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10月1日,紐倫堡國際法庭做出宣判,12名納粹德國高官被判處絞刑。不久,戰犯凄慘的遺容公諸于眾,其中有幾張頗為經典,例如下圖中的威廉·凱特爾。
凱特爾貴為德國陸軍元帥,卻與納粹分子沆瀣一氣,為虎作倀,對希特勒更是馬首是瞻,忠心耿耿。有人說他面對死亡時從容不迫,與沖鋒隊副總指揮弗里茨·紹克爾將軍嚇得痛哭形成鮮明對比,起碼表現得像個爺們兒。
顯然,凱特爾的所作所為與“真正的軍人”根本不沾邊,惡貫滿盈的他被處死一點兒都不冤。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凱特爾是以絞刑被處死的,為什么他在照片中卻是一臉血呢?
單這一個細節,我們就能猜到這些惡棍在生命最后的日子里過得并不舒坦,美國人很會整活,為炫耀勝利者的姿態,他們極盡手段折磨囚犯。
這一切要從最開始說起:柏林戰役結束后,納粹德國軍政要員基本悉數被捕,如何處置他們,同盟國高層內部曾進行過一次討論。
所謂民憤難填,當時的普遍觀點是這樣的:這群戰犯造成了數以千萬計的平民死傷和流離失所,罪惡罄竹難書,還有必要把他們推上法庭定罪嗎?干脆挖個坑,活埋算了。
那會兒提什么的都有,反正是怎么殘忍怎么來,就當給罹難者報仇了。
但在最后,大伙兒還是達成了共識:給戰犯們一場“公正、公平、公開”的審判,讓他們當眾承認自己的罪行,同時也能起到警示世人的作用。同時,絞刑被定為處決手段。
絞刑的種類有很多,中國古人發明的絞刑需要依靠人力完成:如圖所示,將犯人捆在木樁上,由兩名行刑者絞動繩子兩端使其收緊,使受刑者慢慢窒息身亡。
西方的古典絞刑更像是咱們常說的“上吊”:抽走犯人腳下的支撐物使其懸空,或者把犯人從地面吊到空中。雖然這個過程比較漫長,犯人死前會經歷巨大的痛苦,但相較于中國古代的絞刑,死亡的過程其實已被大大縮短了。
后來,英國人出于人道主義的考慮改良了絞刑——將犯人腳下的支撐物改為一塊可以抽動的木板,讓犯人突然墜落,只要距離足夠,重力會直接墜斷其頸椎,從而使犯人在瞬間內失去知覺。
這種新式絞刑被稱作“長墜落”,就是我們熟知的現代絞刑。
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國古代,絞刑一度是貴族才配享有的特權,畢竟比起斬首、車裂、凌遲等,被勒死的痛苦已經非常之輕,且死得也相對體面,符合“留給全尸”的底線。
西方則恰恰相反。18世紀,法國誕生了這么一句格言:“斧頭向貴族,絞索向平民。”西方絞刑最初發明就是為了處決身份低賤的平民的,甚至他們還在其中追加了侮辱性質:把絞刑架搭得非常高,讓圍觀者可以清楚地看到受刑者死前的掙扎;犯人死亡后不立即入土,而是掛在空中,任由遺體腐壞。
因此在自詡高貴的納粹頭目們看來,絞刑是他們完全無法接受的。
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咱熟悉的帝國元帥赫爾曼·威廉·戈林了。
戈林被俘后著實度過了一段快樂的時光,美軍不但以禮相待,將領們居然還為他舉辦了盛大的歡迎宴,安排了歌舞節目,提供美食美酒,甚至還準許戈林在一塊地區內自由行動。
艾森豪威爾在得知此事后大發雷霆,不但當即下令撤銷戈林的一切優待,還沒收了他的元帥權杖和勛章,關入蒙道夫戰俘營。
眾所周知,戈林最終逃過了絞刑的折磨,他利用一支不知從哪兒搞來的毒藥在行刑前一晚自殺身亡。
事實上,被判死刑并非壓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戈林死前寫了幾封遺書,其中提到他曾向法庭申請以槍決代替絞刑,慘遭駁回——對他而言,這不是好死賴死的問題,而是以他的身份地位是絕對不能接受的,由此可見絞刑對戰犯們的侮辱性。
另一方面,盟軍此前的一些做法恐怕也讓戈林隱隱感覺到他們絕不會讓他死得太過容易。
盟軍對關押中的戰犯們進行了高強度的折磨,痛苦并不是肉體層面的,而是精神上的。例如,他們將絞索投影在監獄的高墻上,使牢房里的戰犯一抬頭就能看到,時刻提醒他們自己最終的下場。
再例如,獄方故意把餐桌設置得高檔典雅,卻在每張椅子后面立一個絞刑架模型,令戰犯如坐針氈。當然,囚犯也不會享受到多么好的美食,幾乎頓頓是粗茶淡飯。總而言之,戈林和他的同僚們每天都完全淹沒在巨大的恐懼與絕望中。
根據史料:在羈押的幾個月里,戈林的體重從127公斤暴跌到91公斤,“減肥”效率驚人。從他受審后期的照片來看,整個人是肉眼可見地瘦了下來,跟此前判若兩人。
盟軍對戈林的“照顧”顯然非常到位,只是沒料到他居然有手段弄到毒藥,令自己逃脫了折磨的最關鍵一環,他的同僚們就沒這么好運了。
執行絞刑的劊子手名叫約翰·伍茲,這老哥很值得說道一番。
伍茲他于1929年12月3日加入美國海軍,服役僅兩個多月后就成了罪犯,罪名是“擅離職守”。1943年8月,他再度應征入伍。不久后美軍公開招募一名士兵執行在歐洲的軍事處決,伍茲立馬報了名。
被面試官詢問是否擁有這方面的經驗時,伍茲聲稱自己曾做過助理劊子手,參加過數十次執刑。上級對此非常滿意,伍茲順利獲得了這份工作。
然而事實上,當伍茲出名后,人們對他的身世進行了深挖,發現他所說的這段“工作經歷”都是胡扯的。在參軍之前,他做的都是最簡單的體力活。不僅如此,在他第一次被捕時,法庭就查出他患有輕度精神病。
伍茲在“殺人”方面展現出了驚人的天賦,雖然“助理劊子手”的身份是偽造的,但他處決犯人時卻表現得十分老練。僅1945年6月底到11月10日之間,他就絞殺了8個德國人。總之,由伍茲來處決納粹戰犯,盟軍高層顯然是別有用意。
眾所周知,古代被判斬首的囚犯能否痛快地死,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劊子手的水平。據說家屬只要肯花點錢打點,一刀下去全無痛苦;相反,犯人就要遭大罪。
絞刑也類似:高明的行刑者根據犯人的體重可以計算出所用絞索的長度,以確保犯人在跌落時恰好可以墜斷脖子。絞索過長可能會導致犯人身首異處,過短,犯人的體驗就跟上吊沒什么區別。
執刑前,盟軍所做的兩點準備值得注意:其一,他們選用的不是“長墜落(Long drop)”,而是標準吊(Standard drop hanging);其二,絞刑架也被做了手腳,活板門比正常的應該是小一圈,導致犯人在墜落時極有可能發生磕碰。
經驗豐富的伍茲十有八九是看透了盟軍高層的意圖,抑或是事先得到了命令,于是,執行當天的狀況非常熱鬧。
根據當時的報道:伍茲在103分鐘內絞死了10名納粹戰犯,大多數戰犯在墜落后并沒有立即死亡,在空中經歷了漫長的掙扎與煎熬,其中最慘的莫過于凱特爾。
他先是在墜落時磕到了絞刑架的活門,弄了個頭破血流,隨后又在空中吊了長達28分鐘。要說凱特爾當真是身體素質驚人,記者金斯伯里·史密斯目睹了整個過程,在新聞中寫道:雖然有黑色簾子遮擋,但他還是聽到了犯人劇烈掙扎造成的聲音,此外還有極為痛苦的呻吟聲。
有些犯人遲遲不肯咽氣,伍茲不得不從臺子上走下來,抓住他們的身體往下拉,加快他們的死亡。
身為劊子手,伍茲的工作顯然存在巨大“失誤”,但在折磨納粹戰犯、為逝者報仇這一點上,他又完成得相當出色。值得一提的是,1950年7月21日,伍茲在修理一臺工程照明設備時不慎觸電身亡,有人認為這是納粹分子做的——他因行刑中的出色發揮,成了納粹分子的眼中釘。
筆者寫過許多犯罪分子的文章,其中許多小角色都清楚,只要身上背了人命就很難活下來了,因此才鋌而走險不斷作惡;這些雙手沾著數十萬、數百萬乃至數千萬人鮮血的納粹頭目豈能不知道自己的下場?
他們之所以向盟軍投降,無非抱著僥幸心理罷了——好死不如賴活著,橫豎都是一死,萬一撿了條命,即便判個終身監禁也賺大了。結果面臨死亡,他們的幻象才破滅,后悔當初沒狠心給自己個痛快。
相比之下,大廈倒塌之際,戈培爾親手毒殺自己的6個子女后與妻子雙雙舉槍自盡,雖然此事在咱們看來慘絕人寰,震撼非常,但與茍活下來的同僚相比,這似乎也不是件壞事。
善惡終有報,做了多大的惡,最終總要承擔相應的責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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