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聞記者 魏廣寶 通訊員 劉小寧 李婕/文圖
“你們本是血濃于水的兄弟姐妹,何必因父母遺留的財產而‘反目成仇’。畢竟以后的十幾年甚至幾十年,你們還要相互扶持走過,保留住這份親情,又何嘗不是對父母的告慰。”近日,南陽市臥龍區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劉小寧如是勸說胡某的四名子女。
胡某夫婦育有五名子女,其中四個哥哥姐姐作為原告對胡小妹提起遺產繼承糾紛。2024年,胡某夫婦患病需要照顧,便隨被告胡小妹共同生活,在胡某夫婦生病住院期間,由胡小妹陪同就醫并照料生活起居。胡某夫婦相繼病逝后,老人的喪葬事宜也由胡小妹操辦,經查明,扣除喪葬費用后,胡某夫婦留下遺產32萬余元。胡小妹并未與其他四人商議遺產分割事宜,擅自將所有存款取出,為此,四人將胡小妹訴至法院,請求法院依法對遺產進行分割。
劉小寧團隊在審理過程中組織了多次調解,但因雙方就胡小妹與父母共同生活是否應多分得財產的問題存在分歧,調解未果。最終,依據事實與法律規定作出了判決。判決胡小妹將繼承的財產分別向四原告支付3.5萬元。
文書送達后,劉小寧卻再次拿起桌面的卷宗陷入沉思,“法結”易解、“心結”難開,這紙判決給案件畫上了句號,是不是也會給這幾個家庭之間的關系畫上句號,后續五人會不會走到執行階段,讓脆弱的親情雪上加霜。左思右想,劉小寧決定再次通知雙方當事人到法院來“聊一聊”。
“小妹與老人共同生活期間,在老人的日常生活起居、買菜做飯、清潔打掃、看護陪伴、關注照料等多個方面,相較長期在外地的你們付出了更多精力,更重要的是老人還有心理紓解的需要,這些小妹都做到了,這是不是盡到了主要的贍養義務?”面對四原告,劉小寧將小妹的付出逐一講述。
“你是最小的孩子,父母也最疼你,哥姐都讓著你,陪伴父母走過最后的階段,你也很辛苦,但你私自將遺產全部取出,不與他們溝通,這樣的做法也欠妥”。面對被告,劉小寧釋法明理,點出這次矛盾的起因。
經過不懈努力,雙方當事人均表示服從判決且不再上訴,兄弟姐妹間的那道裂痕仿佛也淺了一些。5月20日,被告再次前往法院,當場履行義務。
從“一紙判決”到“案結事了人和”,結案并非終點,化解糾紛才是最終目標。下一步,臥龍區法院將始終秉持“一次性實質解決糾紛”的理念,堅持做深、做細判后答疑工作,探索執前督促履行新思路,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倡導、鼓勵當事人主動履行,切實提升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
【編審:趙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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