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石山林區基層法院成功執行和解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不僅切實維護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也盡最大程度降低了對被執行人的不利影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被告作為本地頗具規模的黑木耳種植戶,長期從原告處采購木耳種植原料,2025年2月,原告再次向被告出售大量木耳原料,因被告資金周轉不開,雙方約定了貨款履行期限。然而,過了履行期限后,被告遲遲未支付貨款,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討無果后訴至法院。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協議,但被告卻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原告不得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執行法官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相關法律文書,責令被執行人向法院如實報告財產情況,被執行人卻對此置若罔聞。執行法官通過電話耐心向其釋法說理,勸其主動履行還款義務,仍未得到回應。鑒于此,執行法官依法對被執行人名下賬戶進行查控、凍結,在強大的執行壓力下,被執行人有了還款意向。執行法官隨即組織雙方當事人到法院調解室協商,最終在執行法官的努力下,被執行人認識到逃避執行的錯誤,并表示由于資金緊張,一次性還清全部貨款確實存在困難,愿意先償還部分貨款,剩余貨款按月分期償還,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
這起案件的圓滿執結,實現了公平正義的“最后一公里”,有力保障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進一步提升了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的滿意度。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