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漏診誤診,賠償項目是什么
漏診誤診給患者造成了損害賠償,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后續治療費,構成傷殘還有傷殘賠償金和精神撫慰金,死亡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輔助器具費等等。以上項目并不是發生了漏診誤診造成了損害就會有賠償,要根據實際情況來計算,比如患者沒有死亡,肯定是沒有死亡賠償金的,患者沒有被撫養人那就沒有被撫養人生活費,比如醫生用藥不當造成了患者的腎損傷,經過后續治療,治好了,這種情況下一般不構成傷殘就沒有傷殘賠償金。有的患者出院后就康復了,不需要護理了,出院后就沒有護理費用。損害賠償是填平的原則,就是把你受到的損害進行彌補,不會多也不會少。好多患者超出這個原則要的太高,可能就不利于案件的調解,當然了過高的部分也得不到法律的支持。作為患方還應該注意,如果調解時候對法律不理解要的少了,一旦簽訂了賠償協議,后續也很難再要求賠償了,所以當醫患雙方達成賠償協議的時候,最好讓律師審核一下,避免吃虧。給王律師點個贊,一個專注醫療糾紛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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