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服務員當面倒入罐裝可樂一杯賣50元#話題沖上微博熱搜榜,引發關注。
事情起于7月20日,一名網友發布視頻稱,其在上海和平飯店點了一杯可樂,服務員當面倒入一瓶罐裝可樂,售價50元。
同款雪碧售價相同,750毫升依云礦泉水售價90元。
視頻截圖
7月23日,上海市黃浦區市監局回應稱,該定價屬市場調節價,商家可自主定價,只要明碼標價且消費者自愿買單即合法。
和平飯店工作人員也表示,店內所有消費需加收服務費(但未公開具體比例),
同時允許自帶酒水,不過要收取300元開瓶費。此事引發網友熱議。
多數網友表示贊同,認為和平飯店地段環境、歷史地位擺在那里,價格貴有其貴的道理,只要明碼標價就行。
但也有不少網友認為價格明顯不合理,有人調侃稱倒入杯中這個動作47元;有人質疑明碼標價即合法;還有人質疑開瓶費涉嫌違法。
那么,飯店將3元罐裝可樂倒入杯中以50元售賣,此定價行為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自帶酒水收取300元開瓶費,是否合理合法?飯店收取服務費卻不公開比例,合法嗎?消費者可通過哪些途徑維權?
一起來看《法治日報》律師專家庫成員、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馬麗紅律師的專業解讀!
1、飯店將3元罐裝可樂倒入杯中以50元售賣,此定價行為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明碼標價即合法嗎?對于高溢價,法律有哪些規定?
馬麗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對于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經營者享有自主定價權。上海和平飯店將罐裝可樂倒入杯中售賣,其定價50元屬于市場調節價范疇,若商家進行了明確的明碼標價,從形式上看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明碼標價要求經營者清晰標示商品或服務的價格、計價單位等信息,讓消費者在知曉價格的前提下自主選擇是否購買。
不過,雖然法律賦予自主定價權,但也并非毫無約束。《制止牟取暴利的暫行規定》指出,商品或服務價格應符合一定要求,如價格水平、差價率、利潤率不超過同一地區、同一期間、同一檔次、同種商品或服務的合理幅度(通過改善經營管理等合法途徑實現的高利潤除外)。但在實際監管中,由于市場復雜且波動大,“合理幅度”的界定較難。若該飯店能說明高溢價源于成本因素(如場地租金、人力服務等),且過往類似情況無明顯異常,通常會被視為合法定價。
簡言之,若飯店已明碼標價且未欺詐,其定價行為本身不違法,但高溢價可能引發道德爭議。監管部門通常僅干預未明碼標價或欺詐行為,而非直接限制價格。
2、自帶酒水收取300元開瓶費,是否合理合法?飯店收取服務費卻不公開比例,這種做法合法嗎?
馬麗紅:關于自帶酒水收取開瓶費,在法律層面尚無全國統一明確禁止性規定。從民事合同角度看,若飯店提前明確告知消費者自帶酒水需收取300元開瓶費,消費者仍選擇自帶酒水并在該飯店消費,可視為雙方達成了一種合意,一定程度上具有合法性。但如果開瓶費過高,明顯超出合理成本范圍,涉嫌限制消費者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可能被認定為不合理。例如,若市場上同類飯店開瓶費普遍在50元-100元,該飯店300元的開瓶費就可能因過高而不合理。
對于收取服務費卻不公開比例的問題,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飯店收取服務費應提前明確告知消費者收費標準、比例等關鍵信息,若未公開,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是不合法的。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支付服務費,有權要求飯店返還或進行合理說明。
3、消費者若認為在飯店消費過程中遭遇價格欺詐,權益受損,可通過哪些途徑維權?
馬麗紅:當消費者認為在飯店消費遭遇價格欺詐,可通過多種途徑維權。首先,消費者可直接與飯店進行溝通協商,要求飯店對價格問題作出合理解釋,若存在價格欺詐,可要求退款、賠償等。若協商不成,消費者可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消費者協會會依據消費者提供的證據,對消費糾紛進行調解,促使雙方達成解決方案。
消費者也可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舉報,市場監管部門有權對飯店價格行為進行調查,若查證飯店存在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將依法進行處罰,并幫助消費者維護權益。另外,消費者還可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糾紛,要求飯店承擔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在維權過程中,消費者務必保留好消費憑證(如發票、消費清單)、價格標示證據(如菜單、店內價格牌照片)等關鍵材料,以便有力支持自身訴求。
來源: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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