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的天平上,每一起案件都是對公平正義的考驗,而每一次成功調解,則是司法溫度與智慧的生動彰顯。2025年2月20日,通化鐵路運輸法院成功調解并當場履行了一起種植回收案件,該案件2025年2月6日立案,僅用14天便高效化解了當事人之間的矛盾,雙方握手言和,真正實現了妥善、高效、實質性解紛,贏得了當事人的高度認可。
回溯至2024年初,原告與被告簽訂了《種植某玉米回收合同》,合同細致約定了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本應是一場互利共贏的合作。到了2024年8月,原告精心種植的玉米達到回收標準,被告也順利完成了回收,交付行為看似順利完成。然而,在實際支付價款的關鍵環節,雙方卻產生了矛盾。由于對回收款的計算方式和數額存在分歧,協商無果后,原告金某某無奈訴至法院。
案件審理過程中,承辦人深入了解案情,與雙方當事人進行了耐心細致的溝通,發現雙方雖然爭議激烈,但并非不可調和。金某某的主張合理合法,被告對于支付玉米回收款也并無異議,只是在具體的計算細節上各執一詞。找準問題關鍵后,承辦人多次組織雙方協商,從法律規定到人情事理,反復權衡利弊。最終,原被告雙方各讓一步,達成了一致意見,確定了回收款數額,被告當場以現金方式履行了支付義務。這場糾紛就此畫上了圓滿的句號,雙方的“心結”也隨之解開。
法官說法
種植回收合同屬于當事人平等協議的合同,但是由于絕大多數種植戶、養殖戶對定向種植和養殖沒有經驗,對法律知識掌握較少,容易在合同簽訂和履行過程中產生矛盾糾紛,法律知識的不對稱使得農戶在面對合同條款時處于不利地位,合法權益難以得到有效保障。
下一步,通化鐵路運輸法院將繼續秉持司法為民的理念,主動走進鄉村,深入基層,加大法律宣傳力度,提高農戶的法律意識和風險防范能力。同時,進一步加大案件調解力度,將調解貫穿于案件審理的全過程,力求做到“案結事了人和”,讓司法的溫暖真正直抵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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