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矚目的山西翼城紫藤巷兇殺案,距離山西高院再審庭審結束已經半年,相信過不了多久就會迎來正式宣判。本次再審期間,山西高院做了大量細致的工作,展現了對本案的高度重視態度。
2024年12月19日至21日,我和來自北京、山西、貴州等地的七名律師一道出庭,為各自的當事人做了徹底的無罪辯護。三天的庭審緊張有序,法庭對全案證據和事實進行了細致的調查,檢辯雙方進行了充分的質證和辯論。雖然出庭檢察員當庭僅表示“希望法院根據查明的事實依法判決”,并未明確提出無罪的檢察意見,但是我相信所有旁聽庭審的人心中都已經有了明確的答案。
2003年10月2日,山西省臨汾市翼城縣計生委干部馬朝暉在位于翼城縣北關村紫藤巷的家中被殺害,身中49刀。該案經歷3年偵查和8年審理,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14年作出終審裁定:李慧和李文浩犯故意殺人罪,均被判處死緩;董昀犯包庇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李慧的姐姐李翠仙犯妨害作證罪被判免于刑事處罰。
2018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認為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的相關裁定“確有錯誤”,建議最高人民法院依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2020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再審。2021年12月8日,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第一次庭前會議。2024年9月13日,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第二次庭前會議。2024年12月19日終于迎來該案的正式開庭審理。在再審過程中,山西高院的承辦人員幾經更迭。
在歷次庭審中,李慧、李文浩和董昀均大聲喊冤,稱其在偵查階段遭受了殘酷的刑訊逼供,有罪供述是屈打成招的非法證據。本次庭審,當庭播放了部分訊問錄音錄像,李文浩、董昀等人當庭還原了真實的訊問場景和訊問過程,當庭陳述了不實口供的形成過程。兩名偵查人員當庭否認刑訊逼供時,李文浩、董昀等人難以控制自己的憤怒情緒,若不是法警約束差點爆發肢體沖突。我要求偵查人員當庭發誓,被其直接拒絕。一名偵查人員當庭顧左右而言他,竟然辨認不出視頻中的自己,惹得大家都忍俊不禁。經過審理,法院當庭將三名當事人在所謂辦案基地形成的供述全部作為非法證據予以排除。
本案最大的疑點和破綻是:行兇殺人的作案工具和被害人家中失竊的首飾始終未能到案。三名當事人詳細“供述”了自己殺人行兇、偽造現場的經過,不可能單獨隱瞞作案工具和失竊首飾的去向。唯一合理的解釋是,不是他們殺的人,不是他們拿走了首飾。面對尸體,他們可以編造自己殺人的經過,但編造不出他們不掌握的兇器和首飾去向。情殺可以導致激情殺人,盜竊、搶劫也可以導致臨時起意的激情殺人。從本案翻亂的抽屜、失竊的首飾和兇殘的過剩殺人等案發現場看,存在劫殺的極大可能。有證據顯示,案發當晚在被害人房屋附近出現過幾名身份不明的青年男子。
本案還有另外一個重大的疑點:根據生效判決認定,董昀當天跟李慧有過三次通話,其本人去過案發現場兩次。但是董昀及其辯護律師從一審到二審,始終堅持不懈申請調取當晚的通話記錄,卻始終未獲回應,卷宗中始終沒有見到相關的材料。直到本次再審庭審前不久,檢方才從公安機關的副卷中找到了一份董昀的通話記錄。該份通話記錄顯示董昀當天跟李慧僅通話兩次,案發后跟李慧僅通話一次。這份鐵證足以證明,董昀在案發當晚根本不可能去過案發現場兩次。董昀在當地公安局工作多年,出過各類案發現場幾百甚至上千次,若真要毀滅現場,不可能把帶血的鞋子和被血浸透的外衣留在案發現場,更不可能在案發現場留下多枚血手印。
類似于浙江張氏叔侄冤案,本案疑似也存在真兇再現的情況。有案外人主動供述了作案經過,并且憑記憶畫出了被害人家中的布局。巧合的是,兩名案外人分別有盜竊、搶劫等侵財類犯罪前科。存在一份足跡鑒定,認定現場的一枚足印跟案外人足印吻合。警方從被害人衣服處檢出了一枚混合基因型,包含被害人的DNA分型,但不包含李慧、李文浩或董昀的DNA分型。這證明存在其他人接觸被害人,提示存在其他人作案的重大可能。浙江張氏叔侄案正是根據死者指甲縫里面提取到的混合DNA才最終鎖定了案件真兇。
山西紫藤巷兇殺案匯聚了許多人的努力和付出。在交棒給我之前,董昀委托的歷任律師都為其做了無罪辯護。其中李文浩的辯護律師胡曉勇更是從2006年一直堅持到今天,介入時間長達近二十年。調查記者萬茵深入案發現場,進行了大量的實地調查走訪,于2014年出版了《真兇并未走遠:紫藤巷兇案調查》一書。這也許是國內僅有的一本專門為推動一起冤案平反而出版的紀實類書籍。中央電視臺《新聞調查》欄目于2016年11月19日以《誰是真兇》為題進行了四十多分鐘的專題報道。2017年4月25日,中央電視臺《熱線12》欄目以《山西臨汾:男子因包庇入獄,指控證據疑點重重》為題進行了專題報道。此外還有大量的媒體記者跟蹤報案本案,為本案的平反呼與喊。
我接受董昀本人的委托,正式介入本案的申訴代理已經將近八年。在過去的七年多時間里,我多次會見董昀,認真研閱了本案的全部證據材料,給各級政法機關遞交了多份申訴代理意見和陳情反應信件,完整參與了山西高院組織的兩次庭前會議和正式庭審。庭審結束后,我又撰寫了逾萬字的辯護意見。這些工作讓我非常篤定的相信:李文浩、李慧和董昀都是無辜的,本案的真兇另有其人,只是因為種種原因還沒有到案。
李慧、李文浩和董昀在監獄服刑期間均拒絕以認罪伏法換取減刑。李慧和李文浩被羈押已經大約二十年,庭審時早已變成一幅中年人模樣。董昀服滿十年有期徒刑后于2016年刑滿釋放,此后便踏上了漫漫申訴路。李慧更是當庭聲稱“我要么無罪活著走出監獄,要么化身骨灰死著離開監獄,絕不接受刑滿釋放離開監獄”。在庭審最后陳述階段,李慧當庭向其兒子喊話,要求其相信媽媽的清白,做一個有益于社會的人。三人的最后陳述都令人動容,也讓所有人都陷入沉思:面對問題重重的證據和疑點重重的事實,面對當事人聲嘶力竭的喊冤和律師堅持不懈的無罪辯護,為何仍然不能阻止三名當事人蒙冤入獄?
山西翼城紫藤巷兇殺案案情極為復雜離奇,訴訟過程中暴露出來的程序和證據問題足以寫入刑訴法教科書。本案可以作為研究我國刑事訴訟制度的典型樣板和經典案例。再多的言語都無法形容冤假錯案對一個人的傷害,期待當事人能夠早日沉冤得雪,期待類似冤案永遠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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