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清真食品,有點敏感。
這是《 》的第二件事,文章里解釋了我高度關注這個領域的原因。
現在我宣布:
我的后半生,將為兩大目標奮斗,一是通過疫苗保障中國人的身體健康;二是通過啄MU鳥行動,在民族宗教(民宗)領域糾偏,捍衛中華文明的價值觀,保障中國人的精神健康。
請記住 2016年5月31日,這是清真食品告別過去,迎來新生的一天。
在這以前,一談清真食品,你腦海里一定想到的是 某個宗教和某些民族。這種聯想,前者叫教食捆綁,后者叫族食捆綁。由于民宗都是敏感話題,所以清真食品就帶有某種敏感性。
但是,2016年5月31日起, 清真食品的敏感被官方解除了。那天國家民委開了一個新聞發布會,明示了清真食品的官方權威定義,簡單來說就是與宗教和民族脫綁。
國家民委強調要牢牢把握的第三條原則是:
在清真食品的概念上,嚴格將清真食品界定為群眾的生活飲食習俗,而不是將清真食品界定為符合YSL教教義的食品,為防止宗教干涉世俗生活建立了一堵防火墻。
這個原則里,清真食品與宗教劃清界限的大白話很明確。但 清真食品與特定民族不關聯,并沒有明說,而是用了群眾的生活飲食習俗來涵蓋,需要解釋一番。
56個民族都是群眾。清真的蘭州拉面開遍全國,也是在服務群眾,不可能拒絕某些民族用餐。實際情況是漢族吃得最多,說漢族群眾也有清真飲食習俗也完全沒毛病。
類似南北方的甜粽子與咸粽子之爭,純屬網友們的調侃與惡搞。現實中,南方人雖然吃咸粽子多,但也不排斥甜粽子。北方人也完全可以體驗一下咸粽子,萬一好吃呢?
再比如蘭州拉面起源于蘭州,現在是火遍全國的面食品牌,有清真的,也有非清真的。雖然冠以“蘭州”兩字,但無錫也可以開蘭州拉面店,開店也不要求明老板必須拿出蘭州戶口本,更不可能只有某些少數民族才有資格做蘭州拉面。
粽子是群眾的飲食習俗,蘭州拉面也是群眾的飲食習俗,清真食品從2016年5月31日起與民宗脫綁,成為中華文明的群眾飲食習俗,屬于群眾而非民族,從此獲得了新生,這是里程碑意義的時刻。
清真食品獲得新生還不夠,還必須搞明白,怎樣才算清真?
這是個很有意思的問題。
粽子和拉面的核心要素是食材、做法和特定外觀,做出成品,大家一眼就能識別出來。
但是, 一塊烤羊排,一碗大排面,一瓶啤酒,能一眼判斷是不是清真食品么?答案是不能。
到底怎樣的食材或做法或外觀,才能叫清真食品呢?
國家民委沒有給出標準答案,但其強調的原則告訴我們什么不是清真食品,再用排除法確定什么是清真食品。關鍵是以下三點:
第一,與民族或宗教捆綁的食品,都不是清真食品。
順便說一下,按伊教教義制作的食品,阿拉伯文是????,英文是Halal,翻譯成中文就是“哈拉食品”,絕不允許再翻譯為“清真食品”。中國可以生產哈拉食品,但只能是出口,因為國內不允許宗教食品在市場上流通。
第二,任何人都可以提出自己的清真食品定義,基于任何食材和做法,只要不與民宗掛鉤,那就都是合規的清真食品,邏輯上就那么簡單。
第三,合規的清真食品可以有不同定義,互相不否定對方,即不存在排他性和強制性。
比如,甲聲稱自己的清真食品不含馬肉,乙宣布自己的清真食品包含全部肉類。雖然甲和乙的清真食品定義不同,且有沖突,但都是合規的清真食品。甲和乙不能互相否定,不能互相攻擊對方不清真。
陶醫生通過一年多的走訪和調研,了解到三種合規的清真食品定義,都來自權威的清真食品專業戶。
定義一:清=清靜無染,真=真材實料
這個定義來自四川國際商會清真食品專委會主任,天府皇城壩清真非遺火鍋傳承人馬會長。
馬會長2024年8月12日在小紅書上發視頻辟謠了清真食品等于宗教食品的觀點,并給出了上述定義。
定義二:清凈無雜渭之清,真誠不二渭之真
這個定義來自北京著名的清真食品一條街——牛街。
牛街頭上有一家叫狄記門釘肉餅的老牌清 真餐廳(牛 街西里二區8號樓 ),其 店內墻上明示了上述他們理解的清真食品。
下圖是陶醫生親自探店后獲得的一手信息,絕對可靠。
我在店里吃了一碗羊雜湯12元,便宜、好吃、量又足。雖有羊雜湯的名稱里有個【雜】字,但店家認為符合清凈無雜的定義,我也完全不反對。
同時,我背后的冰箱里還有啤酒。店家肯定認為啤酒也屬于【清真無雜,真誠不二】。這個理解,我也完全支持。
定義三:清純至真
這個定義還是來自牛街——牛街5號的清真超市(簡稱牛超)。
牛超的超市部分在地下一層,需要先坐斜梯下去。這個清真食品的定義,就在其斜梯通道的右側墻上。
一共是三組標語,清純至真+顧客至上+誠信至高。我將其第一組標語理解為牛超對清真食品的理解,希望我沒有搞錯。
這三種清真定義,都符合國家民委要求,即清真食品是群眾飲食習俗,與民族和宗教無關。
大家如果看到其他清真食品的定義,可以發給我。違反國家民委權威規定者,我會堅決投訴;不違反的,我都收錄著,全是群眾飲食習俗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最后還要再強調一下,合規的清真食品不能互相歧視,不能限制他人,否則可能拘留甚至坐牢。
比如一家將清真食品定義為無豕肉無酒的清真餐廳,不得極端地認為只有自己的清真才正宗,指責那些有豕肉有酒的清真餐廳不正宗,并去騷擾人家的正常經營。
因為這種行為涉嫌違反《反恐法》第6條【禁止任何基于地域、民族或宗教等理由的歧視性做法】和第81條【以恐嚇或騷擾的方式干涉他人生活習俗、方式和生產經營】。
再比如,無豕肉無酒的清真餐廳,只是不提供豕肉和酒,但不能禁止顧客攜帶豕肉和酒入內。餐廳是公共場所,顧客在餐廳食用豕肉和酒,只要不違反法律,都是法律保護的飲食習俗和自由。餐廳自己的清真食品概念,只能限制自己,不能限制他人。
下圖是某清真餐廳的限制標語,現實中很常見,但違規/違法了。其英文明示是基于伊教教義,那坐實了教食捆綁,違反國家民委的清真食品規定。其禁止外菜和禁酒的做法,則是基于伊教教義的歧視,違反《反恐法》。禁煙一般來說沒問題,因為很多城市確實有公共場所禁煙令。
這種限制就違反了《反恐法》
2025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指出,要堅持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系統推進我國宗教中國化,加強宗教事務治理法治化。
現在,你理解清真食品了么?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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