種實踐的產物(Foster,2019),因此,關于等待社會性的分析可以置于等待時間的延展過程中來考察。具體而言,等待的發生基于時間的制度性安排,其生產機制還因社會分化程度不同而存在差異;等待的過程同時也是社會關系的延展過程,這種關系延展的過程機制可通過制度、組織與私人三種社會領域展現;等待的結果則通過對社會的整合表現出來。
(一)等待的發生:時間的制度性安排
社會成員開始等待是時間制度性安排的結果,也即是說,時間作為一種秩序工具,普遍地協調、定位和規范社會成員的個人時間(亞當,2009:53)。這種制度性安排通過時間建構與同步性這兩種根本性條件起作用(亞當,2009:130)。前者體現為主體的時間實踐被他們所處文化環境所塑造——等待的產生既是社會、文化和技術的伴生物,也是大規模經濟體系發展、時間日益分割、公共領域和私人領域分離的結果,還是日常生活被科層制侵蝕的必然產物,最后通過為等待施加正當性的法律先例、政治決策和城市歷史表現出來(Moran,2004)。這些強制的時間分配甚至不需要明確的條例要求,導致人們理所當然地接受了各種與等待相關的符號意義(Schwartz,1975),進而為等待的必要性所困。
時間的制度性安排除了將時間建構特征作為一種關鍵性支撐,還有賴于時間的同步性,以此制造出社會成員對時間的協調需求,進而導致等待的發生。由于時間存在同步性,一旦行動雙方存在著不同的時間安排,就容易導致一方等待另一方,以滿足雙方時間框架的連續(亞當,2009:146)。這種時間安排的同步性尤其體現在集體生活節奏中。當社會成員被要求與所屬集體的時間節奏同步時,剛性的時間節奏以及集體時間的同步規范容易導致私人時間與公共時間的沖突(澤魯巴維爾,2009:169)。通過等待,社會成員發展出靈活的間隙時間,目的是適配其他社會成員的時間節奏,從而開展互動。由于這種同步性的存在,社會成員在集體生活中的安排總是需要適配互動對象的個體時間節奏,使得等待成為社會互動與集體生活的必然產物。
雖然時間建構與同步性是規范性因素,但由于社會存在著不同的分化程度,使得時間協調存在著不同的復雜性(Bergmann,1992)。因此,我們還需區分等待在不同社會階段的發生類型。相關研究指出,傳統社會、現代社會與晚期現代性社會分別存在著三種等待的生產機制(G?ttlich,2016)。在傳統社會中,由于社會成員的時間安排具有一致性,且社會界限相對分明,等待的產生通常建立在跨越社會界限所需的儀式之上,這是一種關于身份或地位過渡的等待。在現代社會中,等待的產生通常建基于社會互動鏈條的延伸以及社會分工的高度發展,目的是實現集體成員的共同生活。因此,現代社會通常會通過一種具有約束力的行為規范(例如候車室中的列車表)有意地造就一種確定型等待。晚期性現代社會則制造出危機型等待:此時,由于等待日益普遍化且被不斷地生產出來,它缺乏既定的行為規范作為支撐,因而極具不確定性,可被視為一種危機。可見,隨著社會進程之推進,時間的制度性安排逐步實現了等待情境的復雜化。
(二)等待的過程:社會關系的延展
時間的制度性安排造成了社會成員之間不同程度的相互依賴,由于等待涉及一種關于時間的互動形式,這種社會關系在等待的開展過程中繼續延展開來。在社會學關注行動者與政府、市場及社會互動的傳統中,等待過程中關系延展的研究成果主要通過制度領域的治理關系、組織領域的供需關系以及私人領域的協商關系這三個維度體現出來。
第一,就制度領域的治理關系而言,現代性發展產生了全球資本主義的時間性,這種時間性進而生產出結構性權力,使得等待成為一種治理技術。特別是在新自由主義思潮下,政府減少干預力度,將資源配置方式轉為由市場價格和個人支付能力決定,導致社會中下層群體對于食物、教育、醫療保健或住所等資源的獲取都存在一個被動等待的過程(Auyero,2012:157)。這實際上可被看作一種統治的過程,因為這個規定再現了貧民與國家代理人之間存在的權力不對稱關系(Auyero,2012:30)。科層制度就可以通過操縱人們的時間來建立秩序,形成了時間的分配權的掌控,通過讓一部分人等待來獲得統治的合法性,并通過讓一部分人不用等待來建立庇護關系(Puygrenier,2022),從而操縱治理對象。借助人為地制造出控制他人時間的途徑,等待的治理策略成為權力的展演。
第二,就組織領域的供需關系而言,等待是供應和需求之間不均衡的結果。組織迫使目標群體等待的關鍵在于組織對特定資源的占有與供給,當單位時間的需求人數多于供應組織的容納能力時,等待便發生了(Bergmann,1992)。與供需失衡相關的是獲取渠道的有限性(Schwartz,1975:15)。如果存在其他可選渠道,等待者就可以選擇其他途徑來減少或避免等待的發生,此時等待者也就相對不那么被動了。因此對于組織而言,一味地促使等待發生自然并非是一個最優選項。然而,需要等待的人不僅因為缺少相應的資源來選擇其他可免于排隊等待的渠道,而且也缺少相應的資源來支付為減少等待時間而產生的額外費用。比如在醫療系統中,普通的候診意味著較長的等待,但是患者一旦支付了額外的費用就可以無需等待,并得到更多的照料(Hillman,2014)。缺乏支付能力的等待者只能通過時間的轉移支付來獲得服務。
第三,就私人領域的協商關系而言,等待的開展包括“反思”和“社交”兩種形式(Foster,2019),這意味著行動者在等待中可以重新思考個體的時間安排,進而發展出與他人的互動形式。例如,只有人們輪流說話和傾聽,才能使意義得以傳達,進而完成相互協調的互動(亞當,2009:146)。協商關系的建立促進行動者之間的交流以及圈子的建立,也增加了個人進步的機會(Lahad,2017:125)。這種關于共享時間安排的協商關系的建立體現出個體時間與他人時間達成一致的努力,進而在互動形態的調整中塑造出社會關系。在這種積極與對等的協商關系之外,等待中的不平等式協商受到學者更多關注(Schwartz,1975:35;Schweizer,2008:6;亞當,2009:147)。
等待在制度領域、組織領域和私人領域的開展過程表明時間體驗的具體特征取決于個人如何協調社會時間以及協調自己與他人的時間。由此可見,從行動者視角出發,等待本身便作為一種社會關系而存在(Schwartz,1975:176),它不僅是一種不對稱社會關系的儀式化表達(亞當,2009:147),而且涉及基于利益與資源的理性選擇,還意味著協商關系中的對等溝通。
(三)等待的結果:整合社會的條件
社會現實通過人們在不同領域中的等待塑造出來,也正是這些不同社會領域的等待產生了個體之間不斷變化的關系之聯結(Gasparini,1995)。因此,等待是促成社會整合的條件之一。等待的這種社會整合作用具體表現為實現稀缺資源與社會身份的分配,以及促成互動秩序。
首先,等待是一種分配稀缺資源的媒介(G?ttlich,2018)。具體而言,稀缺資源的分配通常需要根據時間緊迫性以及資源的實際價值,區分出分配的優先次序(亞當,2009:147)。通過將等待作為使這種次序成為可能的時間工具,社會秩序不必因為一種即時性的資源分配不均而面臨沖突。那些等待資源分配的社會成員雖然沒有實際擁有這些資源,但是由于他們因等待而存在著一種關于資源獲得的想象(Dobler,2020),能夠產生對當下秩序的認同。
其次,等待促使等待者獲得一種新的或者臨時的社會身份,從而促使社會關系從人際間擴展至群際間(Dobler,2020)。比如說,暫時性脫離正規教育或職場工作的間隔年(gap year)現象逐漸成為當代青年積極構建新身份的時間實踐。通過一種“為自己生活負責”的話語符號,這種與等待狀態相關的時間設定創建出時間被積極利用的意涵,并通過群體內部的相互模仿發展為全球現象,從而成為當代青年身份的直接反映,進而重新定義了當代年輕中產階級的文化資本,彰顯出青年對社會事務的參與及其社會話語影響力(Snee,2014)。
最后,等待還有利于互動秩序的生成。由于等待也是一種協調互動的時間工具,社會成員之間的互動規范通過具體等待情境建立起來。此外,那些處于相同等待情境的社會行動者可以將等待轉化為一種共同的經歷,進而發展出社會團結的基礎(Reinhardt,2018;Dobler,2020)。
通過分析等待的社會性,我們不僅看到時間體驗在不同社會領域分布的差異性,也可以發現等待“他者指涉”的屬性意味著一種社會共享的身份意義與時間實踐。等待的這種社會性意涵實際上超越了時間與權力的批判性分析框架,全球的時間和地方的時間、等待的人和被等的人、主動的等待和被動的等待就此融匯在一起。
四、等待的主體性:自我指涉
等待的社會性決定了主體在時間中的體驗是一種共享的理解社會世界的方式,這種時間體驗并非單向的社會建構和制度安排,也不僅是個體的主觀感知及實踐,而是兩者交互的結果。由此可見,時間的社會意義受到實踐的主體對時間意義建構的形塑。我們可以按照等待對行動者的不同意義將等待分為三種類型:作為行動阻礙的臨時中斷(provisional interruption)、具有替代性意義的間隙時間(interstitial time)(如為獲得短暫的休息而等待),以及對個體行動者富有積極意義的等待體驗(Gasparini,1995)。因此,從行動者的角度來看,處于社會時間框架之下的等待還具有自我指涉(self-reference)的主體性,即等待是一種個體用來指稱或表述自身的時間體驗。等待者通過理解時間過程維持著期望狀態,進而內化時間體驗的意義。由于行動者的身體、靈魂、行為、存在方式及思想構成主體的主要要素(Foucault,1997:177),所以等待“自我指涉”的主體性可從具身體驗、行動狀態、自我認同與時間能動性這四個方面展開。
(一)具身體驗
身體是一種長時段的發展項目,這使得等待的具身體驗首先指涉身體成長過程本身所具有的時間性,這種時間性意味著關于等待的時間安排直接嵌入身體發展之中,等待自然成為個體生命時間的內在屬性(Allison,2018)。“待成年”(waithood)這個概念集中體現了身體的生長安排與等待體驗的關系:這是等待(wait)與成年(adulthood)兩種范疇的結合,意指青年人因延遲進入婚姻所導致的青春期和完全成年之間的時間間隔(Dhillon et al.,2009)。這種時間間隔的概念充分體現出作為社會范疇的時間一方面受到社會的系統性定義,另一方面也與個體的生命歷程及身體發展密切相關。
關于等待的時間安排進而直接投射到身體對等待的反應上,這種具身體驗可表現在人們的認知及情感反應中。當等待通常包含對期望的設想時,人們會更關心等待何時結束,使得個體在等待中感知到別樣的時間流逝速度(Schweizer,2008:20)。例如,如果人們傾向于關注流逝的時間,等待的時間則會在人的焦慮和不確定感中顯得格外漫長,這種對等待時長的主觀感受和心理體驗進而很容易產生非理性的決策行為(Schwartz,1975:167)。雖然等待的焦慮和不確定感得到更多的關注,但由于等待的狀態和行動者能力具有差異,因此等待所帶來的具身性情感體驗有多個面向:它可以是平靜的、耐心的,也可以是焦慮的、不耐煩的,這取決于是將等待當作重要的和有意義的時間間隔,還是將其視為浪費時間(Crapanzano,1985:44)。
身體是主體生活的核心元素,通過管理時間來安排身體成為人們介入社會生活的能力之表現(Jeffrey,2010:120)。主體通過等待或不等待、如何等待的安排維持著有效的身體管理,進而將時間作為實現目標的手段,而非僅僅當作衡量身體的尺度。
(二)行動狀態
等待意味著人們會從一種行動或存在狀態轉移到另一種行動或存在狀態中(G?ttlich,2016)。由于時間性和流動性存在相互依賴(Jeffrey,2010:125),等待的行動狀態主要通過流動性與非流動性表現出來。對于尚未實現期望結果的等待主體而言,等待狀態意味著擱置與暫停。也正因為此,在以進步為導向的社會現實中,等待被視為一種“存在性非流動”(existential immobility)(Hage,2009),即人們的生活可行性建立在對流動性的想象之上,然而當等待成為一種必須忍受的且不可避免的消極狀態時,這種生活可行性的信念將隨之受到影響。我們可以這樣理解,從時間的效率與價值角度出發,由于整個社會為發展經濟的追求以及與之相對應的時間觀,即認為時間需要被更有效地加以利用以獲得更大利潤的觀念所形塑(Bissell,2007),非流動的等待體驗意味著發展與行動的困守狀態,自然就摻雜了消極意涵。
等待中的非流動狀態并非充斥著消極和無能為力,人們可以在富有意義的等待體驗中創建出積極的時間意涵,進而在一種未來取向中實現行動狀態的轉換。特別是在充斥著風險與不確定性的社會中,個體通常需要等待專家作出診斷后才會付諸行動,這限制了主體流動,但同時也消解了部分風險,進而有助于未來的行動。因此,強調等待中的非流動性的意義也是強調一種對流動過程的持續性質的把握,即過去、現在和未來是融合在一起的。
除此之外,行動的非流動狀態與流動狀態是相互依賴的,尤其是部分的流動與另一部分的非流動密切相關,這就是“機動/停泊辯證法”(the mobility/moorings dialectic)(Urry,2003:126;Sheller & Urry,2006)。這意味著,盡管現代性中的時空多以流動性的形式存在,但也正是固定和不變的等待狀態成就了無處不在的流動性。邁向發展的流動所隱藏的話語是待發展與非發展,按此意思而言,流動性就如柏格森分析的變動性那般“意味著一種缺陷或缺失,是對固定不變形式的追尋”(柏格森,2013:279)。等待的非流動狀態為流動提供了緩沖,流動的速度、變化和前進意味著需要另一方的暫停、間隔和不變。時間性和流動性之間的相互依賴性再現了流動個體與非流動個體應對不同類型的時間失調的努力;同時,多種相互作用的流動性最終使得所有的個體性都以網絡的形式聯系在一起(Sheller & Urry,2006)。
(三)自我認同
等待之自我指涉的特征是時間意涵內化的結果,它影響著個人對自己成長和發展的認知,涉及主體利用時間意義來表征關于自我身份的理解。由此,等待主體的存在方式通過以下三種形式與自我認同聯系起來。
第一,等待狀態的延續性會固化已有的身份認同。比如,那些被裁定為社會邊緣人的長期待業者在經歷持續的非流動狀態后很容易喪失對于待業期的自主控制,進而成為“時間局外人”(temporal outsider)(Nielsen et al.,2021)。也正是因為自我認同可能促發一種對等待狀態的接受態度,那些已經處于持續性等待狀態的人在獲得關于等待體驗的角色認同之后更容易進一步陷入其他的等待情境中。
第二,等待體驗會帶來已有認同的轉變。舉例來說,全球化下的國際派遣勞務潮流產生了一批因照顧家庭而移居國外的隨遷全職太太,她們為支持丈夫國際事業的拓展而離開了自己原本的社會支持系統。在移居國外與結束派遣的時間間隔中,等待回國過程的暫時性雖然可以幫助她們積極適應跨文化的生活情境,但是等待結束的時間模糊性也會限制她們追求長期目標的動力,進而令其產生對自我認同的懷疑(Slobodin,2019)。
第三,等待狀態的轉化還會產生新的認同。在等待涉及對未來的期望時,個人會產生關于“未來的自我”(a future self)的認同(Brekke,2004:18),這是一種關于自我的認知和行動能力的未來設定,意指個人提前設想一種自我將如何應對未來實踐的方案,并通過影響當下行動檢驗該方案,產生持續性的生成作用。在等待涉及行動方向的選擇時,個人會產生“主體化的自我”(a subjected self)的認同(Debele,2020),即個體通過內化外在的時間秩序產生關于時間分配秩序的理解,進而判斷自己是應該采取接受等待狀態的態度,還是轉而發起反抗。
(四)時間能動性
正如我們在前文指出的,思想意識是主體的組成要素(Foucault,1997:177),而關于時間的意識更多地涉及一種主觀性(Gorham,2017)。由于社會學對意識的分析更強調意識能動作用的部分,所以我們關于主體意識組成要素的分析主要關注時間能動性(temporal agency)。時間能動性被定義為個人管理時間的努力,這涉及主體控制自己及影響他人時間體驗的能力(Lahad,2017:23)。正是因為等待被視為成本,才出現了各種將時間合理利用起來的努力,尤其表現為人們通過自我意識及其控制對零碎的時間進行有效的使用。等待的主體性進而與時間能動性相關。例如,當中國留學生在疫情期間不得不滯留國內時,他們通過調整個人生活節奏、與同類群體的時間實現同步與共鳴來消減等待復學中的不安和焦慮(Wang,2022)。然而,現有的研究對等待能動性的探討主要關注一種強制的情境性等待(Brekke,2004;Auyero,2012:79;Hillman,2014),而所謂的時間能動性在很大程度上是受限的、被削弱的。
由于行動者對于等待狀態的控制程度不同,展現出不同程度的時間能動性,其時間體驗的差異性結果也就此產生。因此,等待主體存在著不同的認識和利用時間的能力。在自我指涉中,等待的時間體驗實際上提供了一個主體反思時間及自我的機會。基于時間的持續性延伸與社會性擴展,自我指涉的等待時間折射在一個包含關系、壓力和時間結構的流動性中,并與一個人的過去、當下、自己及他人的未來聯系在了一起(Shahjahan,2023)。
至此,通過揭示等待的社會性與主體性的相互關聯,我們可以看到,等待成為一種生產性的領域(Jeffrey,2010:172),意味著一種共享的和有序的社會時間塑造了主體性,又被主體性所塑造。等待的體驗帶來主體之間持續的社會關系的培養,并在更廣闊的時間光譜上存在(Auyero,2012:27)。等待主體協商著時間的同步性,在社會時間被塑造為普遍利益時,等待這種自我指涉的主體性則將時間社會性置于討論的核心,進而開啟了關于時間正義的積極探索。
五、從雙重屬性到雙重價值:等待中希望的生產
以上關于等待雙重屬性的分析指出了等待時間的社會性與主體性在理論闡釋中的相互聯系,然而僅僅從屬性層面來討論等待并不足以回應社會時間主體性不足的狀態。等待的體驗與行動主體都涉及一種現實經驗的存在或行動狀態(Dobler,2020),建立等待主體性的理論意義與現實經驗的聯結還需要考慮等待研究應該如何從屬性層面的探討過渡到價值層面的分析。尤其在人們常常為等待的必要性所困的當代背景下,挖掘等待所具有的社會性及主體性價值成為時間社會學研究的應有之義。就如何實現從雙重屬性到雙重價值的轉化而言,在前文所提到的作為行動潛力的“希望”之生產中,我們可以找到將等待的社會性與主體性之雙重屬性發展為社會性與主體性之雙重價值的方法,進而探索聯結時間、主體與社會的行動方案。
“希望”被定義為“對實現目標的期望”(Stotland,1969:2),是一種體驗“自我作為潛在的或實際的能動者”的過程(McGeer,2004)。由此可見,該概念最初就是指涉主體的能動性。這意味著等待與希望在概念內涵上存在重疊性,都指涉行動者的期望及可能的行動。等待與希望也存在相互作用(Gili & Mangone,2023):希望為等待提供支撐,維持著等待的繼續;等待的存在則促使希望生產。也就是說,一方面,人們因為心懷對未來的希望,才能在當下的不確定中維持著等待的狀態;另一方面,人們因為處于等待的狀態,為實現渴望而產生了對未來的希望。
在希望與等待的主體性的關系中,我們看到了在等待中生產希望的第一要義:希望架構起主體的等待意義及行動潛力。自然時間的運動性以及社會時間的結構性使得主體只能消費時間,而無法存儲時間;當人們出于各種原因不得不處于等待中時,等待意義的生產有利于緩解主體所面對的結構性壓力(Auyero,2012:133)。由于行動者的等待通常與實現目標的期望相關,希望為積極的能動者提供了一種動機和認知以實現目標(McGeer,2004)。當這種與目標實現相關的認識支撐起等待的意義時,希望可以抵消主體在等待中產生的困守感,削弱對未來的擔憂。希望進一步為行動提供了必要條件(Stotland,1969:7),這種對目標的期望和能動狀態有助于將等待轉化為達成目標的手段(Snee,2014),因而希望的生產是在等待中生成富有積極意義的主體行動之條件。
除了主體性之外,就指向未來的時間性來看,希望的本質性特點之一是具有“面向各種未來的時間維度”(Gili & Mangone,2023)。希望某事件或結果的發生實際上也意味著在現在時間與未來時間之間建立聯系,該時間性與等待的未來指向一致。作為一種“未來的現在”(Gasparini,1995),等待的時間體驗以一種明確的時間導向指向或確定或不確定的未來(Crapanzano,1985:46)。等待的主體由于渴望著未來的某個結果,在某種程度上存在著關于未來的希望之需求。等待是朝向未來的,而希望指向“尚未完成而將要完成”的領域(布洛赫,2012:70),直接建立起當下的等待與期望的未來之間的聯系。在希望的作用下,等待的狀態進而演變為對一種準備狀態的保持,以迎接預期的事件或行動之發生。
在希望與指向未來的時間性的關聯中,我們看到了在等待中生產希望的第二要義:希望架構起能動的等待主體與未來的聯系。希望是面向未來的具有積極作用的社會事實,為行動提供時間方向(Zigon,2018)。在等待的時間體驗中,主體的能動性體現在主體對未來希望的構建上,這包含了主體對經驗的反思,以及將抽象的未來進行具體化的努力。以生命時間層面的未來性為例,在社會老齡化與原子化的雙重進程中,越來越多的老年人獨自生活,面臨著在無人知曉中走向生命終點的“孤獨老”問題。獨自生活的狀態并不一定會導致社會排斥,但被動等待死亡的狀態將為當下生命帶來個體劣勢;這時,如果能建構起對未來的希望,當下生命與未來死亡的矛盾則可能會得到解決(Allison,2018)。因此,希望的存在與對未來的自發性反思相關,在等待中人們通過生產希望來協商未來,從而實現了主體性價值與時間性的聯結。
我們可以進一步在等待的社會性中找到集體希望的存在,從而與等待體驗的主體性與社會性之雙重屬性聯系起來。等待的社會性除了涉及時間的結構性特征及關系性運作,還包括一種集體的等待狀態。集體等待雖然表現出一種時間的同步性,即通過共同的等待目標,個體的等待體驗同步到集體的狀態中;然而,時間的同步并不意味著體驗可以共享。例如,在關于自然災害(如臺風、地震)災后復原的集體等待中,個體生活狀況的差異和結構性不平等使得一種原本作為共同經歷的體驗產生了個體活動節奏的異質性,反而加劇了社會差異(Sou & Howarth,2023)。因此,集體等待需要發展出協作機制,而非將等待的他者指涉視為一種關于等待所分配的稀缺資源的競爭機制(Dobler,2020)。作為一種個體行為,希望可以在共同體的存在下生成出社會性范疇,進而發展出一種相互支持的“集體希望”(Gili & Mangone,2023)。這是集體成員互相影響、互相鼓勵、規劃未來的支持機制,在此基礎上可凝聚個體希望,并促進“自我指涉”與“他者指涉”的積極實現。在集體希望中,集體等待的時間模式塑造出集體間的對話和集體行為(Jeffrey,2010:133),進而在社會時間的結構中發展出集體的關系支撐及行動依據。
在集體希望的社會性中,我們看到了在等待中生產希望的第三要義:希望橋接了等待體驗的自我、時間與他人之間的關聯。關于等待的時間體驗是關系性的,等待的消極體驗部分源于個體利益與集體利益之間的沖突(Auyero,2012:156),但是集體希望在等待中的社會生產則可以帶來一種基于相互支持的時間安排,通過支持所構建出的社會關系進一步被社會制度接受并承載,最終產生集體等待的行動可能及意義(Dobler,2020)。當等待與希望成為社會性范疇時,時間體驗從個體經驗發展出社會屬性及集體實踐,進而兼具主體性與社會性之雙重價值:通過努力生產希望而架構出時間性、主體性及社會性的聯系,等待體驗中的意義感構建出人們應對不確定未來的社會性力量,同時滿足著個體對于時間的基本需求——保有對周圍時間的安全感和控制感。
六、余論
盡管等待是一種重要的當代時間體驗,但在社會學對時間的社會建構與規范秩序分析的偏重下,等待的主體體驗的生成與作用機制始終未被系統地闡釋,使得關于等待的時間社會學研究不能發揮應有的理論建樹及經驗分析價值。本文從時間的社會建構論考察出發,通過回溯經典社會學中等待議題的理論脈絡,聚焦于時間社會學的主體性不足問題,最終發掘出等待體驗中所存在的社會性與主體性之雙重屬性。
在等待概念的社會理論化工作中,本文一方面力圖與時間社會學的核心議題對話,圍繞著等待的雙重屬性提出時間體驗中主體與社會的混融機制;另一方面希望抽象的時間理論能夠落實在經驗現象的分析中,敘述當代的等待體驗。特別是在迅速變遷的中國社會,經濟增長目標下對速度和效率的強調使得社會競爭加劇,進而延長了人們完成就業、結婚和買房等生命歷程的過渡時間,使得等待的社會情境普遍化。在全球蔓延的個人與社會互相脫離的社會撤退(social withdrawal)浪潮中,人們面對各種延長的等待轉而選擇逃避相應的社會任務(如就業、結婚或考試)。然而,時間社會學領域尚未對當代等待體驗給予充分的關注。在余論的部分,本文希望在普遍的等待及潛在的社會撤退經驗現象中展示一種強調社會與主體雙重屬性的時間社會學的經驗分析價值。
如前文所述,各種過渡期的等待狀態由與效率和速度相關的社會時間框架生產出來。該時間框架一方面制造出教育系統與勞動力市場對于競爭及能力的需求,延長了經驗積累的時間成本,進而產生一種特殊類型的社會排斥(Jeffrey,2010:9);另一方面,效率和速度制造出一定的社會期望,該期望要求人們在限定的時間內履行諸如成家立業等社會任務,從而完成向社會期望角色的過渡。在這種競爭的結構性需求中,處于等待期的人們被要求履行相應的責任以證明自己的能力,從而不可避免地承擔著相應的壓力。當他們被結構性壓力壓制時,其主體性的存在容易被忽視,進而使其傾向于拖延向社會期望角色的過渡,最終選擇社會撤退。在等待的主體性與社會性關聯中,作為個體選擇的“躺平”雖然意味著主體性的撤退,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結構性壓力的存在。
因此,我們對“社會撤退”的關切建立在“等待的一代”(Dhillon et al.,2009)這一社會事實的認知基礎之上,這是普遍的結構性壓力的結果;但是,面對同樣的時間秩序與社會規范,社會撤退仍是特殊的主體性選擇。在受到系統性排斥的等待時期,為應對主體性撤退,希望的生產可以喚起特殊的主體性力量。然而,希望的生產需要結構性的支撐,提高社會機構的效率以及保障個體時間權益等時間議題確實在提高希望的生產概率,但也對社會生產希望的能力提出了要求。在結構性壓力下的普遍等待面前,對國家及社會生產希望的能力之需求昭然若揭。事實上,生產希望的能力就是一種社會禮物(social gift)(Hage,2003:10),它能夠促進互惠的實現:當國家具備生產希望的能力時,民眾將自視為未來工程建設之一員,進而產生對國家的信任(Hage,2003:146)。對國家而言,該禮物能帶來民眾的信任,毫無疑問,這是秩序得以可能的基礎;對民眾而言,該禮物能帶來希望,這是民眾從事未來生產生活的支撐。這意味著國家需要為各種等待及過渡提供潛在的支持,從而實現“社會禮物”交換的互惠。
這種關于時間的社會性建構表征與能動性主體存在的探討凸顯出時間社會結構中的個體性困擾,但并非意味著將時間議題個體化。只有將個體的時間與更廣闊的時間景觀聯系起來,我們才能發揮出時間的社會學想象力,從而正視日常生活中的差異性權力、科層機構運作的系統性暴力以及時間自反性中的行動潛力。等待的時間體驗重構了社會時間的意涵,它聯系著自我的生活世界與公共生活,存在著社會性力量與主體性存在的交互作用,并為社會成員生產著社會位置。也正是在社會時間的主體性中,我們可以期望自我實現與社會參與互惠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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