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河北網友爆料稱,高三家委不征求意見購買八萬鋼琴要求全級A。
這是一個年級家委會群的通知:
我們2025屆的孩子即將畢業,年級家委商量采購一臺鋼琴贈送給學校作為畢業禮物,費用是人均100元,鋼琴明天送到學校,今天晚上10點前,將收齊費用提交。
另一份截圖顯示,有家長提出質疑,但也只是點到為止,說話很謙卑客氣。而回復者態度堅決,這是年級家委會討論決定的。
學生們即將畢業,在這關鍵的時刻,竟冒出了一個 AA 制的倡議,要求全年級共同為一架價值 8 萬元的鋼琴買單。盡管人均攤分下來僅僅需要 100 元,然而這種舉措,毋庸置疑地違背了民主精神。
從民主的角度來看,一項決策應當充分尊重每個人的意愿和選擇,而不是以這種看似“均攤成本不高”的方式強制推行。況且,這樣做的意義究竟有多大呢?真的能夠達到預期的效果嗎?它真的能代表全體人員的真實心聲嗎?
在網絡上,網友們對此事展開了熱烈的討論,各種觀點層出不窮。有的網友調侃道:“給學校在 aa 買塊地吧,順便再蓋個樓,不然這琴放哪啊。”此言論雖帶有幾分戲謔,但也反映出大家對于這種不合理要求的質疑。
還有網友理智地分析:“就這件事而言,首先應該征詢一下所有畢業生家長的意見;其次應該按照自愿原則,統計愿意的家長人數,然后分擔費用;第三,應該把捐鋼琴這件事和捐助的這些學生名字都記錄在中學校史冊子里,到校慶時記得給每個捐助學生送一冊……”這一系列的建議,無疑是在呼吁決策過程的規范化和人性化。
再看之前發生的類似事件,比如“家委會才是最會搞事的。上次我們班家委聯合其他班買教師節禮物。要買進口提子,每個老師 2 - 3 斤。一個班級各種老師加起來 9 個,平攤下來每個學生要 300 多,被全年段罵的狗血淋頭。學校老師知道后也拒絕了。先斬后奏的幾個家委自己買單了。”這充分說明了家委會在某些決策上的沖動和不恰當,沒有充分考慮到大多數人的利益和意愿。
在當今的教育環境中,學校居然要求全年級為一架鋼琴 AA 買單。不得不說,這些家委會成員的執行力著實令人驚嘆。要知道,這可不是一個小數目,而是涉及到整整 1000 人的收款。這其中的組織協調工作,從信息傳達、款項收集到最終的匯總,每一個環節都需要精心策劃和高效執行。就拿信息傳達來說,家委會成員們需要確保每一位家長都能清楚地了解為何要為這架鋼琴買單,以及具體的金額和支付方式。
然而,即便他們的執行力如此之強,卻并不意味著這個決策就是正確無誤的。在學校這樣一個特殊的環境中,任何涉及集體利益的決策都應當慎之又慎。許多學校在做出類似決策時,由于缺乏充分的民主協商和傾聽各方聲音,最終導致了家長和學生的不滿,甚至影響了學校的聲譽和正常教學秩序。
集體利益的決策往往需要考慮到公平、公正和透明度。就如同這次的鋼琴購買事件,如果只是家委會單方面做出決定,而沒有充分征求教師、學生以及其他家長的意見,那么很容易引發爭議和不滿。
民主決策的過程,應當是一個充分交流和權衡各方利益的過程。比如,可以通過召開家長會、發放調查問卷等方式,讓大家都有機會表達自己的看法和建議。只有這樣,才能避免類似的爭議和不滿,營造一個和諧、穩定的校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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