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壽縣人民法院正陽法庭通過云上法庭調解一起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件。
劉某從某汽車租賃平臺租賃小轎車一輛,好友趙某征得其同意借用該車輛。趙某在駕駛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車輛受損,承擔事故全部責任。劉某將該車輛維修好,并向某汽車租賃平臺支付違約金。劉某要求趙某賠償修車費用及違約金共計7千余元,趙某以各種理由拒不賠償。為此,劉某將趙某起訴至法院。
承辦法官電話聯系雙方當事人,根據雙方提供的證據材料詳細詢問了案情,梳理了各方的法律關系,依法明確劉某與趙某的權利義務,并對各自的過錯進行了合理劃分。經法官釋法后,趙某同意按照自身過錯賠償劉某的車輛各項損失,劉某同意趙某支付各項賠償費用共計5千元。因劉某與趙某均在外省,到庭參與訴訟、簽訂調解協議需花費較多時間、費用,為方便當事人,法官組織雙方通過云上法庭簽訂了調解協議。
壽縣人民法院堅持優化訴訟服務,依法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將調解工作貫穿辦案全過程,積極化解當事人矛盾糾紛,方便當事人參與訴訟,減少當事人訴累。
▌來源:壽縣人民法院
▌編輯:龍震琳
▌審核:小紅花
▌抖音號:@shouxianren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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