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南寧訊 (主筆 楊劍峰)空置房能不能減免物業費?怎么評判物業服務質量的優劣?前期物業未更換的情況下物業費能不能下調?這些與物業相關的話題,都是小區業主十分關心的。
當中,空置房最為受到關注。
據了解,在《民法典》等法規中,并沒有對空置房是否減免物業費作出規定。不過,最近一些城市,對業主未入住的空置房,減免了物業費。長沙市、蘇州市、無錫市、宿遷市、揚州市、常州市、石家莊市、青島市、濰坊市、煙臺市,已經宣布空置房物業費可打折。
其中,蘇州市、常州市最早于2014年便開始施行空置房物業費七折優惠政策,至今已超過10年時間。
青島2024年2月1日起實施《青島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房屋空置的衡量標準,原則上以水、電、氣均未使用。住宅連續空置6個月(含)以上的且需要業主和物業方雙方確認,在滿足空置房條件后,自空置之日起,物業費可以打六折。
2024年6月,甘肅省蘭州新區推出12條房地產新政,其中提到,對連續未入住6個月以上的空置住宅,由業主書面申請,物業費按50%收取。
江蘇省鎮江市則是從2025年2月1日起執行“對連續空置6個月以上的住宅物業費實施打折優惠”。
2025年3月1日起,長沙推行空置房物業費“階梯式”收取。即房子交付日期起連續空置至第24個月,按照物業收費標準的七折繳納費用;從第25個月空置期起至房屋空置結束,按照九折繳納費用。
在廣西,特別是南寧五象新區等區域,不少房子是空置房。雖然目前廣西還沒公布空置房減免物業費的消息,但有關部門已經開始予以松動。
近日,有網友在人民網領導言板咨詢空置房減免物業費的情況。廣西住建廳的回復是:廣西發改委已經啟動廣西物業收費指導意見的修訂工作。這意味著,實施多年的廣西物業收費指導意見將進行調整。
現行的《廣西壯族自治區住宅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工作指導意見》,是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于2018年印發的。《指導意見》對廣西住宅物業收費的相關工作進行規范和明確。但隨著《民法典》和《廣西壯族自治區物業管理條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規政策頒布實施,《指導意見》中部分條款需要根據新的形勢進行再次修訂和明確。
目前,《指導意見》的修訂正在從下往上地征求意見。柳州市發改委召集住建局、市場監督局、物業公司代表等進行了座談。就垃圾清運、抄表到戶、水電周轉金、裝修押金、車位物業費、空置房收費等業主反映較多問題進行了座談。該委將按照收集得來的反饋意見上報自治區。
桂林市發改委已完成市物業服務行業協會推薦的不同服務等級小區,物業服務三年成本調查工作,并正在開展可行性風險性評估工作。
相信,新修訂的《指導意見》出臺后,一些物業收費中的盲區將得到明確,遲滯的情況將得到梳理。
審核:何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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