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幾天的文章里提到了,一次不公正的量刑和判決假如是因為法官貪污受賄,那反而危害不大,因為只是收錢辦事的個案;但倘若法官沒拿錢,也還是給出了離譜的判決,說明人家真是那么想的,甚至覺得自己相當正義!那這就完犢子了,該法院該法官經手的案子,基本沒救了。
今天要講的這個案例,恰恰是某地法院官方微博自己發出來的,看它那個樣子仿佛還蠻得意的,好像是在炫耀自己的功勞一般。
一成年女子用水果刀割傷男友頸部面部耳部,構成輕傷一級,卻被女法官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緩刑期間還不老實,出現言語騷擾等極端行為。但法院并未收監加刑,而是先幫她找了個“情感創傷未愈”的借口開脫,然后女法官親自下場做心理按摩,多次上門回訪和電聯。美其名曰“司法挽救迷途少女的暖心故事”,堂而皇之發了一條宣傳稿。
很多觀點我在之前的文章《》《》《》《》說過多次了,都說累了。
反正我們目之所及幾乎都是這種系統性偏袒,歐美顏革在中國很多方面都失效了,唯獨打女拳和動保這兩塊取得了成功,二者很大程度是合流的,典型就是無孩愛貓女。大洋彼岸的美國副總統萬斯都要笑麻了。
接下來我將結合廣鐵法院的原文來逐段吐槽,讓大家好好看看,我們的人民法院、人民法官到底是怎么搞母平母正母開的,完全不演了都。
尊敬的幾位女法官: 你們好,感謝你們的善良,對我女兒寬大處理,我一定按照你們的教育指示管好她,同時也感謝那位檢察院的女檢察官教育我女兒,善良挽救她…… 近日,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收到一封來自山東的手寫感謝信,質樸的文字間流淌著一個“司法挽救迷途少女”的暖心故事。
開篇就是那種錦旗式的老套路,乍一看你還以為是什么無知少女涉及黃賭毒,女法官、女檢察官幫助其迷途知返呢。但很快看下去你就會發現,什么狗日的“司法挽救迷途少女”,完全就是扯嘰吧蛋護母犢子。
沖動傷人:18歲少女的情感迷途 2024年9月2日,18歲山東少女小欣(化名)獨自乘火車抵達汕頭,只為挽回提出分手的男友小杰(化名)。在酒店房間內,小欣苦求復合未果,激烈爭吵中情緒失控用提前購買的水果刀劃傷小杰頸部面部及耳部。經鑒定,小杰所受損傷構成輕傷一級。
這種什么獨自乘火車去挽回感情,苦求復合未果,隨后情緒失控捅刀子……但凡性別互換,評論一定過萬。還有這個“提前購買的水果刀”,如果真是情緒失控,難道不是隨手抓起個什么就打嗎?為什么是用提前購買的刀子?提前多久?這難道不是蓄謀已久?
“劃傷小杰頸部面部及耳部導致輕傷一級”,先給大家科普下什么叫“輕傷一級”?簡單來說傷得很重但暫時沒有生命危險,可能留下后遺癥,傷人者大概率吃官司。也就是說,雖然不會直接要命,但可能造成明顯的身體損傷或功能影響。
比如頭上有個20厘米長的傷口或疤痕;臉上多個傷口加起來超過10厘米,或者一塊疤大過大拇指指甲蓋;肋骨斷6根以上,肺部被壓癟1/3;脖子上留疤導致說話聲音變啞;眼睛受傷后視力嚴重下降;骨折后關節活動不靈活等等。
結合本案來看,小杰頸部面部耳部被劃傷到輕傷一級,可以說等于毀容了一樣。導致輕傷一級,傷人者就已經構成刑事犯罪了,最高能判3年有期徒刑。那我們看看這“無知少女”被判了什么刑罰呢?
溫情審判:懲罰之外的教育救贖 法院經審理認為,小欣的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但考慮其系初犯、犯罪時剛滿18周歲,且案發后認罪悔罪態度誠懇,綜合全案情節,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對青少年犯罪,懲罰不是終點,幫助他們回歸正途才是司法的溫度。”承辦法官劉法官在宣判時表示。
不是姐們?你擱這疊buff呢?拿著提前買好的水果刀行兇,造成男友頸部面部耳部劃傷,實際情況更可能是捅刺但被躲閃,這不就是沖著要命去的嗎?不能因為對方命大,就忽略其主觀惡意啊!這難道不判個故意殺人罪?當初可就是按故意殺人算的哦!
結果女法官又是考慮其系初犯、剛成年、案發后認罪悔罪態度誠懇(注意到沒,沒說有自首情節和賠償,說明不是自首也沒賠償,不然肯定會提),然后綜合全案情節,判了個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一年。臥槽!這還能再包庇點嗎?
還有什么叫“對青少年犯罪,懲罰不是終點,幫助他們回歸正途才是司法的溫度”,你丫司法都沒體現力度,光想著溫度,信不信被害人反手就給你極限一換一熱度?都沒認真懲罰,就搶先一步幻想罪犯回歸征途了,盡?擱這發癲。但比這更騷的操作還在后面。
跟蹤回訪:法官化身“知心姐姐”解心結 判決后,劉法官始終關注小欣的狀態。當得知其因情感創傷未愈,出現言語騷擾等極端行為,可能危及緩刑考察時,她第一時間撥通了小欣的電話。長達兩個小時的通話中,劉法官以“知心姐姐”的身份耐心傾聽、溫柔疏導,既用法律后果警示沖動代價,又以女性視角共情青春困惑。同時,她主動聯系小欣父母,聯合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建議家長給予更多情感陪伴。
前面就判了短短半年的緩刑期,這期間只要安分守己,一天牢都不用坐。可這女的卻根本不老實,又鬧出什么“言語騷擾等極端行為”——
基于該法院法官的尿性,我認為這描述已經被淡化了好幾層,真實情況應該比這嚴重得多。且這個“言語騷擾”能針對誰?大概率還是那個受害者男友,畢竟當初就是想挽回感情才有的捅刀子這一出。
按理說出現了這種情況,是其自作自受,該加重判實刑了吧。誒,人家法院可以兜底!先是以“情感創傷未愈”為之開脫;隨后又化身“知心姐姐”通話2小時,“以女性視角共情青春困惑”。
哦~難怪能搞出什么春風女法官,又是喂貓又是編手串的,這么閑為啥不去把村口的大糞挑了?去收個監需要你花費2小時嗎?
什么狗屁“情感創傷未愈”?能不能關心一下被她刀子捅成輕傷一級的小杰,人家“肉體創傷未愈”!上一個玩這種矯情把戲的,還是瓊瑤老師的《一簾幽夢》:“你只不過是失去了一條腿,人家可是為你割舍了愛情!”
放下執念:一封書信見證司法溫度 在法官三次回訪、多次電話溝通后,小欣終于放下執念,表示將重新開啟生活。其父母在感謝信中寫道:“女兒曾以為人生就此毀掉,是法官一次次耐心教導,挽救了我們的女兒,讓她重新找到了生活的方向。”小欣的父母還告訴法官,小欣已經找到了新工作,并努力在工作中實現自我價值——這個曾在沖動中迷失的少女,正帶著司法給予的溫暖重新擁抱生活。
法官這樣的操作我看不懂,全程看不到對受害者小杰的一丁點關心,卻搞得好像這個始作俑者女罪犯受了多么多么嚴重的傷害似的。她的人生毀掉是她自己作的,要你們這些吃飽了撐的女法官去三番五次搞什么耐心教導。我看巴黎圣母院就應該讓丫幾個去鎮守,免得一不留神又被燒了。
這女生找到了新工作,重新擁抱生活……男生呢?輕傷一級的他有沒有后遺癥?影不影響他的舊工作?有沒有得到賠償?人家父母有沒有寫信來指責?這些統統不得而知,仿佛他就是一個吉祥物一樣,如果不是本案需要有一個受害者,他的角色被拿掉完全不影響劇情理解。
本案是廣州鐵路運輸法院貫徹“教育、感化、挽救”的刑事政策的縮影。法官在嚴格依法裁判的同時,延伸審判職能開展判后回訪,通過“司法+家庭”協同干預,幫助涉罪青少年修復社會關系、重建人生信心,既彰顯了法律的威嚴,更傳遞了司法的人文關懷。
“教育、感化、挽救”?我呸!嚴格依法裁判?好笑不啦!嚴格在哪呢?通篇我只看到了女法官大搞girl help girl,胡亂發揮自由裁量權,共情女性行兇者,甚至大言不慚弄一篇宣傳稿得意洋洋講述《司法挽救迷途少女的暖心故事》。
這說明什么?用大V戴雨瀟的話說:說明她們那群人完全不覺得自己偏袒包庇壞女人的做法有任何問題,拿國家公器打拳對她們來說似乎是一種家常便飯的操作。這樣的案例還有多少簡直讓人不敢想象。
Woman!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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