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5日,知名房企陽光城宣布以12.67億元收購太古房地產90%股權,該公司持有位于進港大道以南的太古地塊,宗地面積10.49萬平方米,容積率6.0,為商住用地。
根據合同約定,本宗地應于2023年2月9日前動工開發,根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第二條的規定,上述宗地已超過合同約定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南沙區規自局認定本宗地自2024年2月10日起為閑置用地,閑置原因為企業原因。
5月14日,南沙區規自局掛網發布一則《閑置土地認定書》通告,提到位于南沙蕉門河中心區的1宗商住用地,因權屬房企未按約定時間動工,被認定為閑置土地。
認定書內容顯示,本宗地位于南沙街進港大道以南、環市大道以西,登記面積為33363㎡。
而這塊商住地,正是荒廢多年未動工的蕉門河“290米雙塔”地塊!
據了解,該宗地的權屬為廣州市百順欣光房地產有限公司,原名廣州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太古房地產有限公司(下稱“太古房地產”),于1994年4月30日成立。
而上述被認定的閑置土地,即太古地塊的其中一部分。
根據陽光城2018年的規劃,太古地塊將與進港大道以北的2宗商業用地,共同打造為南沙太古城市廣場。這兩宗用地為陽光城于2016年9月收購廣東逸濤萬國房地產有限公司50%股權所得。
可以看到,太古城市廣場規劃建設9棟高樓,其中有4棟建筑突破200米,位于進港大道南的地塊更是規劃建設1座290米的商業樓宇,與另一棟250米的建筑形成雙塔之勢。
此后在2021年3月,南沙區規自局發布《蕉門河中心區市民廣場周邊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調整》,主要調整如下:
- 進港大道以北的部分商地調整為住宅用地,進港大道以南的商務用地調整為商業商務用地。調整后建筑高度由80米調整至100米-150米,沿路界面塔樓前低后高。
- 市民廣場兩側文化設施用地調整為文化商業商務混合用地,配建美術館1處(兼容博物館功能)和科技館1處。調整后原建筑高度24米調整至40-290米,形成雙塔地標。
- 市民廣場還將進行地下空間開發,新增2.7萬㎡的地下商業空間
至此,原規劃建在太古城市廣場地塊的雙塔地標,被調整到市民廣場兩側,這與2018年ISA公布的效果圖基本一致。
然而規劃獲批后,陽光城僅對進港大道以北的住宅項目(麗景半島)啟動建設,對雙塔地標并未著急動工。
數月之后的2021年10月,住建部和應急管理部聯合發布《關于加強超高層建筑規劃建設管理的通知》,對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的城市,嚴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
此“限高令”一出,蕉門河雙塔地標別說建290米,就連突破250米都不太可能了。
隨后12月,陽光城一筆總額3億美元、利率11.875%的境外債券到期未能支付利息,構成實質性違約,標志著公開市場首次暴雷。
此后,陽光城債務規模持續擴大,股價隨之一路狂瀉。
2023年8月4日,深交所發布公告,因股價連續20個交易日低于1元,決定終止陽光城集團公司股票上市。截至2025年2月,未償還債務本金達641.71億元,境外債券逾期22.44億美元。
在 “限高令” 與陽光城債臺高筑的雙重暴擊下,蕉門河“雙塔地標”建設徹底陷入僵局。
本次認定為閑置土地的面積位于北塔地塊,僅有3.3萬㎡,與陽光城拿下的10.49萬㎡太古地塊相差甚遠。
那么太古地塊剩余7.16萬㎡去哪了呢?
據悉,市民廣場以南的太古地塊已建成足球場、臨時停車場等便民服務設施,而根據今年公布的《廣州市南沙區文化體育設施布點規劃(2022—2035年)》顯示,南塔地塊剩余的閑置土地或將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婦女兒童活動中心。
這意味著南塔地塊的權屬,或許已由官方進行回購。
那么問題來了,被認定為閑置土地后意味著什么?后續會如何處理呢?
根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第十四條規定,若閑置由企業自身原因(如資金不足、惡意囤地等)導致,處置方式如下圖所示:
換言之,這塊地要是2026年2月9日前仍未動工開發的話,南沙區政府可無償收回該宗地的使用權,那是否意味著蕉門河290米雙塔地標就有希望了?
只能說,就目前的情況而言,沒有太多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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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來源:南沙區規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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