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訂牛奶還怎么開展工作?丑話說在前頭,以后有問題別找老師!不會有求必應的!”
我不知道說這話的這個老師是不是把自己當許愿池里的王八了。家長訂了學校的牛奶,他嘴里就能吐出阿拉丁嗎?
2月12日,湖北黃岡一個班的班級群內,因多名家長不定牛奶,一個老師怒斥家長說:“你們都不訂牛奶,工作還怎么開展”。并稱“以后有要求別找老師,不會有求必應”。
這件事上了熱搜之后,涉事學校回應稱已知曉此事,老師言辭不當,將嚴肅處理,并強調:“訂牛奶是上面引進的項目,在黃岡已經施行接近三十年了。老師的話確實不合適,但也沒有辦法,上面的領導對學校和老師都有壓力。也不是百分之百的學生都要定,只是要達到百分之五十幾的比例,還是要互相理解。”
校方說,希望能“互相理解”。可是,這里面充滿了各種讓人無法理解的不合邏輯的細節啊!
而當地教育局回應稱:“這個項目是真實的,是有文件的,采取自愿訂購的方法。牛奶是專供學生飲用的,市場上沒有賣。”
可是,我首先就不能理解的是,這個教育局是掐住了當地奶牛們的奶頭了?還是堵住牛奶場的大門了?怎么牛奶從奶牛身上擠下來后,市場上就沒有賣的了呢?怎么就能專供學生飲用了呢?
難道說,學校是專門養了特殊的奶牛,專門在飯點的時候讓學生直接爬奶牛身上嘬嗎?
除此之外,還有一種解釋就是,你提供給學生的牛奶,里面添加了一些不知名的材料,所以外面才買不到的。
而如果你在牛奶里面添加了別的東西,那家長為什么要放心讓孩子喝這種不知名的東西呢?
其次,我不能理解的是,怎么又是“自愿”。怎么又是老師個人行為。怎么好像搞得和你學校沒什么關系似的?
而這樣的“自愿”好像已經不是第一次被曝光了。每次一開學似乎就會有這樣的事上熱搜。
之前,湖北隨州隨縣新街鎮中心學校、襄陽老河口市第四中學的老師都曾經在班級群內發過通知,要求不訂學生奶的同學,在縣級以上醫院開具不適宜飲用學生奶診斷證明;河南駐馬店的小學甚至傳出“沒有條件也要創造條件去訂牛奶”的話。
反正,這些事最后學校都說是自愿。好吧,也許我們之前對“自愿”這個詞理解有誤吧,這次我們算是重新理解到位了。
但我們還是不能理解的是,學校你說,“也不是百分之百的學生都要定,只是要達到百分之五十幾的比例”。
可是,如果你們給孩子們專供的那個不知名的叫牛奶的液體是非常優質的有營養的是家長們自愿放心的讓自己家孩子自愿喝的東西話,那為什么要給家長定一個最低指標百分之五十幾呢?家長們不應該是搶著訂才對嗎?為什么這種“自愿”是需要老師用各種威脅的話術來實現的呢?
其實,在這個信息高度透明的時代,任何試圖掩蓋或回避真相的行為都顯得尤為刺眼。
而這種所謂的“自愿”究竟有多少含金量呢?恐怕連最樸素的旁觀者都能感受到其中的微妙與無奈吧。
而我第三個不能理解的是,老師在學校不應該是教書育人嗎?怎么這些學校的老師都變成地推銷售員了?
而我們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學校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收取費用,不得以向學生推銷或者變相推銷商品、服務等方式謀取利益?。
所以學校用“被自愿”的方式讓家長們訂牛奶的做法是不是已經違法了呢?!
現如今我們越來越悲痛我們老師們的形象越來越卑微,甚至越來越負面。為什么會這樣?
就是因為類似這種違法的違規的甚至一些反智的違反常識的一些事竟然都能發生在我們教書育人的老師身上。
而我們不能理解的是,為什么我們的學校,我們的教育部門,你們不做一些實際的舉措好好的保護好老師們的形象也就罷了,為什么還要用績效、考核、指標等的方式捆綁老師去做一些自損形象的事呢?
回到開頭,當面對媒體詢問的時候,校方說希望大家能夠“互相理解”。而大家尤其是家長,其實已經盡量能夠理解領導的指標、學校的創收、教師的考核的難處了。
但這樣的理解不是一種單方面的理解嗎?所謂的“互相理解”,那校方是不是也應該理解一下家長和社會各界這邊提出來的那些不理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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