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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行刑反向銜接”?
檢察機關對決定不起訴的案件,經審查認為需要給予被不起訴人行政處罰的,應當提出檢察意見,移送有關行政主管機關處理,并對行政主管機關的回復和處理情況進行跟蹤督促和跟進監督,這項工作叫做“行刑反向銜接”。
行刑反向銜接+公開聽證
近日,為提升行刑反向銜接工作質效,羅源縣檢察院就一起非法占用農用地案召開行刑反向銜接案件聽證會,針對是否提出給予被不起訴人行政處罰的檢察意見進行公開聽證,會議邀請人民監督員和羅源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參與。
聽證會上,承辦檢察官詳細闡述了案件事實、證據、不起訴理由及開展行刑反向銜接的必要性。羅源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依據職責,就違法行為定性、處罰權屬及法律適用發表意見。
聽證員就爭議焦點對相關職能部門和當事人楊某進行了提問,并進行深入研討。經集中評議,聽證員一致認為該案有一定社會影響力,建議行政機關依法依規處理,及時恢復生態環境,避免出現監管真空。在聽取了評議意見后,當事人楊某表示愿意接受行政處罰。此次聽證會通過協同論證,明晰了行政監管責任與法律適用標準,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下一步,羅源縣檢察院將繼續深化行刑反向銜接機制,織密輕罪治理責任網,杜絕“不刑不罰”,推進檢察監督與行政執法精準銜接,做好不起訴的“后半篇文章”,高質效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維護司法執法公正。
文案 | 第二檢察部 黃雨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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