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還記得2006年的“彭宇案”?當時鵬宇扶起了摔倒的老太太,卻被老太太反咬一口,最終法院判定他賠償,這個判決引發了軒然大波,雖然最后達成和解,但法官的“按常理推斷,不是你撞的,你為什么要扶”成為了一個長久以來的社會難題!
然而,快過去20年了,社會對“扶不扶”這個問題的討論還沒有結束,就在最近,青島又發生了一起類似的案件“大媽轉身撞人案”,這不禁讓人又想起當年的彭宇案,從而引發了更廣泛的討論,不同的是,這次的案情似乎更為復雜,問題的焦點也不是“扶不扶”,而是“走路時,我們究竟該保持多遠的安全距離!”
事件回顧:
劉大媽在街上走路時,突然轉身,結果與后面的王某撞了個正著,大媽摔倒后,檢查出右股骨骨折,屬于10級傷殘,劉大媽認為要不是王某在后面撞上自己,也不會受此“災難”,于是她將忙某告上了法庭,要求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總計18.8萬元。
然而,王某則認為,如果老太太沒有突然轉身,他是不會撞到她的,自己并沒有過錯,完全是老太太自己轉身導致的,自己只是恰好在他后面而已!
調解結案
法院經過調查后認為,劉大媽的突然轉身才是事故的主要原因,而王某并沒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因此他也有一定的過錯,最終,在法官的調解下,雙方達成了和解,男子賠償老太太7萬元。
后續影響
這個案件作為普法宣傳,公布后一片嘩然,很多人對于這筆賠償金額和判決結果表示了不滿。
以至于有網友說,前有王法官“不是你撞的你為什么要扶”,一句話讓道德水平倒退十年!今有韓法官“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又一句話再次讓道德倒退了,這次倒退多少年,無法預料!
韓法官應該是繼王法官之后,又一個被世人銘記在心的法官了,也算“青史留名”看吧!青島中院也因為韓法官這句話,被問得關閉評論區。
青島文旅躺槍
網友一根筋啊,找不到正主,那就迂回找個主,找到了青島文旅,青島文旅現在的狀態就是“冰火2重天”狀態。
年輕人:我沒有7萬元,不去青島
老年人:7萬,7萬,7萬,我來了
很多人有一種感覺,從2006年的彭宇案,到如今的“大媽轉身撞人案”,有個共同點,那就是似乎“誰受傷誰有理”的觀念好像沒多大變化。
像這樣下去,有沒有可能一些別有用心之人會利用這一點,進行碰瓷行為,就有律師表示,這種判罰“對社會可能會有不良導向”。
想象一下,如果以后大家走路時都得時刻保持安全距離,尤其是在人流密集的地方,是不是就更不敢去扶摔倒的老人了,甚至可能很多人會害怕接觸陌生人,生怕被牽扯進類似的案件。
我們不禁要問:這種調解是否會讓大家的安全意識變得更加敏感,甚至導致一些不必要的恐慌呢?如果每個人都過于擔心“誰受傷誰有理”,是不是就會導致一種逃避責任的心態?
如果在我們自己身上發生類似事件,我們該怎么辦呢?我們該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呢?
雖然說,這個案件劉大媽和王某和解了,都很滿意,表面上看是解決了問糾紛,可是引起的問題卻更多了,尤其是讓人與人之間本就脆弱的信任又缺失了一點點!
法律的根本原則是公正和平等,如果我們陷入“誰弱誰有理”的誤區,就會陷入情感和道德的困境,那置法律的權威性和公正性于何處?法律不只是為了解決個人之間的矛盾糾紛,而是要為所有人提供公平、正義的保護。
大家對于這個案件怎么看呢?您認為判決的結果是否合理?這種判決是否會給我們的社會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和困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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