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YY平臺知名主播梁某因違約跳槽至抖音直播,被經紀公司索賠1364萬,最終法院一審判賠545萬。這一判決迅速引發熱議:主播“跳槽”到底該不該賠?賠500多萬算不算天價?
違約跳槽,主播錯在哪?
梁某和經紀公司簽的是獨家合作協議,白紙黑字約定只能在YY直播。結果他不僅跑去抖音開播,還在公司警告后繼續“硬剛”,甚至一度減少直播時長,試圖降低違約賠償基數。法院認定其行為屬于惡意違約,判賠545萬并非“拍腦袋”,而是綜合了公司投入、主播收益和行業慣例后的結果。
這讓人想起此前“韋神”韋東奕被虎牙索賠千萬的案例——平臺和經紀公司砸錢捧紅主播,自然不希望他們“翅膀硬了”就單飛。商業合作不是過家家,簽了合同就得認。
545萬是高還是低?
公司最初索賠1364萬,是按梁某違約前收益的5倍計算,而法院最終砍到545萬,相當于“打了四折”。這個數字看似驚人,但對比行業案例并不離譜:
案例一:主播“嗨氏”違約跳槽被判賠4900萬
2020年,直播行業發生知名游戲主播“嗨氏”違約跳槽案。嗨氏作為頂級主播,擁有龐大粉絲群體和極高商業價值,與原平臺簽訂獨家合作協議,平臺投入大量資源助其成名。但合同未到期時,嗨氏擅自跳槽到競爭對手平臺直播,嚴重違反協議,給原平臺造成巨大損失。法院審理時綜合考慮多種因素,包括嗨氏在原平臺的收益情況、平臺對他的投入,以及行業慣例和類似案例的判決結果。最終判決嗨氏賠償4900萬,體現了法律對合同違約行為的嚴肅態度和對行業秩序的維護。
案例二:某游戲主播因違約被平臺索賠1.46億(后和解)
2023年,直播行業再次出現高額索賠違約案。某知名游戲主播與平臺簽訂長期獨家合作協議,平臺投入大量資源扶持其發展,使其成為平臺明星主播。但合同未履行完畢時,該主播擅自跳槽到新平臺,嚴重違反合同約定。原平臺發現后立即提起訴訟,要求賠償1.46億違約金。案件審理過程中,平臺提供大量證據證明其投入和損失,并強調合同嚴肅性和行業規則。主播及其團隊提出抗辯理由,但未得到法院支持。最終法院認定主播違約事實成立,判定其應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在法院調解下達成了和解,但案件給直播行業敲響了警鐘,提醒主播和平臺要嚴格遵守合同約定,維護行業健康發展。
直播行業的核心資產就是主播流量,違約跳槽不僅讓平臺前期投入打水漂,還可能帶走大批粉絲。法院的判決,既給了違約者教訓,也避免了“天價索賠”導致主播“一輩子打工還債”的極端情況。
主播的困境:黃金年齡短,不跳槽等死?
梁某在法庭上辯稱,YY流量下滑,自己收入銳減,“不跳槽活不下去”。這確實反映了中小主播的生存現狀——平臺紅利期一過,收入斷崖式下跌,而合約一簽就是五年,主播幾乎沒有議價權。
但問題在于,合同就是合同。如果覺得平臺不行,可以協商解約,而不是一邊拿著獨家資源,一邊偷偷去競品平臺直播。畢竟,如果所有主播都這么干,行業就亂套了。
行業啟示:如何避免雙輸?
這起案件為整個行業敲響了警鐘:主播在簽訂合同前需仔細審視獨家條款內容,切莫等到違約后再以"不公平"為由提出異議;經紀公司方面應當反思,不能單純依賴高額違約金條款來捆綁主播,只有建立合理的收益分成機制并提供切實的發展支持,才能實現雙方長久合作;而平臺面對流量下滑的挑戰時,真正需要優化的是自身運營模式和服務質量,而非試圖通過法律條款的約束強行留住主播和用戶。
契約精神是商業社會的基石,但合理的利益分配才是長久合作的關鍵。545萬的賠償,買的不僅是一次違約的教訓,更是整個行業的游戲規則。
清揚君點評:
任何行業都一樣,入行需三思,不能只圖表面的收益,卻忽視背后的付出。真正的自由不是隨心所欲,而是清楚自己需要承擔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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