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陽區法院民四庭內,當事人常某、王某將繡有“鐵肩擔正義,雙手捧公平”的錦旗,鄭重送到主審法官李海波手中,以表感激。
2004年,常某、王某、高某等22戶以其在某家屬區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作價1600萬元作為投資款與某建筑企業合作,共同開發房產項目,樓盤建成后常某、王某與該企業簽訂《售房合同書》,全款支付兩套房購房款。2007年8月,被告高某竟指使他人暴力強占常某與王某所購買的房屋。此后數年,常某與王某奔波于各單位維權。
直到2022年,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指令我院審理此案。承辦法官深挖細節,嚴謹審查證據,最終認定該案件為平等主體間民事糾紛,常某與王某合法取得房屋占有權,高某行為構成侵權,遂依法判令被告搬離返還房屋。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2025年,涉案房產終執行到位。
這面錦旗,既是對法官的認可,更是對司法公正的禮贊。它見證了當事人的堅守,也彰顯了法院守護正義的決心。
審 核:郭玉婷
作 者:李海波 許博 武于歆
編 輯:劉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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