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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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蓬南法庭唐四方法官成功調解一起因寵物貓買賣引發的特殊買賣合同糾紛。
柏某某通過網絡平與賣家楊某達成寵物貓交易。飼養三個月后,寵物貓被確診患有先天性心臟病并引發肺部疾病,柏某某為此支付了6000余元治療費。此外,雙方約定的雄性貓實際為雌性貓。柏某某認為楊某存在隱瞞寵物貓重大疾病和性別欺詐行為,遂要求對方退還購買款、賠付醫療費用并承擔三倍購買款的賠償責任。
此次交易屬線上私人交易,缺乏規范監管,加之活體動物交易的特殊性,導致雙方爭議矛盾突出。賣家楊某以柏某某飼養不當、天色原因未看清雌雄等理由進行抗辯,雙方僵持不下。唐法官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買賣合同糾紛的司法解釋,從法律層面分析雙方權利義務。同時,通過類比同類典型案例,向當事人釋明法律責任,安撫情緒、消除怨氣,最終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楊某當庭支付柏某某賠償款4000元,柏某某放棄其他訴訟請求。
調解結束后,柏某某對唐法官的專業、耐心與秉公辦案贊許不已,特意郵寄一面寫有“傾心調解化糾紛 秉公辦案暖人心”的錦旗,以表感激。
該起案件的成功調解,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更具有重要的示范效應。在互聯網經濟蓬勃發展的當下,以社交平臺為媒介的私人寵物交易日益頻繁,但因缺乏規范監管,交易雙方權責模糊,售后糾紛頻發。本案的妥善處理,為同類型線上寵物交易糾紛提供了典型示范,提醒消費者增強風險防范意識,選擇正規交易渠道并明確權責條款,同時警示賣家恪守誠信經營原則,依法履行商品信息如實告知義務。
蓬溪法院將持續通過司法實踐積極回應民生關切,為規范新興市場交易秩序、營造公平誠信的網絡消費環境貢獻司法力量,切實發揮人民法院在社會治理中的參與、推動、規范和保障作用。
來源:唐四方
編輯:綜合辦公室
審核:呂小云
簽發:宋紅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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