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會的晴空下,黑暗勢力的存在猶如毒瘤,侵蝕著社會的公平正義與和諧安寧。孫小果,這個曾經在昆明橫行無忌的名字,以其令人發指的惡行和一次次逃脫法網的經歷,成為了公眾矚目的焦點。
他的所作所為,嚴重踐踏了法律尊嚴,給受害者及其家庭帶來了無法磨滅的傷痛,也讓整個社會為之憤慨。
初露猙獰:1994 年的罪惡開端
1994 年,對于孫小果來說,是他人生中第一次與法律的嚴重碰撞,也是他罪惡生涯的開端。
彼時,年僅 17 歲(實際年齡,其檔案年齡經繼父操作被改大)的孫小果,正服役于武警云南邊防總隊新訓大隊、昆明市支隊、武警昆明邊防學校。但部隊的紀律與約束,似乎對他毫無作用,反而讓他那顆躁動不安的心愈發膨脹。
10 月 16 日,昆明市環城南路的夜晚,和往常一樣喧囂熱鬧。但對于兩名女青年來說,這一夜卻是噩夢的開始。孫小果和另外四名男子,在這條繁忙的主干道上,公然實施了令人發指的惡行。
他們強行綁架了這兩名女青年,隨后將她們帶到郊區的偏僻地方,進行了慘無人道的輪奸。這一行為,不僅嚴重侵犯了受害者的人身權利,更是對社會公序良俗和法律底線的公然挑戰。
案發后,孫小果因強奸罪于 10 月 28 日被捕。本以為,法律的制裁會讓他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然而,他的母親孫鶴予和繼父李橋忠,卻開始利用各種不正當手段,妄圖幫助他逃脫懲罰。
孫鶴予向辦案部門提供了孫小果患病的虛假證明,而昆明市公安局盤龍分局的部分領導及干警,在利益的誘惑下,徇私枉法,為孫小果辦理了取保候審。甚至在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其三年有期徒刑后,又違規為其辦理了保外就醫手續,致使孫小果未被收監執行。
這一系列操作,讓孫小果在本該接受懲罰、改造的年紀,逍遙法外,也為他日后更加猖獗的犯罪行為埋下了伏筆。
變本加厲:保外就醫期間的瘋狂作案
1997 年,獲得保外就醫機會的孫小果,不但沒有絲毫收斂,反而變本加厲,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從 4 月開始,他的惡行如同脫韁的野馬,肆意橫行。
4 月,在茶苑樓賓館 908 號房,孫小果將罪惡之手伸向了 15 歲的少女宋某,強行與其發生關系,實施了強奸犯罪。
僅僅兩個月后,6 月 1 日,在娛樂城玩耍的孫小果,看到 17 歲女學生張某某及其朋友趙某甲,頓生歹念,將她們強行帶至茶苑賓館 906 房間。在房間內還有其他人的情況下,孫小果毫無顧忌地強奸了張某某,其行為之囂張,令人發指。
6 月 4 日,他又將 15 歲女學生菠某某、13 歲女學生史某叫到茶苑賓館 906 房間,對菠某某實施了強奸。6 月 17 日,孫小果企圖強奸未滿 14 周歲的女學生張某,因張某強烈反抗未遂后,竟指使崔凱、冉某將張某帶到樓下進行毒打,手段之殘忍,令人咋舌。
7 月 13 日,孫小果的同伙在昆明市博佩娛樂城與鄺某某、王某等人發生糾紛。得知此事后,孫小果及黨俊宏、崔凱等人駕車趕到,將對方駕乘的車輛逼撞在昆明市東風東路上,隨后持刀和磚頭追打被害人,致鄺某某、王某二人輕傷偏重。
10 月 22 日,孫小果及黨俊宏、楊平等人在昆明市祥云街一火鍋店吃飯時,因隔壁餐館的楊某丙不聽從他的招呼,便將飯菜倒在楊某丙頭上并進行毆打,致楊某丙左手中指被打斷,頭部兩處縫合 6 針。
而在 11 月發生的一起案件,更是將孫小果的殘暴展現得淋漓盡致。16 歲的張某甲因孫小果一直跟蹤、威脅她,便讓男友汪某某出面解決。汪某某在不知孫小果過往劣跡時,向孫小果發起挑釁,但得知真相后,單方面取消了約架。
然而,孫小果卻認為自己被愚弄,于 11 月 7 日召集手下,四處尋找張某甲和汪某某。在找不到二人的情況下,他們將張某甲的表姐張某乙和她的朋友楊某某帶到夜總會包房。
為了逼問出張某甲和汪某某的下落,孫小果及其同伙對張某乙和楊某某進行了慘無人道的毒打。他們將張某乙的左右手架起,朝她的胸腹部輪番猛擊,直至張某乙被打暈過去。
隨后,孫小果還讓同伙買來竹筷和牙簽,用交叉起來的筷子夾張某乙的手指,用煙頭烙燙張某乙的手臂,用牙簽刺穿張某乙的乳房,甚至讓她咬住大理石茶幾并用肘猛擊張某乙的后腦勺,致使她牙齒脫落。最終,張某乙被法醫鑒定為重傷。
在這短短幾個月的時間里,孫小果犯下了多起強奸、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罪行,受害者既有未成年少女,也有普通民眾。他的行為嚴重危害了社會安全,給當地人民的生活帶來了極大的恐慌,整個昆明城仿佛被一層陰霾所籠罩。
正義的第一次審判:1998 年一審判決
1997 年 11 月,孫小果因一系列犯罪行為被刑事拘留,同年 12 月被逮捕。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經過詳細的調查和審理后,于 1998 年 2 月 18 日作出一審判決。
法院認定,孫小果犯強奸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制侮辱婦女罪,判處有期徒刑 15 年;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 7 年;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 3 年;加上 1994 年因強奸罪所判余刑兩年四月又十二天,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此外,其 7 名同伙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 1 年到 20 年不等。
這一判決,猶如一道曙光,照亮了被孫小果惡行籠罩的昆明城。受害者及其家屬看到了正義的希望,社會各界也對法律的公正和威嚴充滿了信心。人們以為,孫小果這個惡魔終于要得到應有的懲罰,他的罪惡生涯即將畫上句號。
然而,誰也沒有想到,這只是他漫長犯罪生涯中的一個短暫停頓,接下來發生的事情,讓人大跌眼鏡,也讓法律的尊嚴再次受到了嚴峻的挑戰。
黑暗的幕后操作:死緩改判與多次違規減刑
1999 年,孫小果被判處死刑后提起上訴,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進行二審,令人震驚的是,二審結果竟然將孫小果的死刑改判為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經后來調查發現,這次二審改判在事實認定和適用法律上存在錯誤,雖然未發現徇私枉法情節,但這一錯誤判決卻為孫小果后續的逃脫懲罰埋下了伏筆。
改判死緩后,孫小果被投入云南省第一監獄。按照法律規定,若死刑緩期兩年期間沒有新的犯罪,則轉為無期徒刑。但孫小果的母親孫鶴予和繼父李橋忠,并沒有放棄將他從監獄里撈出來的想法。
2003 年,孫鶴予刑滿釋放后,更是一門心思地開始運作此事。此時,李橋忠在仕途上又有了起色,擔任五華區城管局局長,這為他們的運作提供了一定的便利。
為了啟動再審程序,李橋忠通過打聽得知時任立案庭庭長田波與他在同一個部隊當過兵,便輾轉托戰友約田波吃飯,并分兩次給田波送了 10 萬塊錢。田波在利益的驅使下,想方設法為李橋忠提供幫助,使得孫小果案得以立案。
立案之后,進入審判關,李橋忠夫婦又向時任審判監督庭庭長梁子安行賄十余萬元。梁子安明知這個案子不該改,但在金錢和人情的雙重壓力下,雖然表示此事難度大,卻也沒有拒絕李橋忠夫婦,反而建議他們再找找院領導。
李橋忠隨后通過多個渠道與時任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趙仕杰聯系,其中之一是通過時任云南省省長秦光榮的秘書袁鵬。李橋忠通過一個私人老板結識了袁鵬并送了 3 萬元,袁鵬接受請托后聯系了趙仕杰。
趙仕杰隨后找到梁子安提起該案,并表示如果有機會,應該進行再審。在多方的運作下,孫小果案的再審歷時一年,進行了三次審委會討論。最終,2007 年 9 月,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孫小果案進行再審,并將其刑罰由死緩改判為有期徒刑二十年。
而在孫小果服刑期間,違規減刑的黑幕也逐漸浮出水面。多名監獄管理人員在領導授意下違紀違規,給予孫小果不正常的特殊待遇。孫小果每個月考核都是滿分,連續七年被評為勞動改造積極分子。
為了讓孫小果以最快速度、最大限度減刑,孫鶴予等人還策劃出了荒誕的一幕:由省一監總工程師提供設計圖紙,管教干警把圖紙帶進監獄,同監服刑人員按圖紙制作出模型,一個署名孫小果的 “防盜窨井蓋” 專利發明就誕生了,而整個過程孫小果從未參與。
為了排除阻力,讓虛假專利順利通過審核,李橋忠、孫鶴予又費盡心思把孫小果從省一監調換到省二監服刑。在云南省第二監獄副監獄長朱旭的幫助下,孫小果被認定為有重大發明專利,法院裁定減去有期徒刑 2 年零 8 個月。
就這樣,在一系列違法違規的操作下,孫小果實際服刑 12 年零 5 個月就被釋放出獄,再次回到了社會上,繼續他的罪惡勾當。
重出江湖:出獄后的涉黑涉惡之路
2010 年 4 月 11 日,孫小果刑滿釋放。出獄后的他,并沒有選擇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而是利用之前積累的人脈和資源,開始涉足商業領域,妄圖以合法的外衣掩蓋其非法的勾當。
他先后擔任云南咪兔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銀合投資有限公司、昆明璽吉商貿有限公司等企業股東,以及原昆明昆都 M2 酒吧等多家酒吧股東或實際控制人。
在商業活動的掩護下,孫小果逐步形成了以其為主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他糾集了一批社會閑散人員,在昆明的夜場、娛樂場所等地橫行霸道,為非作歹。
他們通過開設賭場、收取保護費、敲詐勒索等手段,獲取了大量非法利益。在這些場所,顧客稍有不從,就會遭到他們的毆打和威脅,許多人敢怒不敢言。
2018 年 7 月 21 日晚,孫小果的惡行再次升級。他受李某邀約,先后組織楊某光、馮某逸等 7 人趕到昆明市官渡區金汁路溫莎 KTV,對王某濤等人進行毆打。
在毆打過程中,孫小果抬腿猛踢王某的腹部,當場將其膀胱踢裂,致王某濤重傷二級,其他人也不同程度受傷。這起案件性質惡劣,手段殘忍,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案發后,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于 2018 年 7 月 30 日對其立案偵查,于 8 月 30 日對其取保候審。案件于 2019 年 1 月 3 日移送至官渡區人民法院后,辦案部門發現孫小果系 1998 年一審被判處死刑的罪犯,這一發現猶如一顆重磅炸彈,引起了上級部門的高度重視。
昆明市委及時向云南省委報告,省委要求對該案深挖徹查,依法辦理。官渡區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決定對其逮捕,公安機關對孫小果 2010 年 4 月刑滿釋放后涉嫌違法犯罪全面開展偵查,發現孫小果及其團伙成員先后有組織地實施了聚眾斗毆、開設賭場、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涉嫌黑惡犯罪。
正義的最終降臨:掃黑風暴下的覆滅
2019 年,全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正如火如荼地進行,這股正義的風暴也席卷到了孫小果身上。
4 月,中央掃黑除惡第 20 督導組進駐云南,將孫小果案作為重點案件進行督辦;5 月,全國掃黑辦又將該案列為掛牌督辦案件,并派大要案督辦組赴云南指導督促案件辦理工作。
在強大的壓力和嚴格的調查下,孫小果案的真相逐漸浮出水面,那些隱藏在黑暗中的 “關系網” 和 “保護傘” 也無所遁形。
2019 年 7 月 26 日,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決定,依法對孫小果強奸、強制侮辱婦女、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案啟動再審。10 月 14 日,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對孫小果一案依法再審開庭審理。
12 月 23 日,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孫小果再審案公開宣判,維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 1998 年一審判決中對孫小果的定罪量刑,與孫小果新犯罪行所判刑罰合并,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同時,因孫小果案,19 名涉案公職人員分別被處以 2 年到 20 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孫小果的母親孫鶴予被判處有期徒刑 20 年,繼父李橋忠被判處有期徒刑 19 年。他們為自己的違法犯罪行為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2020 年 2 月 20 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孫小果執行死刑。至此,這個在昆明作惡多端、逍遙法外多年的惡魔,終于得到了應有的懲罰,正義得以伸張。
孫小果案的偵破和審判,彰顯了法治社會對黑惡勢力 “零容忍” 的態度和堅決打擊的決心。它警示著每一個人,無論權力多大、關系多硬,只要觸犯法律紅線,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同時,這起案件也為我國法治建設提供了深刻的反思和借鑒,促使我們不斷完善法律制度,加強司法監督,確保法律的公正實施,讓公平正義的陽光普照每一個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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